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遂宁市财政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遂宁市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2-01-25 16:54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由遂宁市财政局编制公开政府信息。以下内容分为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6个部分。数据统计期限为202111日至202112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市财政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弘扬百年党史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紧紧围绕“三保一优一防”总体要求,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按照“合法合规、明确责任、规范运作、分步实施”的原则要求,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要求,截至20211231日,依法公开财政局工作动态、预决算公开、会计信息、公示公告、乡村振兴专项资金等领域网站信息258条,超额完成既定250条的目标任务。

(二)依申请公开

建立健全依申请公开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工作制度,严格按照规定办理依申请公开。2021年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9件,均向市政府办公室进行了报备,并在法定时间内规范回复申请人。同时,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审查机制,严格执行保密审查程序,从未出现失泄密等情况问题、未被省市政务公开部门通报。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一是聚焦重点领域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围绕财政中心工作全面公开、精准解读相关政策措施确保财政政策公开透明。全年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1件、废止2件,现行有效件23件。二是按照应公开、尽公开的要求,及时公开三公经费、预决算支出和专项资金使用情况。三是主动公开部门每月工作计划、行政事业性收费等指导性文件,方便社会公众及时了解全市经济运行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持续优化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设定“政务专题”主栏目,将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依法治市、财政扶贫等4个子栏目纳入其中,推动公开专栏设置更加简化优化。动态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等指导性文件,落实专人,常态化开展政府信息公开栏专项检查,做到每月一自查,全年自查信息1000余条,政府网站错敏信息明显下降。及时转载财政部、财政厅等中省门户网相关信息。

(五)监督保障

    始终坚持依法依规履行政务公开职责,建立由分管领导牵头,办公室具体负责,各内设科室根据职能职责抓好落实的三级流程公开制度。形成了主要领导管总、分管领导亲自抓、办公室汇总、相关科室具体负责的工作格局。制定出了《遂宁市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审核制度》《遂宁市财政局政务信息公开考核细则》,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审核责任、考核等机制,明确了相关科室在发布公开信息公开、审核等方面的职责,形成协调互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积极加强门户网站更新维护,坚决杜绝信息更新不及时、内容发布不准确、交流互动不回应、服务信息不实用等问题,2021年度门户网站运行情况良好,未发生被通报问题。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2

23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50.68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9

0

0

0

0

0

9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9

0

0

0

0

0

9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9

0

0

0

0

0

9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财政局政务公开工作虽然圆满收官,但与政务公开要求相比,仍有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在。

一是部分信息公开不及时。一些应该及时公开的信息,在年终清查的时候发现未公开,在后期考核时才补充完善。

二是部分信息存在错别字。经开普云监测系统检查,发现往年更新的一些公开信息、公式文件、公文内容等存在错别字。

下一步,我局将严格按照国家和省、市政务公开的要求,加强政府信息公开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学习,积极参加全市政务信息公开专题培训班,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更实举措。迅速及时公开信息,全面核查错字漏字和语病逻辑,不断提高财政政务公开工作质量,持续推动政务公开整体水平再上新台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经统计,2021年财政局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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