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财政厅、省水利厅《关于下达2020年中央水利救灾资金的通知》(川财农〔2020〕135号)文件精神,市财政局、市水利局下达2020年中央水利救灾资金400万元,项目资金严格按照《农业生产和水利救灾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19〕117号)以及《省级财政农业生产和水利救灾资金管理实施细则》(川财农〔2020〕41号)等文件实施,现公告如下。
附件:2020年中央水利救灾资金公告表
遂宁市财政局 遂宁市水利局
2020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