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居区财政局、卫生健康局:
根据《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关于下达2022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省级补助资金的通知》(川财社〔2022〕74号),现下达你地2022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省级补助资金100万元,专项用于社区医养服务能力提升项目,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该项资金预算指标收入请列《2022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第“1100249—医疗卫生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科目,支出功能列第“2109999—其他卫生健康支出”科目。
二、请你地根据《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卫生健康委 四川省医疗保障局 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等4项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川财社〔2019〕76号)等有关规定,加强资金管理,做到专款专用,加快预算执行进度,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
三、为进一步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请你地区及时将绩效目标对下分解落实,并在组织预算执行中对照绩效目标做好绩效监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附件:绩效目标表
遂宁市财政局 遂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