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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遂宁市2016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7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来源:市财政局 发布时间:2017-03-15 00:00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各位代表: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现将遂宁市2016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7年财政预算草案提请市七届人大二次会议审议,并请市政协委员提出意见。

  一、2016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16年,面对经济持续下行和改革发展任务艰巨繁重的严峻挑战,市人民政府在省委、省政府和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和市政协的监督支持下,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以及省委、市委全会精神,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定不移践行“五大发展理念”,大力实施绿色引领、创新驱动、开放带动、区域联动发展战略,全力以赴稳增长,坚定不移促转型,强力推进 “七大提升行动”,全市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民生不断得到改善,社会大局和谐稳定。在此基础上,全市财政收支圆满完成年初确定的目标,实现了“十三五”良好开局。

  (一)预算执行情况

  1. 一般公共预算

  财政收入稳定增长。全市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实现54.56亿元,同口径增长13.8%(“同口径”是指剔除“营改增”及简政放权等政策因素,下同),增幅位居全省市州第4位。其中:税收收入35.88亿元,非税收入18.68亿元。税收占比为65.8%,高于全省市州平均水平。收入总量位列全省市州第13位,较上年上升2位。

  市级(含遂宁开发区和市河东新区,下同)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实现23.48亿元,同口径增长12.1%。其中:市本级实现13.26亿元,同口径增长12 %;遂宁开发区实现6.2亿元,同口径增长12.06%;市河东新区实现4.02亿元,同口径增长12.12%。

  支出结构继续优化。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199.99亿元,为预算的98.8%,增长9.4%。全市保运转方面支出35.68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比重为17.84%,下降0.26个百分点;保民生方面支出138.01亿元,占比为69.01%,较上年提高0.01个百分点;支持发展方面支出26.3亿元,占比为13.15%,较上年提高0.25个百分点。

  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61.22亿元,为预算的97.4%,增长11.3%,其中:市本级完成43.68亿元,为预算的96.7%,增长3.8%;遂宁开发区完成10.75亿元,为预算的98.8%,增长28%;市河东新区完成6.79亿元,为预算的99.9%,增长49.9%。

  收支预算实现平衡。全市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4.56亿元,加中省补助、地方政府债券转贷资金、调入资金、上年结转结余资金等收入189.62亿元,可供安排的收入总量为244.18亿元。收入总量减去当年支出、上解支出、偿还地方政府债务等支出238.88亿元,全市结存资金5.3亿元。结存资金按规定清理后,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85亿元,年终结转结余2.45亿元。

  市级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3.48亿元,加中省补助、地方政府债券转贷资金、调入资金、上年结转结余资金等收入48.92亿元,可供安排的收入总量为72.4亿元。收入总量减去当年支出、补助区县支出、上解支出、偿还地方政府债务等支出68.24亿元,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52亿元,年终结转结余1.64亿元。

  市本级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3.26亿元,加中省补助、地方政府债券转贷资金、调入资金、上年结转结余资金等收入41.55亿元,可供安排的收入总量为54.81亿元。收入总量减去当年支出、补助下级支出、上解支出、偿还地方政府债务等支出51.39亿元,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91亿元,年终结转结余1.51亿元。

  2016年全市、市级和市本级均实现收支平衡。

  2. 政府性基金预算

  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实现51.24亿元(其中:国土方面收入49.44亿元),为预算的105.3%;加上中省补助、地方政府债券转贷资金、上年结余资金等收入38.01亿元,可供安排的收入总量为89.25亿元。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完成58.93亿元(其中:国土方面支出51.36亿元),为预算的98.2%;支出加债务还本24.43亿元、调出资金4.63亿元、上解支出0.22亿元,支出总量为88.21亿元。收入总量减去支出总量,年终结转结余1.04亿元。

  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实现7.25亿元(其中:市本级实现6.4亿元,遂宁开发区实现0.75亿元,市河东新区实现0.1亿元),为预算的83.1%(主要原因是:遂宁开发区年初预算土地出让收入2亿元,实际完成0.75亿元,短收1.25亿元;市本级年初预算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0.67亿元,实际完成0.26亿元,短收0.41亿元);加上中省补助、上年结转结余资金等收入6.76亿元,可供安排的收入总量为14.01亿元。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完成8.65亿元(其中:市本级完成7.14亿元,遂宁开发区完成1.17亿元,市河东新区完成0.34亿元),为预算的95.2%;加上债务还本2.98亿元、补助下级和调出资金等1.93亿元,支出总量为13.55亿元。收入总量减去支出总量,结转结余0.45亿元。

