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遂宁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遂宁市财政借垫款清理处置专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政策法规 发布时间:2017-09-06 00:00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各县(区)、园区财政局,局各相关科室、局属各相关事业单位:
    为贯彻落实全省财政工作座谈会议精神,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地方国库资金和财政专户资金管理的通知》(财库〔2014〕175号)要求,我们制定了《遂宁市财政借垫款清理处置专项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遂宁市财政局
    2017年8月25日
     
    遂宁市财政借垫款清理处置专项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财政资金管理,切实解决财政借垫款清理回收不及时、产生支付风险、影响财政正常运转等问题,确保财政资金安全规范高效运行,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地方国库资金和财政专户资金管理的通知》(财库〔2014〕175号)精神,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政策原则
    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地方国库资金和财政专户资金管理的通知》(财库〔2014〕175号)精神,清理处置借垫款应主要把握三点原则。
    (一)严格控制新增财政对外借款。新增对外借款的四个前提。一是借款对象,仅限于纳入本级预算管理的一级预算单位。二是借款内容,应为临时性资金周转,或为应对社会影响较大的突发事件临时急需垫款,不能用于项目建设、政府工程等。三是借款期限,不得超过一年。四是借款程序,需报同级人民政府常务会议批准同意,并与借款单位签订借款协议。
    (二)全面清理处置已经发生的财政借垫款。一是采取切实可行措施督促借款单位按期还款,原则上要在2017年底前全部收回。二是应当由预算安排支出的,原则上应在2017年底前列支完毕。三是经核实确实无法收回的财政周转金和其他财政借垫款,应在2017年底前报经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同意后,按规定核销。
    (三)建立财政对外借款责任追究机制。对于相关责任人违规对外借款造成出借财政资金损失的,要依法提请有关部门追究其责任。
    二、实施步骤
    (一)安排部署阶段(2017年8月25日至8月31日)。各级财政部门应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统筹安排,成立财政借垫款清理处置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详细的实施方案,落实责任分工,在本地区及时有序全面开展此项工作。各级财政部门于8月31日前将安排部署情况报送市财政局国库科。
    (二)摸底自查阶段(2017年9月1日至9月15日)。各级财政部门应认真开展财政借垫款清理处置自查工作,分笔弄清借垫款的性质、时间、用途、期限、审批依据,同时与借款单位协商拿出每笔借款的初步清理意见。各级财政部门于9月15日前形成初步书面自查报告报送市财政局国库科。
    (三)方案确定阶段(2017年9月16日至9月25日)。各级财政部门按照摸底自查情况,向同级财政借垫款清理处置专项工作领导小组报告,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每笔借款的清理处置意见和方案。
    (四)清理处置阶段(2017年9月26日至10月20日)。各级财政部门按照领导小组确定的意见和方案,分类对财政借垫款进行清理处置,并将最终清理处置情况报告本级领导小组。
    (五)汇总上报阶段(2017年10月21日至10月25日)。各级财政部门将前期开展摸底的详细自查情况以及对财政借垫款的清理处置情况,以书面形式报送市财政局国库科。
    三、工作要求
    财政借垫款总量膨胀、控制失效、管理无序,危害相当巨大,不仅挤占了财政资金,造成库款支付隐患,影响财政稳定运行,而且损害了正常的财政管理秩序和财经纪律的严肃性。因此,各级财政部门都要立即行动起来,不能再等待,不能再观望,不能再放任,要严格按照中省的规定,“从严、从紧、从快”进行清理处置。
    (一)从严审核审批新增借款。新增财政借款必须要做到“三个严格”,一要严格执行《预算法》关于先有预算后有支出的规定,不能无预算拨款和超预算拨款;二要严格按照限定的借款对象只能是一级预算单位,用途只能是临时急需、期限只能在一年内;三要严格按照规范的财政对外借款程序审批,守住报政府常务会议批准这个底线。
    (二)从紧把控分类处置政策。要按照“依法合规、分类处置”的原则,从紧把控政策要求,对借垫款认真甄别、依法催收、按规定列支和核销,做到“两覆盖”、“两从紧”。“两覆盖”,一是清理甄别要全覆盖,对所有财政借垫款进行全面清理甄别,不属于借垫款的要及时调整账务,避免与债务、往来款等混淆、重复统计;二是借款催收要全覆盖,在政策规定范围内,对所有到期借垫款进行全面催收,加大催收力度,必要时动用法律手段予以收回,做到应收尽收。“两从紧”,一是预算列支要从紧,对预拨的应由预算安排支出的,要及时安排预算,原则上在2017年底前列支完毕;二是借款核销要从紧,在确定无法收回的借垫款时,各级都必须严格把握好度,不能多核销、乱核销。同时要报同级政府批准后按规定核销。
    (三)从快推进清理处置工作。一是再动员、再部署的行动要快。确保在最短的时间内将借垫款清理处置工作布置落实到位。二是清理核实情况的动作要快。抓紧摸清所有借垫款情况,包括借款性质、出借对象、审批依据等内容,在此基础上完善清理计划,提出处置方案。三是规范处置的决策要快。该协调相关部门的积极协调,该报同级政府审批的及时上报,该财政局自行决策的尽快决策,不能按兵不动,不能久拖不决。四是指导督促跟进要快。市级要加强对各县(区)、园区的督促力度,发现问题立即督促纠正,并且跟踪落实确保整改到位。下一步省厅国库处、监督局将牵头在全省范围内开展督查。
    各县(区)、园区财政局主要负责人要签订《财政借垫款清理处置专项工作自查承诺书》,对本地区的工作开展情况负全责。凡在自查和清理处置中弄虚作假、敷衍塞责的,一经发现,市财政局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附件:财政借垫款清理处置专项工作自查承诺书
     
    附件
     
    财政借垫款清理处置专项工作自查承诺书
     
    我单位严格按照开展财政借垫款清理处置专项工作有关文件要求,认真开展自查工作,并形成了《财政借垫款清理处置专项工作自查报告》,现郑重承诺如下:
    我单位的财政借垫款清理处置专项工作自查报告》真实、完整,如有虚假,将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
     
    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
     
     
     
     

     月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