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血栓弹力图试验(TEG)项目收费标准的复函
来源:市发展改革委
发布时间:2015-12-18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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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宁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你委《关于市中心医院调整血栓弹力图试验(TEG)项目收费标准的函》(遂卫函〔2015〕101号)收悉。根据有关规定,我委对该院血栓弹力图试验(TEG)项目收费进行了成本监审。经研究,现将市中心医院新增和调整部分医疗服务项目收费标准函复如下:
一、市中心医院在开展血栓弹力图试验(TEG)时,按核定的收费标准执行。即为:250元/次。编码为CAKH1000(250203080)。
二、其他等级医院收费标准按原遂宁市物价局、遂宁市卫生局遂价费〔2009〕12号规定的等级差率计算执行(见附件)。
三、本批复自2015年12月20日起执行。在执行期间,若国家和省有新的政策规定,从其规定。
遂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5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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