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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宁市财政局 遂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关于下达2022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 省级补助资金的通知

来源:遂宁市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2-08-01 10:23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安居区财政局、卫生健康局:

根据《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关于下达2022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省级补助资金的通知》(川财社〔202274号),现下达你地2022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省级补助资金100万元,专项用于社区医养服务能力提升项目,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该项资金预算指标收入请列《2022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第“1100249—医疗卫生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科目,支出功能列第“2109999—其他卫生健康支出”科目。

二、请你地根据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卫生健康委 四川省医疗保障局 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等4项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川财社〔201976号)等有关规定,加强资金管理,做到专款专用,加快预算执行进度,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

三、为进一步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请你地区及时将绩效目标对下分解落实,并在组织预算执行中对照绩效目标做好绩效监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附件:绩效目标表

 

 

 

遂宁市财政局           遂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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