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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宁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遂宁市财政局2014年度会计监督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财政监督 发布时间:2014-05-16 00:00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遂宁市财政局  

    

    

遂财监督〔20145

    

    


 

遂宁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遂宁市财政局2014年度会计监督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园区财政局:

为充分发挥会计监督服务宏观调控和财政中心工作、保障财税政策执行、提升会计信息质量,切实履行财政部门会计监督职责,规范经济秩序,维护财经纪律,根据《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14年度会计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川财监督〔20144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遂宁市财政局2014年度会计监督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现将方案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遂宁市财政局

2014421

遂宁市财政局2014年度会计监督检查    

工作实施方案    

    

2014年度会计监督检查工作的总体要求:以强化财政会计监督职能为抓手,以提升财政会计监督技能为保障,加强会计监督检查力量,落实责任,整合资源,确保会计监督检查工作取得实效,圆满完成我市2014年会计监督检查工作。

一、检查方式  

今年会计监督检查分为联动检查和自主检查两种方式,按照省财政厅“四统一”原则:统一布置、统一要求、统一审理、统一汇总组织各地开展检查。联动检查即由市财政局抽调精干力量组织部分县(区)财政部门对相关单位共同开展检查,未纳入共同检查的单位,由各县(区)组织力量开展检查;自主检查即由各县(区)在自行要求的检查范围内,自选行业开展检查。

二、检查范围  

(一)联动检查。结合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省市党委、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紧紧围绕社会关注热点和财政扶持重点、结合防治“小金库”和反对“四风”长效机制建设,按照省财政厅的工作部署,开展对医药和公共交通等重点行业联动检查。对医药行业的检查是在财政部统一组织下,采取中省市县全国联动的方式开展,重点关注会计核算、预算管理、内部管理、职工薪酬分配、财税政策执行和财政资金使用等情况,对医院和基层医疗机构还应结合“全面取消县级公立医院药品加成”补助资金专项检查,重点检查县级公立医院是否按规定全面取消药品加成、是否虚报2012年度药品加成额,及其财政补助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对公共交通行业的检查是在财政部指导下,采取省市县三级联动的方式开展,在关注财务会计核算、成本费用和利润构成、盈利水平、票价形成机制、职工薪酬分配、固定资产购置等内容的同时,重点关注财政资金的投入使用情况并开展绩效监督。

(二)自主检查。除联动检查的行业外,各县(区)应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围绕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群众关心热点、难点以及财政资金投入的重点领域和行业开展检查。市财政局选择市农业、畜牧、林业等重点行业开展检查,重点检查是否严格执行会计制度、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会计核算是否真实公允、信息披露是否充分完整以及财政资金使用、非税收入收缴等情况。

三、检查重点  

县(区)要结合对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和行政事业单位的检查,对被查单位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的有关情况进行监督,将厉行勤俭节约、控制三公经费等作为检查重点;要围绕财政管理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正风肃纪工作,加大对预算编制和执行、财政专项资金使用、绩效工资发放情况的监督力度,对被检查单位是否挪用预算资金购买商业预付卡、是否利用购卡进行公款消费进行检查。要继续推进和完善 “小金库”治理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和常态化,加大对“小金库”问题的处理处罚和责任追究力度。

本次检查以被查单位2013年的会计信息质量为主,必要时,可追溯至以前年度和延伸至相关单位。    

四、方法步骤  

(一)准备阶段:510—522日为准备阶段    

一是组成检查组。市财政局与县(区)财监部门相关人员组成联动检查组,对实行市区县共同上下联动检查的单位开展检查工作;对各县(区)自选行业,请各区县组织力量实施检查。被抽调人员在未完成会计监督检查工作前,不得提前回原单位工作。二是组织业务培训学习,主要学习《会计法》、《财政检查工作规则》等有关法规制度,切实提高检查人员业务技能。

(二)实施阶段:523—831日为检查实施阶段    

对市区县共同“上下联动”检查的单位由市财政局统一开具检查通知书。我局各检查组及各县(区)财政部门要严格按照《财政检查工作规程》要求,使用统一的检查工作底稿、询问笔录等监督检查文书实施检查,并在此基础上整理书面检查情况,及时向被查单位征求意见。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认真核实,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程序合法、尺度统一。对发现突出问题和拒不配合检查的,以及蓄意造假者,要依法从重、从严处理。