  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实现6.4亿元,为预算的94%(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0.67亿元,实际完成0.26亿元,短收0.41亿元);加上中省补助收入、调入资金、上年结转结余等收入4.35亿元,可供安排的收入总量为10.75亿元。收入总量减去当年支出7.14亿元、债务还本0.89亿元、补助下级支出0.67亿元、调出资金1.66亿元,年终结转结余0.39亿元。

  3.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实现8.49亿元,为预算的100%;无上年结余资金,可供安排的收入总量为8.49亿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实现6.94亿元,为预算的100%。收入总量减去当年支出6.94亿元、调出资金1.55亿元,当年收支平衡。

  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实现1.83亿元(其中:市本级实现1.77亿元,遂宁开发区实现0.06亿元),为预算的100 %;无上年结余资金,可供安排的收入总量为1.83亿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实现1.54亿元,为预算的100%。收入总量减去当年支出1.54亿元、调出资金0.29亿元,当年收支平衡。

  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实现1.77亿元,为预算的100%;无上年结余资金,可供安排的收入总量为1.77亿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实现1.48亿元,为预算的100%。收入总量减去当年支出1.48亿元、调出资金0.29亿元,当年收支平衡。

  4.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实现33.22亿元(其中:社会保险费收入14.81亿元,财政补贴收入17.72亿元,其他保险基金收入0.69亿元),为预算的103.9%;收入加上年结余资金25.28亿元、农民工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纳入预算管理上年结余资金0.03亿元,可供安排的收入总量为58.53亿元。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实现29.05亿元,为预算的103.1%,主要用于按时足额兑现各项社会保障待遇,提高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以及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待遇水平。收入总量减去当年支出,年末滚存结余29.48亿元。

  市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实现26.71亿元(其中:社会保险费收入13.11亿元,财政补贴收入13.16亿元,其他保险基金收入0.44亿元),为预算的104.1%;收入加上年结余资金18.02亿元、农民工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纳入预算管理上年结余资金0.03亿元,可供安排的收入总量为44.76亿元。市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实现24.2亿元,为预算的104.1%。收入总量减去当年支出,年末滚存结余20.56亿元。

  遂宁开发区、市河东新区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统一纳入船山区统计,因此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与市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相同。

  以上2016年市级预算执行情况,请予审查批准。

  5. 地方政府债务

  经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审查批准, 2016年全市政府债务限额为250.55亿元。2015年末全市地方政府债务余额为225.04亿元,2016年全市实际新增地方政府债务20.7亿元(其中:新增政府债券15.73亿元,易地扶贫搬迁在建项目融资额度2.7亿元,或有债务转化为政府债务额度1.87亿元,外债转贷0.4亿元;市级4.67亿元,区县16.03亿元),偿还地方政府债务6.28亿元(其中:市级0.64亿元,区县5.64亿元),2016年末全市地方政府债务余额为239.46亿元(其中:一般债务145.23亿元,专项债务94.23亿元;市级40.79亿元,区县198.67亿元),低于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债务风险总体可控。同时,全面开展存量债务置换工作,省财政厅下达全市2016年置换债券61.19亿元(其中:市级4.01亿元,区县57.18亿元),预计每年节约利息超过0.5亿元,切实降低了政府债务成本。

  市本级2016年政府债务限额为20.39亿元。2015年末地方政府债务余额为14.83亿元,2016年实际新增地方政府债务4.4亿元(其中:新增政府债券4.3亿元,或有债务转化为政府债务额度0.1亿元),偿还地方政府债务0.15亿元,2016年末地方政府债务余额为19.08亿元(其中:一般债务11.21亿元,专项债务7.87亿元),债务风险总体可控。通过存量债务置换工作,市本级2016年置换债券1.82亿元,优化了政府债务结构,降低了政府债务成本。

  (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 市本级结转结余资金管理情况

  2016年,市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项目资金结转1.51亿元。其中,电信普遍服务试点中央财政补助资金0.77亿元,该项目实施单位由省级主管部门统一招标确定,2016年底尚未签订合同;中央财政土壤污染防治专项资金0.3亿元,该资金补助项目需由省级主管部门确定,2016年底尚处于评审阶段。

