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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宁市财政局 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下达2023年省级就业创业补助 资金(第二批)的通知

来源:遂宁市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3-05-16 11:37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遂宁经开区、市河东新区财政部门:

为切实做好各项就业创业工作,根据《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下达2023年省级就业创业补助资金(第二批)的通知》(川财社〔2023〕30号),经市政府常务会审议通过,现提前下达你地区2023年省级就业创业补助资金(第二批)如数(具体金额详见附件),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上述补助资金,请按照《2023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将收入列入“1100248—社会保障和就业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科目,将支出列入“2080799—其他就业补助支出”科目,并按支出用途分别列入相关项级科目。

二、本次资金为预拨资金,待中央补助资金全部下达后,将按照相关因素和项目进行统筹测算分配。

三、收到本通知后,各地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及时研究制定资金分配方案,尽快将资金拨付到位,兑现落实做好各项就业创业政策。同时,加强资金使用管理,严格按规定的范围、标准和程序使用,做到专款专用,严禁挤占、挪用,确保资金规范、安全和高效使用。

四、该项资金纳入直达资金管理。直达标识贯穿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等整个环节,且保持不变。在下达该项转移支付时,应单独下达预算指标文件,并保持直达资金标识不变。有关指标和直达资金标识,请及时导入直达资金监控系统,确保数据真实、账目清晰、流向明确。

 

附件:2023年省级就业创业补助资金(第二批)分配表

     

 

 

                        遂宁市财政局           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5月16日


附件

2023年省级就业创业补助资金(第二批)分配表

单位:万元

地区

2023年职业技能
培训任务数

扣除2022年培训应支未支剩余专账资金数

资金缺口

2023年下达指标
(第二批)

人数

所需金额

(按1500元/人测算)

遂宁经开区

700.00

105.00

-120.00

-225.00

100.00

市河东新区

400.00

60.00

-76.00

-136.00

64.00

合  计

——

16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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