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中共遂宁市财政局党组关于市委第三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集中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市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5-04-27 15:14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4830日至930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对市财政局党组进行了常规巡察,并于1127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反馈意见集中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落实巡察整改责任情况

(一)落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情况

市财政局党组高度重视巡察整改工作,迅速成立了由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和科室(单位)负责人任副组长和成员的市财政局落实市委第三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全面统筹推进整改工作。研究制定了《市委第三巡察组巡察市财政局党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明确责任领导、责任科室、整改措施及完成时限,确保整改工作有序推进。巡察反馈意见以来,局党组每月专题研究整改推进情况。在整改过程中,注重举一反三、标本兼治,针对巡察反馈的问题,深入剖析根源,不仅解决表面问题,还从制度层面堵塞漏洞。截至目前,已完善相关制度13项,涵盖财税信息共享、预算绩效监督、企业补助资金管理等多个方面,构建起长效管理机制,切实提升财政管理水平。

(二)主要负责人组织落实整改情况

党组书记充分发挥“一把手”带头作用,对巡察整改工作亲自部署、亲自过问、亲自协调、亲自督办。牵头领办财政预算刚性约束不强、绩效管理成效不明显等重难点问题,组织相关科室深入研究整改措施,每月听取整改工作进展情况汇报,督促各责任科室严格按照整改方案推进工作,确保整改任务按时保质完成。同时,要求全体干部职工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巡察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将整改工作与日常业务工作紧密结合,以整改促提升,推动财政工作高质量发展。

二、集中整改期内已完成的整改事项

(一)关于“理论武装不到位,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实践有差距”问题

1. 政治理论学习不深。

整改情况:一是坚持每次召开党组会、专题会和民主生活(组织生活)会时安排“第一议题”学习。目前,已开展“第一议题”学习5次,其中党组会3次,职工大会2次。二是制定了《2025年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重点内容安排》,明确了学习内容和学习要求。三是合理安排集体学习研讨,巡察反馈意见以来,开展中心组集中学习研讨5次。四是严格落实考勤制度,制定了参会人员签到册,中心组成员因特殊原因不能参加集中学习的,履行请假手续,并以适当形式补学。五是检验学习成效。结合工作实际撰写学习心得、理论文章、宣讲报告等,每年中心组成员撰写专题调研报告不少于1篇。

2. 学用结合不够紧密。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中省关于政府采购全流程电子化有关政策的理论学习,加大对政府采购当事人的指导力度,2025117日对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及其服务中心全体干部职工进行政府采购业务培训,扩大全流程电子化等政策知悉范围,进一步压实责任,确保学懂弄通做实。二是已在全市范围通报2024年度政府采购全流程电子化情况,要求电子化率较低的学习借鉴经验做法,持续推进全程电子化工作。三是密切跟踪全流程电子化率情况,2024年,全市比例达82.58%,已达到“全省全流程电子化占比60%以上”的目标任务。四是已完善《遂宁市基本公共服务领域市与县(市、区)、市直园区共同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并印发实施。

3. 学习贯彻市委八届十次全会精神力度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已于20241231日召开中心组学习会对市委八届十次全会精神进行研讨。二是已督促各党支部开展学习研讨,各支部均按照要求完成研讨学习。三是已制定学习贯彻市委八届十次全会精神实施方案,并印发实施。四是已建立督学清单,结合工作安排,对中省市各级召开的重要会议精神纳入中心组和“三会一课”传达学习。

(二)关于“以财辅政措施不力,服务经济发展质效不高”的问题

4. 参谋助手作用发挥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已制定年度调研计划,主要领导及分管领导至少到县区调研1次。已制定主要领导调研基层财政运转情况方案,于33日至6日到各县(市、区)、市直园区实施调研。二是202412月,向市领导提交相关建议报告3篇;2025年以来,向市领导提交相关建议报告5篇。

5. 统筹谋划财政增收动能不足。

整改情况:一是积极推动各县(市、区)、市直园区完善财税信息共享机制。目前,大英、蓬溪、安居等6县区已出台相关文件,实现了财税信息的有效共享。二是优化财税联席会议制度,增加发改、自规等多部门参与,按季度召开会议,共同推进税源建设和收入征管工作。三是建立协税机制,明确市财政局包片领导对税务部门协税事项的协调职责,提升财政税务工作协调效率。四是通过一系列举措,2024年全市税收占比达到50%。五是加大对产业的财政投入,围绕“实业兴市、引客入遂”,落实更加积极的财政政策,2025年市本级预算安排工业发展引导资金8410.75万元,同比增长132.34%,有力支持工业产业发展;安排现代服务业资金1848万元,同比增长140.94%,有力促进服务业发展;安排文化和旅游发展资金2564.92万元,同比增长12.4%,有力促进文旅产业发展。