  2016年,市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收回各部门当年预算结余和历年预算存量资金0.83亿元,其中将结余的0.52亿元用于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2. 市级预算调整情况

  因一般公共预算新增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转贷资金、均衡性转移支付资金、中省一次性财力补助、到期债务还本使用置换债券安排后年初预算的债务还本资金调整用于其他事项、养老保险改革行政事业单位职业年金采取记账方式后年初预算的职业年金调整用于其他事项、全市农村公路路网建设项目(一期)纳入预算安排新增下级上解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从2016年2月1日起停止征收价格调节基金相应调减年初预算政府性基金收入、根据省财政厅决算批复调减上年结余资金,国有资本经营收入超收和社会保险基金收入政策调整,经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审查批准,对市级2016年“四本预算”收支情况和部门预算进行了调整,并圆满完成了调整预算任务。

  3. 市本级预备费使用情况

  2016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年初安排预备费0.5亿元,实际支出0.24亿元,主要用于民兵武器库及附属设施建设、市级公安监所门诊部建设、第四届中国(绵阳)科技城国际科技博览会、第十六届西博会和第三届物博会、遂宁观音文化论坛、《阳光问廉》等和不可预见的其他支出。结余资金0.26亿元用于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4. 市本级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变动情况

  2016年初市本级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余额为1.83亿元,减去经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批准动用0.05亿元和年终平衡全面实施“营改增”及简政放权等减税降费政策带来的支出缺口1.77亿元,加上按规定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91亿元后,2016年末市本级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余额为1.92亿元。

  5. 市本级超收收入安排情况

  2016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完成了同比增长12%的预期目标,没有超收收入。

  (三)市人大预算决议落实情况

  2016年,按照市六届人大八次会议和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有关决议以及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的审查意见,全市各级认真宣传和贯彻落实《预算法》、《四川省非税收入征收管理条例》,依法理财,规范行政,加强预算执行管理,落实审计整改意见,积极发挥财政职能作用。同时,密切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预算咨询专家的沟通联系,主动接受人大代表监督指导。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反馈满意率达到100%。

  一是增收节支保重点。2016年,全市各级始终将促进产业、服务企业、财政增收作为工作重点,依法组织收入。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及其他一般性支出,全市“三公”经费支出比上年降低25.6%。严格预算约束,加强执行管理,继续加快资金分配下达,确保了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执行超过平均进度。加大资金统筹力度,共整合涉农资金26.84亿元。加大清理盘活存量资金力度,全市收回财政存量资金2.99亿元,并全部重新安排。及时调整优化支出结构,切实做好各项重点支出资金保障工作,按时足额兑现了全市机关事业单位调整基本工资标准政策。

  二是稳增长惠民生。认真落实积极财政政策,充分利用地方政府债券转贷资金、存量置换债券优先清偿政府对企业欠款等一系列政策,支持经济稳定增长。按照中省统一部署,严格执行各项结构性减税政策,继续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切实减轻企业和社会负担。继续加大民生投入。2016年,全市各级“十项民生工程”、20件民生大事预算执行总额达到53.8亿元,占计划安排总额的132.04%。

  三是激发经济发展活力。深化财政金融互动,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和政策的撬动作用,引导社会资金支持经济社会发展。进一步强化财政投资引导,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得到大力推广。认真落实“营改增”等结构性减税政策和税费优惠政策,全市2016年支持企业转型升级、鼓励高新技术、促进小微企业发展等税收优惠累计13.44亿元;取消、停征、减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71项,减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0.52亿元。帮助企业轻装前行,增强企业发展后劲,促进实体经济健康发展。

  四是深入推进财税体制改革。有序推进财税体制改革,出台了《遂宁市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实施方案》,明确了改革总体规划,年度改革任务全面完成。落实全面推开“营改增”后增值税收入划分改革。研究进一步改革完善市与区(园区)分税制财政体制。市级预算信息公开范围和内容实现全覆盖,在预算信息公开范围和内容依法全覆盖的基础上,增加公开2015年全市“四本预算”决算情况,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将政府债务纳入预算管理,切实防范政府性债务风险。

