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市财政局关于遂宁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 第B85016号建议办理答复的函
遂宁市民宗外侨委:
贵单位在遂宁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闭会期间提出的《全市人大民宗外侨委工作座谈会上代表建议(经济类)》(第B85016号)收悉,根据财政部门职责,现将办理情况函复如下。
一、及时落实政府补贴发放情况
市财政局严格落实《四川省省级惠企资金“直达快享”暂行办法》,各级财政在本级政策受补助企业确定后或收到上级资金后,在规定时限内拨付资金至本级行业主管部门,本级行业主管部门在规定时间内将资金拨付至受补助企业。省级在市、县列支的惠企资金,按照省级规定要求及时限办理。2024年及时拨付市级工业发展引导资金3071.89万元,用于兑现我市工业良好开局、军民融合和工业发展奖补等政策,进一步激发企业投资发展的积极性。
二、下一步打算
下一步,我局积极会同相关主管部门,落实好惠企资金“直达快享”各项措施,不断提升企业获得感,进一步激发企业投资发展的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