6. 财金互动力度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在征集各部门意见基础上,草拟了《关于深入实施财政金融互动政策支持实体经济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目前正再次征求相关部门意见。二是“专利权质押贷”“农业产业化贷”已建立贷款风险分担机制,已全部兑付应兑未兑的贷款风险补偿资金。围绕农业产业发展风险补偿金,向市政府领导报送了《遂宁市财政局关于优化完善遂宁市乡村振兴现代农业产业发展贷款风险补偿金专题调研的报告》,提出优化完善相关建议,后续将根据市领导要求适时予以政策优化。

(三)关于“财政管理偏松偏软,推动财政工作高质量发展存在短板”的问题

7. 预算刚性约束不强。

整改情况:一是在编制2025年预算时,按照“政府过紧日子”工作要求,根据必保、优先和有限保障顺序,结合实际情况,对市水利局部门预算和共同专项压减736万元,实际保障1026万元,较去年同比减少481万元。二是已在市财政局2024年第31次党组(扩大)会上约谈了行政政法科、科教与文化科负责人,督促科室加强对归口部门的预算执行管理。于2025122日,约谈市教育局、市考试院、市财政局财务分管领导。三是为严肃财经纪律,树立奖优罚劣导向,2025年压减市财政局资金39.2万元,压减市教育局资金50.73万元。四是已将无预算、超预算支出纳入2025年财政监督检查计划和对财务人员业务培训计划内容。

8. 绩效管理成效不显。

整改情况:一是已出台《遂宁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市财政局绩效监督“三管三必须”工作机制的通知》(遂财预〔20251号)及遂宁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推进财政绩效监督“三管三必须”落实见效实施办法》的通知(遂财预〔20252号),并发至市级部门及局单位(科室),分级分类厘清职责边界,压紧压实各级各部门责任,构建市财政局、市级主管部门、实施单位多方联动的绩效监督工作格局。二是已制定考核县(市、区)、市直园区政府预算绩效评价专班文件和考核机制。三是已将2024年重点绩效评价工作情况及评价结果应用建议提交市财政局2024年党组第31次(扩大)会议审议。四是经党组会审议通过后,各科室根据意见共压减2025年相关预算额度5380万元。

9. 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不高。

整改情况:一是2025年已依据2024年重点绩效评价结果,压减2025年市本级相关预算额度5380万元。2024年预算调剂的部门对应压减该部门2025年预算编制额度。二是强化预算绩效运行监控,计划于今年10月对绩效目标偏离较大、确无法执行或执行较慢的项目,按相关要求收回资金额度。三是2025年共同专项个数同比下降9.1%。严格共同专项细化标准建设,能细化明确到具体单位和项目的,必须细化到具体单位和项目。四是督促和配合市级主管部门开展新型工业化奖补政策等产业相关政策修订工作,推动优化奖补政策内容,提升财政奖补资金撬动作用。强化财政资金对工业发展等重点领域的保障力度和水平,2025年市本级预算安排工业发展引导资金8410.75万元,同比增长132.34%。五是遂宁市冠华包装公司、四川广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同一项目重复申报市级工业转型升级专项奖补资金,多享受财政补贴34.9万元已追回财政。印发了《遂宁市财政局关于加强企业补助资金管理的通知》(遂财建〔2024215号),对补助政策制定,补贴申报、资金拨付、监管等事项作出进一步明确规定。

(四)关于“主动监督意识不强,财政监督职能发挥不充分”的问题

10. 履行财政资金出资人职责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紧密跟踪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近期对遂宁银行的检查情况,配合遂宁金融监督管理分局督促遂宁银行按规定进行整改。二是利用股东会、监事会等手段,有效行使监管权力,加大监管力度。三是加强与遂宁银行的沟通协调,及时研究并制止遂宁银行影响国有金融资本安全的决策行为,更好保障国有金融资本安全和保值增值。

