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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处理终止告知书(遂财采〔2021〕48号)

来源:遂宁市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1-09-24 14:33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遂财采〔202148

 

 

投诉处理终止告知书

 

遂宁市船山区星蕾实验幼儿园

不服四川万道辉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021910日就遂宁经济开发区社会事业局2021年公办幼儿园购买社会服务项目(项目编号:5109012021000175)作出的质疑答复,2021913日向我局提起投诉,经审查,投诉书不符合投诉受理要求,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第二十一条规定,2021914日,我局电话通知你园到我局领取《政府采购补正通知书》,2021915日,你园现场领取了《政府采购补正通知书》,2021916日,你园现场送达补正后投诉书,经审查,符合投诉受理要求,我局于2021916日依法予以受理。

投诉处理期间,2021922日,我局收到园现场送达的《撤回投诉申请书》。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条之规定,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程序终止。

特此告知。

 

 

 

遂宁市财政局

2021922

 

 

 

抄送:遂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四川万道辉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遂宁市船山区晨曦幼儿园。

遂宁市财政局办公室                      202192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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