  (四)全市一般公共预算重点支出情况

  2016年,全市各级继续优化支出结构,集中财力支持经济社会发展关键领域和关键环节,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资金支持。

  一是大力支持脱贫攻坚。全市投入23.45亿元,增长25.3%。投入财政专项扶贫资金1.99亿元,加快推进脱贫攻坚。投入11.45亿元农村扶贫解困资金、0.68亿元农村安全饮水资金。组建产业扶持基金0.99亿元,支持贫困村产业发展,带动贫困户增收。投入2.52亿元新农村建设资金,建成扶贫新村90个,幸福美丽新村建设278个,实施13449户危旧房棚户区改造、4219户贫困户危旧房改造,向农民工定向出租324套公租房,改善困难群众住房条件。

  二是支持创新驱动发展。全市投入10.58亿元,增长11.6%。全市设立产业发展资金30亿元和新兴产业创投基金2.55亿元,支持产业转型升级和新兴产业培育,增强发展新动力。加大对重大新兴优势产业的支持力度,抓好60个重大产业项目建设。支持实施342个重点技改项目,促进产业转型升级。淘汰40户企业落后过剩产能,促进企业节能降耗。市本级安排财政资金1亿元,有效保障了财政金融互动政策的落地实施。全市企业应急转贷资金规模达8.84亿元,累计为企业提供转贷资金34.81亿元。支持各担保公司做大做强,全市16家担保公司注册资本达到10.5亿元,为400多户企业提供担保约15亿元。落实贷款风险补偿机制,全市设立1亿元贷款风险补偿资金,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创新创业、新兴产业、中小微企业的贷款力度。

  三是支持强化医疗和社会保障。全市投入38.61亿元,增长13.6%。支持完善社会保障制度,提高医疗卫生和社会保障水平。推进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不断完善医疗卫生体系,强化社会保障能力。启动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加大对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保障力度,进一步提高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低限和城乡特困人员供养标准。全面实施临时救助制度,向3.58万名重度残疾人发放护理补贴0.27亿元。新建改造4350张养老床位,建设150个城乡社区日间照料中心,支持构建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标准提高至年人均420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财政补助标准提高至年人均45元,为城乡居民免费提供健康档案管理等12大类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推进城乡居民大病保险。

  四是支持教育改革发展。全市投入35.46亿元,增长11.9%。认真落实教育投入政策,优先保障教育发展,努力促进教育公平。投入3.29亿元,全面落实城乡义务教育“三免一补”政策和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覆盖学生45494人。投入0.5亿元,免除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费,惠及14905名高中学生和23438名中职学生。投入0.33亿元,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惠及20147名高中学生和4367名中职学生。投入0.08亿元,减免贫困家庭幼儿保教费,惠及10464户贫困家庭。投入1.13亿元,开工建设城乡公办幼儿园17所,对73所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办学条件进行了改善。

  五是支持文化体育繁荣发展。全市投入2.58亿元,增长10.9%。支持文化体育事业发展。投入免费开放资金0.26亿元,全市6个文化馆、6个图书馆、3个博物馆、3个美术馆、105个乡镇综合文化站全年实现免费开放。建成了98个幸福美丽新村文化院、75个公共服务网点、6家乡镇出版物数字化发行网点。建设乡镇综合文化站、村级综合文化活动室、农村电影固定放映点和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平台,切实提升基层文化服务水平。完成了2050个行政村24600场农村公益电影、1000场城市公益电影放映工作及2050个农家书屋和373个社区书屋出版物的补充更新工作。积极发展全民健身事业,支持7个体育场馆免费开放,促进竞技体育发展。