五、检查要求  

(一)加强领导,履职尽责。会计监督是《会计法》赋予财政部门的职责,各县(区)财政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统筹安排,强化组织保障,按照省厅“四统一”原则认真组织实施会计监督检查工作;要科学选户,保证检查规模,严格按照市本级不少于3户、县区不少于2户要求,主动与审计、税务、国资等部门以及财政部门内部各业务机构沟通协调,科学选择检查对象,避免重复检查;要通过召开布置会、查前培训、现场询问、集中审理、总结评比等多种方式开展工作;要抽选能力强、经验丰富的人员参加检查,做到责任落实,务求实效,确保我市会计监督检查工作圆满顺利完成。

(二)注重结合,提高检查成效。新形势下的会计监督检查是以会计信息质量检查为载体的综合检查,除检查常规事项外,还应搞好“四个结合”。即注重与财政中心工作和财税体制改革要求相结合,明确检查重心;将会计监督检查与其他专项检查有机结合,与财政资金使用、税收征管质量、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以及“小金库”治理等内容紧密结合,实现会计监督全覆盖;加强与财政部门内部业务机构和行业主管部门结合,建立健全沟通协调渠道和监督成果共享机制;将监督与服务相结合,要与相关部门共同透过检查发现的问题,分析其根源和对策,积极建言献策,做到寓监督于服务,提高检查综合成效。    

(三)查前公示,扩大社会影响。按照省财政厅要求, 2014年市财政及各县(区)财政部门要全面建立公示制度,查前公示和检查公告要在财政局网站、报纸等相关媒体向社会公开。检查前,向社会公示被查单位名单以及检查的目的、内容和重点为检查的顺利开展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和舆论氛围;检查结束后,要公告检查结果和处理处罚情况、加强曝光力度,树立财政部门监督权威,提高会计监督检查威慑力。并注重检查中的情况反馈,如遇到重大问题应及时向省厅及市财政局报告,市财政局将加强对各地工作的督促指导

(四)总结梳理,及时报送。我局各检查组及各县(区)财政部门要认真收集整理有关资料,梳理总结检查情况,建立信息动态反馈机制,编写并报送检查快报、经验交流、典型案例和调研报告,反映检查工作进展情况和工作成效,并于2014831日前将检查总结和相关汇总表报送市财政监督检查局,扩强试点县财政部门还应一并抄报省财政厅。检查结束后,市财政厅将对全市会计监督检查工作进行考核评比,考评结果将在全市范围内通报。

(五)遵守纪律,勤政廉洁。我局各检查组及各县(区)财政部门要自觉遵守廉政制度和工作纪律。一是要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在规定的范围和权限内,按照法定的方式和秩序开展检查工作;二是在检查过程中要严肃财政纪律,认真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各项要求,严格遵守《检查人员工作守则》、《廉政守则》等各项规定,保守被检查单位的商业秘密,切实维护财政监督干部良好形象。

    

附件:1. 2014年会计监督检查单位名单

      2. 遂宁市财政局会计监督检查分组表

        
附件1

    

2014年会计监督检查单位名单    

    

一、遂宁市本级:市林业局、市农业局、市畜牧局及其所属部门、市中医院、遂宁市第一人民医院、遂宁市城市公共交通有限责任公司。

二、射洪县:射洪县中医院、射洪县公共汽车公司(共同检查)、涪西初中、瞿河学校。

三、蓬溪县:明月镇卫生院、大石镇卫生院、蓬溪县农业局、畜牧局、林业局。

四、大英县:隆盛镇卫生院、大英县公交汽车管理站(共同检查)。

五、船山区:永兴镇卫生院(共同检查)、桂花镇卫生院(共同检查)。

六、安居区:安居区第三人民医院(共同检查)、玉丰镇卫生院(共同检查)。


附件2

    

遂宁市财政局会计监督检查分组表  

    

检查一组:组长:柴文强

成员: 谭晓芳 王福碧 涉及联动检查相关县(区)财政监督工作人员。

检查单位:市中医院、市红十字医院、市公交公司、射洪县公共汽车公司、大英县公交汽车管理站、永兴镇卫生院、桂花镇卫生院、安居区第三人民医院、玉丰镇卫生院。

检查二组: 组长:何元俊

           成员:陈润宇 贺宇桥 周辉

检查单位:市畜牧局及其下属单位、市林业局及其下属单位、市农业局及其下属单位。


    

    

    

    

    

    

    

    

    

    

    

    

    

    

    

    

    

    

    

    

    

遂宁市财政局办公室                        2014     4     21    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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