11. 债券资金监管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督促20216个专项债券资金使用进度缓慢的项目,加快资金使用进度,目前已全部支出。二是2024年市本级新增一般债券资金使用进度达97%,新增专项债券资金使用达100%。三是全年债券资金使用进度通报12次。四是督促遂宁市新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抓紧落实项目整改,按旬反馈整改情况。截至目前,对违规多支付预付款2463.71万元已完成整改。五是对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园区管委会,市级相关单位,债务化解进度、非标置换进度、债务到期兑付风险进行“点对点”提示不低于3次。2024年共通报债务化解和压降情况4次,其中,巡察反馈意见后对各地通报债务化解和压降情况2次。六是已将资金使用进度纳入2025年提前批新增债券额度分配考核。

12. 落实“过紧日子”要求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已出台《市财政局绩效监督“三管三必须”工作机制》(遂财预〔20251号)《推进财政绩效监督“三管三必须”落实见效实施办法》(遂财预〔20252号),并发至县区、市级部门及局属单位(科室),分级分类厘清职责边界,压紧压实各级各部门责任,构建市财政局、市级主管部门、实施单位多方联动的绩效监督工作格局。同时,已将“三公”经费常态化纳入财会监督内容。二是严格落实“三公”经费只减不增要求,指导各县(市、区、市直园区坚持厉行节约编制“三公”经费预算,县区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较上年减少474万元。三是2025年市本级各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总额为3648万元,较上年减少20万元,下降0.55%,“三公”经费实现连续13年压减。

(五)关于“攻坚克难劲头不足,统筹发展和安全存在隐患”的问题

13. 指导县(市、区)防范化解地方债务风险不力。

整改情况:一是已在2024年市财政局第20次党组(扩大)会上组织学习《财政部关于八起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问责典型案例的通报》,并研究我局贯彻落实意见。二是202412月,在防控债务风险、加强债券资金管理约谈警示会上,提请时任市长刘会英对相关防范化解债务风险不力的地区进行约谈。三是将各地债务风险防范化解情况及时通报到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园区管委会,2024年共通报债务化解和压降情况4次,其中,巡察反馈意见后对各地通报债务化解和压降情况2次。四是按照2024年末全市各级上报的财政结算情况,债务风险指标控制在合理范围内。五是建立完善全口径债务监测机制,动态监测承担相关地方债务的各类单位变化、存量地方债务化解等情况,实时监测各地债务风险情况,将各级国有企业债务、政府拖欠企业账款全面纳入全口径债务监测平台管理,及时跟踪债务到期情况,做到提前谋划、提前预判,确保不出现债务违约进而影响地区信誉情况。

14. 市直园区国库库款保障水平较低。

整改情况:一是根据遂宁经开区、高新区制定消化财政暂付款三年行动计划方案(20242026年),截至2025225日,消化暂付款8.295亿元,其中:遂宁经开区消化暂付款资金5.365亿元;遂宁高新区消化暂付款资金2.93亿元(含审计期间整改2.43亿元)。持续加强督促各市直园区,压实各市直园区主体责任,按照方案持续消化暂付款,坚决堵住风险隐患。二是依托预算一体化系统动态监控模块,各市直园区对财政资金分配使用情况进行全流程监控,严格规范办理资金支付。三是通过国库支付管理系统监测各市直园区库款变动情况,每月初对库款保障水平未达到0.30.8合理区间的市直园区及时发放《提醒敦促函》,2024年共计发函6次,要求市直园区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加强库款分析研判,合理控制支出规模,确保财政平稳安全运行。

(六)关于“为民情怀不浓,主动服务有差距”的问题

15. 服务基层有差距。

整改情况:一是已收集2025年培训计划,共计7次以会代训和集中培训事项。二是2024年,分管领导到联系县区现场服务指导服务22人次、人均2人次左右,到部门现场指导40余人次,人均5人次左右。三是针对联系帮扶的高峰山村、王家堰村已制定帮扶方案。四是主要负责同志20242次到村开展工作,分管同志每季度1次深入定点帮扶村开展实地调研、协助解决有关问题。五是于市财政局2024年第31次党组(扩大)会上听取驻村工作汇报。对帮扶干部开展谈心谈话,驻村干部补贴全部保障到位。