  六是支持推进绿色发展。全市投入9.42亿元,增长11.9%。支持加强污染治理,推进生态建设。继续支持实施规划环评与项目环评联动机制,开展海英电子、金湾电子、华润雪花等38家重点企业环境信用评价,提升生态保护功能,加快建设国家海绵城市、全国水生态文明城市试点市、国家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投入12.15亿元,继续推进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支持建制镇地下污水管网改造,建成乡镇污水处理厂14座。实施应急排危17处和重大地质灾害隐患点治理11处,完成16户农户避险搬迁,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七是继续加大“三农”支持力度。全市投入25.27亿元,增长14.2%。支持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整合涉农资金4.08亿元,重点支持5个现代农业园区建设。实施粮食生产能力提升工程、粮油产业基地建设工程,建设高标准基本农田16.27万亩,健全完善农业科技创新推广体系,提高农业生产能力。积极培育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重点扶持11家农民合作组织围绕优势特色产业发展适度规模经营。推进2.8万亩柑桔示范基地、6.8万亩经济林木基地、5.7万亩绿色蔬菜基地产业化发展,带动农民持续稳定增收。扩大农村公共服务运行维护机制政策实施范围,实现全市所有行政村全覆盖。继续实施农业保险保费补贴政策,实现全市签单保费0.92亿元,为农业生产提供约33亿元的风险保障。全市流转土地292宗,面积8.48万亩。

  八是加快推进基础设施建设。全市投入55.01亿元,增长26.8%。扎实推进重大基础设施建设。投入40.3亿元,支持城市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积极推进新型城镇化(其中:海绵城市建设投入24.1亿元),加快推进“百镇建设行动”和“绿色城镇建设行动”。加快推进新村聚居点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促进产村相融成片发展。继续推进枢纽提升交通建设,启动实施农业园区产业环线建设,支持中环线、遂宁到大英、蓬溪快捷通道、遂德高速、南遂潼高速、成南高速扩容等交通重点项目加快建设。投入1.28亿元,支持4个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新增有效灌面1.5万亩;建成集中供水工程85处,分散供水工程617处,切实解决和改善18.3万农村人口和学校师生饮水安全问题。加大水源地保护力度,深入推进毗河供水一期、四川蓬船灌区等“6+2”骨干水利工程建设。加快推进基础设施领域PPP项目,完成政府采购PPP项目8个,投资规模50.78亿元。

  需要说明的是,以上重点方面的财政投入统计中,部分项目存在归类口径交叉。

  上述成绩的取得,是市委统揽全局、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市人大、市政协及代表委员们监督指导、大力支持的结果,是省财政厅悉心指导、支持帮助的结果,是各级各部门密切配合、扎实工作的结果。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财政运行管理中还存在一些突出的矛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财政收入存量不大、收入增长结构尚需进一步优化,收支矛盾比较突出;债务风险总体可控,但潜在风险不容忽视;资金统筹有待进一步加强,资金使用绩效需进一步提高。对于这些问题,全市各级将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

  二、2017年财政预算草案

  (一)2017年收入预算和支出安排情况

  2017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的重要一年,也是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攻坚之年。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编制2017年财政收支预算的通知》和中央、省委、市委经济工作会议,收入安排坚持积极稳妥并与经济发展相适应,支出安排坚持 “统筹兼顾、突出重点、量力而行、讲究绩效”原则,按照“两保一转”的财政工作方针和市委“七大提升行动”总体部署,加大对脱贫攻坚、民生工程、重大政策、重大项目和重大改革的支持力度,确保必须安排的支出足额安排到位。

  1. 一般公共预算

  全市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计为59.53亿元,增长9%;加上中省税收返还和一般性转移支付补助68.3亿元、调入资金13.84亿元、上年结转结余2.45亿元,转列一般公共预算的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上年结余0.01万元;扣除上解支出3.75亿元和债务还本支出0.69亿元,收入总量为139.69亿元。按照收支平衡原则,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39.69亿元,增长12.8%。在此基础上,加上中省提前通知专项转移支付补助14.46亿元后,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54.15亿元。

  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计为25.6亿元,增长9%(其中:市本级收入预计14.46亿元,增长9%;遂宁开发区收入预计6.78亿元,增长9.4%;市河东新区收入预计4.36亿元,增长8.5%);加上中省税收返还和一般性转移支付补助20.88亿元、调入资金4.54亿元、上年结转结余1.64亿元、转列一般公共预算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上年结余0.01万元,下级上解收入2.31亿元;扣除上解支出1.32亿元和补助下级支出1.4亿元,收入总量为52.26亿元。按照收支平衡原则,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2.26亿元,增长16.5%(其中:市本级40.37亿元,遂宁开发区7.36亿元,市河东新区4.53亿元)。在此基础上,加上中省提前通知专项转移支付补助5.05亿元后,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7.31亿元。

