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厅、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2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开展撂荒耕地复耕)的通知》(川财农〔2022〕124号),为支持做好农业生产发展相关工作,经研究,现预下达2022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开展撂荒耕地复耕)1083万元。请严格按照《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22〕25号)以及相关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抓紧做好资金拨付和项目组织实施等工作。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做好区域绩效目标监控,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确保分解下达的绩效目标如期实现。现将资金安排情况公告如下。
附件:2022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开展撂荒耕地复耕)分配及绩效目标公告表
监督举报电话:2314621 联系人:蒋伟 联系电话:18909064566
遂宁市财政局 遂宁市农业农村局
2022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