16. 服务民生有短板。

整改情况:一是遂宁市人民政府已印发《遂宁市教育领域与县(市、区)、市直园区共同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遂府办函〔202535号)。我市教育投入逐年增长,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教育经费预计投入49.86亿元,比2023年增加2.11亿元,同比增长4.41%。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公办普通高中公办普通初中公办普通小学公办幼儿园生均一般公共预算教育经费较上年均有增长。二是计划制定资金签批工作机制,已草拟完成,正在完善中。要求各资金管理科室通过台账形式,明确资金自申请之日起各时间节点,确保资金规范高效保障到位。三是对2024年稻谷补贴兑付情况进行了周调度,已按规定完成兑付工作。正会同市农业农村局出台关于涉农补贴资金规范管理的通知。

17. 服务企业质效低。

整改情况:一是按照主责单位提供的责任清单做好配合落实。二是强化对部门的督促,202412月以来,已通过发函等方式督促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加快对2024年第四、第五批省级工业发展专项资金的分配。

(七)关于“对意识形态工作极端重要性认识不足,落实意识形态工作有偏差”的问题

18. 落实意识形态工作全面领导责任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已于202412月对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调整。二是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建工作要点,坚决落实定期研究等相关制度,确保每年专题研究2次意识形态工作。2024年已专题研究2次,其中,巡察反馈意见后研究1次。

19. 意识形态阵地建设薄弱。

整改情况:一是已对全局管理的各类政务软件及移动程序进行摸排,对各类“空壳”“僵尸”闲置小程序进行清理,已对“遂宁移动监督”“遂宁移动审核”进行注销。二是更新局机关《网络安全管理制度》,在第二十五条明确规定“加强各类移动程序新设把关,严格论证设立的必要性及可行性,所有新设移动程序须报经主要领导审核同意”。三是在更新完善的《网络安全管理制度》中明确“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运行谁负责,充分发挥各方面力量共同做好财政网络安全事件的预防和处置工作”,确保各类移动程序规范运行。四是更新完善局机关《政务公开制度》,明确“建立政务公开制度。凡公开的政务信息,由主办科室发起,须经科室负责人初审、分管领导复审、局办公室终审‘三审’,重要信息须报局长审核签字同意后予以公开”。五是将错情通报作为办公室年度重点工作之一,每年至少4期,截至目前,已通报4期。六是更新完善《遂宁市财政局机关绩效管理办法》,明确将科室错情与科室年度考核挂钩。

20. 网络舆论引导工作薄弱。

整改情况:一是按照市委网信办相关要求,及时建立网评队伍,出台《遂宁市财政局关于建立网络评论队伍的通知》《遂宁市财政局关于建立遂宁市金融领域网络评论队伍的通知》,明确网评队伍职责任务,推动营造清朗网络空间。现有市财政局网评队员22人、金融专项网评队员83人。二是明确网评年度任务并下达至各网评队员,202412月报送涉政有害线索220条。三是定期收集并通报网评任务推进情况,及时研究解决薄弱环节、薄弱问题,202412月通报网评完成情况1次。

(八)关于“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扛得不牢,党风廉政建设有短板”的问题

21. 履行主体责任有差距。

整改情况:一是已制定政治生态分析对照清单,市财政局分别于2024年第31次党组(扩大)会和2025年第2次党组会专题分析研判政治生态,听取意识形态、选人用人、党风廉政和反腐败等有关方面情况,认真查找并切实解决领导班子自身存在的突出问题。二是定期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主要领导2024年第31次党组(扩大)会上听取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情况,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并做工作安排部署。班子成员每季度对分管领域研究部署或监督检查1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三是制定工作要点,党组每年年初根据党中央决策部署以及上级党组织决定,结合我局全面从严治党形势和任务,制定我局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年度任务安排,明确责任分工和完成时限。四是开展宣传教育。开展经常性的全面从严治党宣传教育,于202518日召开职工大会,集中观看警示教育片《惩治蝇贪蚁腐》。五是严格对照检查,于2025221日召开民主生活会,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情况作为年度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内容,深入查摆存在的问题,开展严肃认真的批评和自我批评。六是定期研究机关纪委工作。已在2024年局第31次党组会议上研究机关纪检工作,于2025220日召开2024年度基层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工作暨纪检委员述职评议会,纪委书记现场述职,纪检委员书面述职。