  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计为14.46亿元,增长9%;加上中省税收返还和一般性转移支付补助19.86亿元、下级上解收入2.94亿元、上年结转结余1.51亿元、调入资金4.26亿元;扣除上解支出0.96亿元和补助下级支出1.7亿元,收入总量为40.37亿元。按照收支平衡原则,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0.37亿元,增长18.1%。在此基础上,加上中省提前通知专项转移支付补助1.64亿元后,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2.01亿元。

  2. 政府性基金预算

  全市政府性基金收入预计46.85亿元;加中省提前通知专项转移支付补助、上年结转结余等1.06亿元、调入资金0.16亿元,减去转列一般公共预算的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上年结余0.01万元,扣除调出资金9.5亿元,收入总量为38.56亿元。按照以收定支和收支平衡原则,全市政府性基金支出38.56亿元。

  市级政府性基金收入预计18.92亿元(其中:市本级收入预计18.12亿元,遂宁开发区收入预计0.8亿元);加上年结转结余0.45亿元,减去转列一般公共预算的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上年结余0.01万元,扣除调出资金3.9亿元,收入总量为15.46亿元。按照收支平衡和对应安排原则,市级政府性基金支出15.46亿元(其中:市本级14.6亿元,遂宁开发区0.81亿元,市河东新区0.05亿元)。

  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预计18.12亿元,加上年结转结余0.39亿元,扣除调出资金3.9亿元,收入总量为14.61亿元。按照收支平衡和对应安排原则,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支出14.61亿元,主要用于土地拆迁安置、失地农民养老保险补助、土地整理、水利工程、体育事业、社会福利等。

  3.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全市国有资本经营收入预计2.68亿元,无上年结余,收入总量为2.68亿元,减去调入一般公共预算0.65亿元,按照收支平衡原则,全市国有资本经营支出2.03亿元。

  市级国有资本经营收入预计1.26亿元(其中:市本级预计1.2亿元,遂宁开发区预计0.06亿元),减去调入一般公共预算0.36亿元,按照收支平衡原则,市级国有资本经营支出0.9亿元(其中:市本级0.84亿元,遂宁开发区0.06亿元)。

  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收入预计1.2亿元,减去调入一般公共预算保障和改善民生、支持产业发展等0.36亿元,按照收支平衡原则,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支出0.84亿元,主要用于解决市属国有企业资本金注入、历史遗留问题和改革成本等。

  4.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收入预计34.68亿元(其中:社会保险费收入预计14.89亿元,财政补贴收入预计19.04亿元,其他社会保险基金收入0.75亿元),加上上年结余29.48亿元,收入总量为64.16亿元。按照现行社会保险支出政策,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支出31.78亿元,滚存结余资金32.38亿元。

  市级社会保险基金收入预计28.23亿元(其中:社会保险费收入预计13.47亿元,财政补贴收入预计14.21亿元,其他社会保险基金收入0.55亿元),加上上年结余20.56亿元,收入总量为48.79亿元。按照现行社会保险支出政策,市级社会保险基金支出26.57亿元,滚存结余资金22.22亿元。

  因遂宁开发区、市河东新区社会保险基金收支预算统一纳入船山区统计,故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草案与市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草案相同。

  全市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草案是根据2016年全市预算执行情况和2017年收支政策汇编的预算,在完成决算审查汇总并与省财政办理结算后将可能会有一些变化,届时再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

  (二)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重点安排情况

  根据中省2017年预算编制的总体要求、财政收支政策和市委富民强市拓展路径,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除安排保障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养老保险改革等行政运行支出以及维护公共安全、加强社会管理、增强政法保障及加大脱贫攻坚投入后,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重点安排支持“七大提升行动”资金25.19亿元。

  一是支持产业提升行动安排资金4.26亿元。突出发展绿色制造业,化解过剩产能和淘汰落后产能,促进工业转型升级和提质增效安排资金1.09亿元。盘活现有企业存量,采取政府主导、企业主体推动僵尸企业重振。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安排资金0.63亿元,支持建设智能物流体系、成渝区域物流枢纽和快递分拨中心,推进电子商务产业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促进生态旅游和健康养老融合发展。夯实农业基础,提质发展生态高效农业安排资金2.31亿元,推进现代农业园区一体化大环线建设和农业发展方式转变。继续实施农业保险保费补贴政策,力争实现全市签单保费0.95亿元,为农业生产提供约34亿元的风险保障。

