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乡村振兴局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四川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四川省农业农村厅 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川财农〔2023〕146号)精神,为提高预算完整性,加快支出进度,经研究,现提前下达你地2024年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4467万元(详见附件)。请各地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省委十二届四次全会精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决策部署,按照《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川财农〔2021〕36号)、《关于加强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的实施意见》(川财农〔2022〕61号)等文件规定,切实管好用好资金,实施全过程绩效管理,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现将资金情况公告如下。
附件: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公告表
(监督举报电话:0825-2314621;联系人:卢浩 )
遂宁市财政局 遂宁市乡村振兴局
遂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