22. 清廉机关建设有短板。

整改情况:一是常态化开展“书记讲廉”,党组书记已在2024年局第31次党组会议上听取纪检工作汇报,于2025220日召开2024年度基层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工作暨纪检委员述职评议会,纪委书记现场述职,纪检委员书面述职。二是丰富党风廉政教育形式。每年组织到廉洁警示教育基地等开展现场警示教育。已联系大英监狱。三是严格开展廉政风险点排查工作,实行党办初审、分管领导复审、党组终审三级审核,已开展2025年度廉政风险点排查工作。四是认真开展日常提醒谈话。主要负责人每年对班子成员开展至少1次提醒谈话。其他班子成员每季度对分管科室(单位)人员开展1次提醒谈话,并要做好谈话记录,由谈话人、谈话对象和记录人共同签字确认。班子成员于202412月底前对分管科室(单位)人员开展了1次提醒谈话。

23. 落实“以案促改”有偏差。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陈伐案,分管领导已开展全覆盖谈心谈话。二是制定整改清单,已针对陈伐案查摆出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三是经核实,只有市政府投资评审中心和市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中心联合党支部于8月召开的组织生活会,已对党支部书记开展提醒谈话。

(九)关于“民主集中制度执行不严格,决策科学化水平不高”的问题

24. “三重一大”制度不够健全。整改情况:已建立健全“三重一大”相关制度,对重大项目、大额资金等进行明确,并纳入机关制度汇编印发。

25. 议事决策流于形式。

整改情况:一是党组会审议议题每次不超过30个。市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以来,召开局党组会议题均未超过30个。二是上会议题均提前征求了相关科室和分管领导意见。三是办公室已对2024年度党组会议记录情况开展复核检查,并建立了问题清单。

(十)关于“作风建设持续用力不够,‘四风’问题屡禁不止”的问题

26. 力戒形式主义不彻底。

整改情况:一是已于2025117日组织专题学习《财会监督工作协作机制》,再次明确各科室职责分工和具体经办同志。二是已收集汇总各科室2024年度监督检查情况及2025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督促科室落实财会监督责任。每年除中省安排的专项监督任务外,针对重点突出问题自行开展专项监督不少于2项。三是督促各科室按照财政绩效监督“三管三必须”要求强化日常监管,组织或参与专项监督检查,推动财会监督主责和财会监督计划落实。四是每年召开局内财会监督工作协作会议不少于2次。建立问题台账并动态更新,加强问题分析研判和监督结果应用。五是加强公文内容审核把关,对上级有明确规定的规章、制度等,不再新发文。加强发文形式审核把关,对已通过会议形式或钉钉、微信等传达的内容,不再新发文。进一步规范发文口径,严格审核发文必要性,严控发文数量,确保2024年发文总数较2023年降低5%以上。2024年发文2169件,较2023年降低4.45%(因金融局合并之后发文基数上升,剔除后发文量降低5.53%以上)。

27. 工作作风还不实。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公文审核机制,已更新局机关《发文管理制度》,分别明确经办人员、科长、分管领导、办公室岗位审核责任,确保公文质量。二是建立公文错情通报机制,将错情通报作为办公室年度重点工作之一,每年至少4期。目前,已通报4期。三是已更新完善《遂宁市财政局机关绩效管理办法》,明确将公文错情纳入考核,且“对市委、市政府通报出现的公文错情(含政务公开错情),对涉及科室与办公室均双倍扣分”。四是确定2025年为作风纪律专项整治年,围绕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不断改进工作作风、严格强化纪律约束、提高政务服务水平、忠诚担当干净干事等五个方面,从加强学习、检视问题、整改问题、总结提高等四个环节,开展作风纪律整治工作。

(十一)关于“财务管理不严,项目建设不规范”的问题

28. 财务审核不严格。

整改情况:一是分管财务负责同志已在2024年度党员领导干部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就相关问题主动认领,严肃开展自我批评,并于2025225日对办公室及财务人员进行谈话教育,对财务问题及下一步整改提出具体要求。二是已更新局机关《机关财务管理制度》,对财务报销流程等进行明确。三是对近5年财务资料进行审核、清理完善,整改并完善各类问题10余个。四是建立财务资料定期审核制度,每年由绩效管理与财政监督科负责对局机关及各下属事业单位开展内部审查不少于一次。