  二是支持枢纽提升行动安排资金3.56亿元。安排交通建设资金2.64亿元,全力支持交通精准扶贫攻坚,继续实施普通国道提档升级、农村公路改善提升和渡改桥等专项工程,推进城市中环线和通县(区)快捷通道建设项目加快实施。安排水利建设资金0.41亿元,继续支持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加大水源地保护力度,深入推进重大水利工程、中小河流治理以及中型灌区配套改造等水利基础设施建设。

  三是支持城镇提升行动安排资金5.21亿元。着力建设绿色城镇,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安排资金2.63亿元。其中:安排预算内基本建设资金1.57亿元。支持实施农林水、交通、节能环保、城镇基础设施等工程项目以及中省确定的重大项目,保持一定的政府投资规模。优化城市生态文态,推进海绵城市、智慧城市建设,安排资金1.97亿元。安排新型城镇化资金0.61亿元。落实支持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财政政策。支持采取直接融资等创新方式,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实施“百镇建设”、“绿色城镇建设”,推进“幸福美丽新村”建设。

  四是支持创新提升行动安排资金4.53亿元。安排科技发展资金1.34亿元,全面推进科技创新、产业创新、管理创新、制度创新。支持创新人才引进模式,建成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示范基地,打造国家创新型城市。建立完善创新激励机制,形成有利于创新的产权制度、分配制度、人才培养引进使用机制。安排政府购买服务资金3.19亿元。深化财政金融互动,进一步落实财政性资金统筹存储办法,引导和撬动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对我市的信贷投放力度。深化投融资改革,鼓励民间资本参与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等领域。深化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激活农村生产要素。

  五是支持开放提升行动安排资金0.51亿元。创优开放环境,支持财政金融互动,安排资金0.43亿元。引导银行加大信贷投入,降低企业融资成本,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鼓励直接融资,支持做大金融产业、促进扩大信贷增量等方面的激励补助和风险补偿,促进扩大信贷投放、优化信贷结构、丰富融资方式,提高金融资源配置效率,支持实体经济融资发展。完善导办代办、并联审批机制,打造企业办事“无障碍通道”,营造高效政务环境。安排投资促进专项资金0.08亿元,积极支持参加西博会、物博会、绿经会等重要展会和开展投资促进活动。

  六是支持文化提升行动安排资金0.62亿元。弘扬先进文化,推进文化共享。安排文体传媒事业发展资金0.4亿元。其中:安排文化建设资金0.26亿元。发展文化产业、文化旅游、影视网络、演艺娱乐、文化创意、文化名片等文化产业,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支持集中实施一批文化扶贫项目,推进村级文化室、广播“村村响”、电视“户户通”及幸福美丽新村文化院坝等建设。弘扬遂宁城市精神,争创全国文明城市。

  七是支持惠民提升行动安排资金6.5亿元。聚力脱贫攻坚,安排脱贫攻坚财政专项资金0.58亿元,增长44.9%。安排就业创业资金0.16亿元。进一步支持就业援助和促进高校毕业生、返乡农民工和农民企业家等群体创业就业。健全基本住房保障制度,解决城镇困难居民和农村困难群众住房安全问题,安排资金1.2亿元。健全社会救助体系,提升社会保障水平安排资金1.72亿元。均衡配置城乡教育资源,加强基层基础教育和学前教育,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安排资金0.99亿元。完善医疗卫生体制,强化卫生计生保障,安排资金0.62亿元。安排体育事业发展资金0.2亿元,支持全民健身、公共体育设施改善,促进群众体育和竞技体育协调发展。加强生态环保建设,坚持生态惠民,安排资金0.77亿元。安排地质灾害防治资金0.04亿元,治理10处重大地质灾害隐患点,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安排资金0.22亿元,着力强化基层基础保障和农村公共服务运行维护,全面提升农村公共服务能力和社会管理水平。

  以上收支预算安排,全面贯彻了市委七届二次全会和市委经济工作会议作出的决策部署,并与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及“十三五”规划作了有效衔接。收入预算安排实事求是,积极稳妥。支出结构进一步优化,重点更加突出。加大对十大重点扶贫工程资金的投入,继续推进民生工程,突出办好群众急需急盼的民生大事,有力保障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确定的各项政策落实,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全面发展。

