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开展预算中期调整工作;
2.组织土地出让收入;
3.督促市级部门和各县(市、区)、市直园区工资津补贴发放达到序时进度;
4.配合市审计局开展住房维修基金审计工作;
5.配合财政厅开展虚增收入检查工作;
6.完成2023年国有资产政府工作报告;
7.有序推进市本级部门机构改革次资产划转;
8.分步实施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
9.配合经营性国有资产监督审计;
10.迎接省厅开展非税调研工作;
11.整理汇总“六项经费”监督检查结果;
12.组织开展2024年重点绩效评价;
13.督促相关县区做好市委巡视整改领导小组召反馈的“上万名失地农民应购未购养老保险”相关问题;
14.深入推动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完善工资水平调控机制;
15.升级改造惠民惠农“一卡通”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