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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宁市财政局 关于市七届人大四次会议第93号建议的复函

来源:市财政局 发布时间:2018-05-10 00:00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遂宁市财政局

关于市七届人大四次会议第93号建议的复函

 

蒋亚藜、彭翰霖、郭伟、庞颖、柯安全人大代表:

你们在市七届人大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大对武引蓬船灌区工程建设支持力度的建议》(第093号建议)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资金筹集总方案:根据四川省发改委和四川省水利厅以川发改农经〔2016525号文件规定:四川省蓬溪船山灌区工程初设批复总投资为366,882万元,其中资本金为306,061万元(中央预算内补助投资定额167,340万元(占总投资的46%),省级投资定额46,300万元(占总投资的13%)遂宁市筹集88,050万元(占总投资的24%),南充市筹集4,371万元(占总投资的1%),项目法人贷款60,821万元(占总投资的16%)。

二、遂宁市筹集88050万元初步具体方案:根据《会记纪要》(2016年第2期)及可研批复投资:市级财政按照对船山、蓬溪均按自筹资金公益性部分90,532万元的10%筹集9,053万元;船山按根据灌面14.33万亩占遂宁总灌面90.22万亩的16%分摊资金筹集(88050-9053*16%12,640万元;蓬溪筹集剩余的66,357万元。


三、市本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按照市委会议纪要,市本级财政应筹集资金9053万元,截至2018年,市本级财政已预算安排7142万元,剩余资金1911万元, 预计通过2019年预算安排。

四、关于提高市级自筹资金补助比例问题:根据2016年筹资方案,市本级按自筹资金公益性部分的10%予以补助。这个配套比例不宜调整,原因一:市本级政府投资重大项目建设筹资压力大。根据遂宁市富民强市“七大提升行动”,宋瓷文化中心、唐家渡电航及凤台大桥工程建设、安居机场建设、渠河饮用水源取水口北移工程、城南污水二厂提标升级改造、海绵城市建设、镇江寺“城市双修”及海绵化改造等项目已陆续开工建设,在筹集资金方面,除争取上级补助资金、地方政府债券资金、国家专项基金、银行贷款外,市本级财政还需安排市级配套资金,筹资压力大;原因二:因为全市如毗河供水等工程项目市级配套比例大多参照此方案制定,如果调整市本级将无法承担相应财力支出。蓬溪县应该通过积极争取中省补助资金、国家专项基金和政策性贷款等方式筹集资金。

 

 

 

遂宁市财政局

2018510

 

(联系人:何玲联系电话:13882517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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