  需要说明的是,以上重点方面的财政投入统计中,部分项目存在归类口径交叉。

  以上市级预算草案,请予审查批准。市级85个部门2017年部门预算草案已全部报送大会,请予审查。

  三、2017年财政改革与管理工作

  2017年是 “十三五”的重要一年,也是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深化之年。全市各级将紧紧围绕全面深化改革的总体部署,坚持稳中求进、改革创新,坚持统筹兼顾、优化结构,体现“雪中送炭”、量力而行,全面贯彻落实“五大发展理念”,促进经济发展提质增效,为“决战决胜全面小康、建设绿色经济强市”提供政策保障和财力支撑。

  一是狠抓财源基础建设。积极研究新常态下财政经济运行规律,完善支持经济稳定增长的财政政策。深度挖掘税收收入潜力,不断创新非税收入管理办法,确保依法征收、应收尽收。努力培植财源税源。严格执行中省关于稳定经济增长和税收优惠各项政策,努力巩固存量税源、重点涵养骨干税源、着力培育新增税源,把税源建设与产业结构调整和大众创新、万众创业有机结合,带动财政收入稳定增长,实现财源基础“量”的扩张和“质”的提升。积极对接中省转移支付制度改革相关政策,准确把握中省项目、资金支持重点,努力争取更多资金支持。

  二是强化财政支出保障。主动适应经济新常态,转变财政支持经济社会发展方式。不断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努力压缩一般性支出,“三公”经费只减不增,其中市本级财政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压缩20%。完善民生投入经费保障机制,坚持民生投入优先安排,着力补齐民生短板,注重解决群众急需急盼事项,大力推进公共服务均等化,支持教育、医疗、文体、社保、就业等社会事业发展,确保全市民生支出占比稳定在69%左右。继续落实脱贫攻坚各项政策,创新扶贫投入机制,精准发力、精准施策,深入推进 “五个一批行动”、“七大重点工程”,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

  三是完善绩效预算体系。严格预算编审程序,强化绩效目标制定,推进绩效分配改革。完善以绩效目标为依据的预算决策机制,强化结果导向,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全面推进绩效评价,继续加大对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等方面资金的评价力度。强化第三方评价,将评价结果作为调整支出结构、完善财政政策和科学安排预算的重要依据,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益。健全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挂钩机制,切实提升资金使用绩效。强化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征管,建立和完善国有资本经营收益核算和考核机制。

  四是严控政府债务风险。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健全债务举借、偿还、预警制度机制,建立“借、用、还”相统一的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机制,推动政府债务管理制度化,增强算账理念和理财能力,做好限额控制与预算管理的衔接,确保财政稳健运行、动态平衡,地方政府债务余额不超限额。重点关注融资平台债务风险,防范新型投融资模式带来的潜在债务风险向政府转移,完善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应急处置机制。

  五是坚持预算公开透明。贯彻落实新《预算法》,按照“公开是常态,不公开是例外”原则,全面推进预决算公开,巩固公开成效,加快建立透明预算制度。除涉密信息外,公开所有使用财政资金的部门预决算,尤其是财政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会议费、差旅费、培训费等,将政府预决算支出全部细化公开到功能分类的项级科目。专项转移支付预决算按项目按地区公开,部门预决算公开到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按经济分类公开政府预决算和部门预决算。积极推进财政政策和政府债务公开。

  六是加强财政监督管理。完善财税法规制度体系,推动财政监督管理创新,建立健全覆盖所有政府性资金和财政运行全过程的监督体系,逐步从侧重事后检查向事前事中有监控、事后有检查转变,构建科学合理、系统全面、权责明确、运作规范的“大监督”格局。深入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和市委十项规定,继续保持严肃财经纪律专项治理高压态势,保障各项重大财税政策的贯彻执行。实行财政资金风险综合防控,加大查处私设“小金库”力度,严禁虚列支出,严禁挤占挪用和骗取套取财政资金,严格违纪违规问责惩戒,确保财政资金安全。

  各位代表,做好2017年财政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我们将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的监督指导下,在市政协的支持帮助下,认真贯彻落实本次大会决议,严格依法理财,强化保障支撑,加强监督管理,努力完成预算任务,为 “决战决胜全面小康,建设绿色经济强市”作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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