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市直园区财政部门,市级相关单位:
根据市财政预算,经研究,现下达2022年市级财政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资金如数(详见附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该项补助资金根据《遂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的实施意见》(遂府函〔2016〕183号)等政策规定的资金使用方向、省残联下达的目标任务和市级出台涉残政策,采用据实法和项目法进行分配。
二、该项补助资金主要用于残疾人康复、残疾人体育、残疾人就业、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等(具体项目见附件2)。
三、该项补助资金请按照《2022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将支出列入“20811-残疾人事业”相关科目。
四、各地财政部门要会同本地残联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及时拨付资金,与本级财政安排的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资金统筹使用,加强资金管理,加快预算执行进度。
五、为进一步加强预算绩效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请在组织预算执行中对照《区域绩效目标表》(附件3)做好绩效监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同时,请将绩效目标及时对下分解,做好本行政区域内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附件:1. 2022年市级财政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资金分配总表
2. 2022年市级财政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资金项目分配明细表】
3. 区域绩效目标表
遂宁市财政局
2022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