29. 对下属单位财务监管不力。

整改情况:一是已于202412月底前对财务人员进行谈话教育,督促做好财务事项,提高财务工作质量。二是在财务管理中严格执行《政府会计准则—基本准则》(财政部令第78号)以及《政府会计准则制度解释第4号》,按月对财务工作进行月结。三是2024年对下属事业单位开展财务指导6次,督促整改各类细节问题10余个。

30. 项目管理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已制定局机关《采购内控管理制度》,对货物、工程和服务等采购各环节进行明确。二是已制定《合同管理制度》,对合同推进各事项进行明确。三是在《机关财务管理制度》明确建立项目监督审查机制,每年由办公室牵头,会同绩效管理与财政监督科、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对当年实施的工程类、服务类项目开展监督检查不少于一次,2024年,已对当年实施的各类项目开展检查,未发现相关问题。

(十二)关于“党建工作推进不力,党组织规范化建设有差距”的问题

31. 高位推动乏力。

整改情况:一是坚持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年初制定党建工作要点并提交局党组会审定。二是每年专题研究机关党建工作不少于2次。已在市财政局2024年第31次党组(扩大)会议上研究了机关党建工作。三是建立健全领导班子成员联系党支部党建工作指导制度,要求班子成员率先垂范、以上率下,认真落实到党支部讲党课制度,加强对党支部党建工作指导监督力度。四是印发党建重点任务责任清单,细化任务、压实责任。五是目前已配备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1名且不再从事人事工作,未来着力培养年轻干部充实党务工作力量。

32. 机关党委履职有欠缺。

整改情况:一是对党务干部每年至少开展1次党务知识专题培训。二是已建立党支部换届情况清单,提前3个月提醒支部换届。三是严格按照要求,每年度开展党支部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测评会。已于2025220日召开2024年度基层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工作暨纪检委员述职评议会,各党支部书记和纪委书记现场述职,各纪检委员书面述职。

33. 支部规范化建设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机关党建“三级五岗”责任清单,压实第一责任人、直接责任人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班子成员均按要求参加各党支部2024年度组织生活会。二是已印发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流程,督促各党支部严格按照换届流程进行支部换届工作,并向党办移交换届相关资料。三是每月发送工作提醒。进一步加强各党支部落实“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落实提醒。目前,已发送工作提醒5期。四是督促各党支部书记按要求开展支部书记讲党课要求,收集党课材料相关资料。五是每季度对党支部落实“三会一课”等制度要求开展检查,形成问题清单,督促整改落实。20251月,对各党支部手册进行检查,发现问题20余个,正督促整改。六是集中保管支部工作手册。目前,各党支部《党支部工作手册》已全部移交党办统一保管。

(十三)关于“干部队伍建设活力不足,执行选人用人政策不到位”的问题

34. 干部队伍发展谋划不足。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干部队伍培养力度,通过上派下挂、轮岗兼岗等方式加大干部的锤炼力度,促进年轻干部成长,储备丰富的年轻干部人才队伍。二是20253月已消化“60”后科长1名。三是加大中层干部多岗锻炼,采取轮岗、兼岗等方式提升干部业务水平和能力。目前,科级干部兼任3人。四是加大下派力度,将缺少基层工作经历的干部推荐到县乡进行锻炼,提升基层治理能力。五是严把入口关,新招录人员学历要求控制在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巡察意见反馈后,已调入本科以上学历2人。六是在未来2年消化初始学历偏低的中层干部2名。七是严格执行《关于严格执行公务员轮岗交流和回避制度》,对担任内设机构领导职务的公务员在同一职位工作满10年,不担任领导职务的公务员在财务、人事、纪检、审计等同一职位工作满10年的,及时予以调整。八是已建立科级干部轮岗交流台账,经研究后进行调整。针对轮岗交流过于频繁的问题,已建立干部交流台账,准确全面把握干部交流情况,防止频繁交流,保持干部队伍稳定性。

35. 干部选拔任用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人事干部教育管理,提升人事干部责任感,牢牢把握《遂宁市市直机关科级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程》,严格执行“凡提四必”要求,在动议之前,对人选“三龄二历一身份”进行核查,听取人选党风廉政(廉洁自律)情况,考核、信访举报情况和政治理论水平测试情况。二是已对干部人事档案进行再梳理,没有发现类似问题。已对存疑的问题重新进行认定,市财政局2025年第1次党组(扩大)会议对学历造假同志作出免职处理决定。三是已于2025225日分管领导对人事干部进行了谈话提醒。

