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新形势下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的要求,筑牢财政资金安全防线,防范化解管理风险,进一步提高会计信息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规定,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2年度财会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川财监督〔2022〕12号)要求,2022年我市各级财政部门组织开展了财会监督检查工作,全市共选取65家行政事业单位和1家企业进行检查。
检查发现,部分单位在支出管理、财务会计管理、资产管理、政府采购管理等方面存在问题。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各级财政部门在集中审理、充分听取被检查单位意见的基础上,依法依规依程序对62家行政事业单位进行了处理。按照整改要求,相关单位通过上缴违规资金、调整账务、补充完善原始单据、健全完善内部制度办法、强化业务教育培训、加强往来资金清理和处置等方式进行整改。
遂宁市财政局
2022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