36. 干部日常管理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已编制机关内部管理汇编,将机关科级及以下人员因私出国(境)管理规定印发各科室、单位。已建立完善因私出国(境)审批台账和证件管理台账,对因私出国(境)人员的申请时间、审批时间、目的地、出(返)时间等进行登记,以及证件的有效期、交(领)时间等进行登记。对办理了个人护照、港澳台通行证件的,已完成集中统一保管。加大督促检查,对科级及以下人员因私出国(境)情况摸排,未发现类似情况。未履行出国手续的同志已在市财政局2025年第1次党组(扩大)会议上做书面检讨。2025225日,分管领导对人事干部进行谈话提醒。二是常态化抓教育。结合“一月一讲座”学习安排,组织全体干部上廉洁主题“微党课”,于202518日召开职工大会,集中观看警示教育片《惩治蝇贪蚁腐》,涵养清廉自守的思想认识。三是加强案例教育。汇编财政干部违纪警示案例,尤其是身边案例,充分发挥身边案例警示震慑作用。组织到廉洁警示教育基地等开展现场警示教育,进一步认清腐败的危害。四是长效化抓监督。坚持落实干部廉政档案,尤其是对新提拔的年轻干部,不仅开展廉政提醒谈话,及时建立廉政档案。于20241231日与部分年轻干部进行谈心谈话。

(十四)关于“政治责任担当不足,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做得不实”的问题

37. 整改责任未压实。

整改情况:一是局党组切实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集中整改期间每月听取巡察整改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突出问题,坚持举一反三,强化警示教育,推动全面整改,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二是局党组主要负责同志切实履行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对巡察整改负总责,其他班子成员严格落实“一岗双责”,推动职责范围内巡察整改任务落到实处。三是已将巡察整改任务落实情况纳入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领导干部年度述职重要内容。

38. 问题整改不彻底。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地方政府债券资金闲置”问题。2024年市本级新增一般债券资金使用进度达97%,新增专项债券资金使用达100%。全年债券资金使用进度通报12次,将资金使用进度纳入2025年提前批新增债券额度分配考核。二是针对“上级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分配不及时”问题。各业务科室按照“科学规范、保障重点、统筹兼顾、注重绩效”的原则,严格落实上级转移支付资金分配方案、使用范围、审批程序,把控好资金分解下达时限,及时足额下达资金,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加强与各行业主管部门的沟通,督促主管部门做好项目的前期储备和论证工作,及时申报上级专项资金项目,及时提供资金分配建议方案,避免因主管部门无法及时提供资金分配建议方案而导致资金无法及时下达,确保项目资金使用规范、高效、安全;强化专项资金全过程监督,加强资金绩效管理,采取培训、现场指导等方式,提升单位转移支付资金绩效目标编制效率,确保资金及早发挥效益。三是加强代理机构监督评价力度,开展2024年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评价,抽查检查全市16家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所代理的80个项目情况,发现68个项目不同程度存在问题,涉及市本级项目9个。于2025213日向9家采购人、5家代理机构发出责令整改,并督促整改完成。四是进一步核实了2023年代理机构监督评价问题线索,就发现的问题对15家采购人、5家代理机构发出责令整改,并督促整改完成。五是加大对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培训力度,切实提升代理机构执业水平,促进代理机构规范发展。预计于二季度组织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培训并按照中省部署要求开展监督检查。

三、巩固和深化巡察整改的工作打算

(一)加强思想认识。持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巡察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长期性。将巡察整改成果转化为推动财政工作的强大动力,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确保财政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前进。

(二)强化整改质效。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定期开展“回头看”,防止问题反弹。对未完成的整改任务,进一步强化跟踪督办,严格按照整改方案要求,倒排工期,确保按时完成整改。同时,加强各科室之间的沟通协作,形成整改合力,共同推进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三)深化成果运用。将巡察整改与财政业务工作紧密结合,把整改成果转化为制度成果和工作成效。进一步完善财政管理制度体系,强化预算刚性约束,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加强财金互动,提升财政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通过巡察整改,推动财政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实的财政保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825-2316754;电子邮箱:2708254448@qq.com

 

 

 

中共遂宁市财政局党组

2025427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