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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宁市财政局 遂宁市教育和体育局关于印发 《遂宁市体育彩票公益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来源:遂宁市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0-06-24 15:05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各区、园区财政局,各区教育和体育局、园区社事局:

    为加强对我市体育彩票公益金(以下简称体彩公益金)的管理和监督,提高体彩公益金使用效益,根据国务院《彩票管理条例》、财政部《政府性基金管理暂行办法》,我们制定了《遂宁市体育彩票公益金管理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过程中如发现问题,请及时向我们反映,以便适时修改和完善。

     

     

     

    遂宁市财政局             遂宁市教育和体育局

    2020616

     

     

    遂宁市体育彩票公益金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全市体育彩票公益金管理,健全彩票公益金监督机制,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彩票管理条例》《彩票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和《彩票公益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财政管理改革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遂宁市体育彩票公益金(以下简称体彩公益金)是指我市体育彩票销售收入解缴四川省后,由省财政按规定比例返还市级财政专项用于支持全市体育事业发展的资金。

    第三条  体彩公益金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专款专用,结转和结余资金按规定管理使用。

    第四条  体彩公益金的管理和使用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并接受财政、教育体育等行政部门的监督和检查。

    第二章  管理机构及职责

    第五条  体彩公益金由市财政局会同市教育体育局按照职责分工共同管理。

    (一)财政部门负责体彩公益金管理的牵头组织和协调工作,主要职责如下:

    1. 做好体彩公益金预算审核、汇总并报市政府审定;依据审定的预算,按程序拨付资金;

    2. 监督体彩公益金的使用,牵头组织绩效评价;

    3. 会同教育体育部门,建立健全体彩公益金项目资金使用管理制度。

    (二)教育体育部门是体彩公益金的业务主管部门,负责体彩公益金的具体管理工作,主要职责如下:

    1. 教育体育部门会同体育彩票销售管理机构,参照本年度体育彩票销售总量,于每年10月底前,测算下一年度体育彩票销售总量,依据省返还比例编制下年度体彩公益金收入预算;

    2. 按照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的要求执行体彩公益金预算,负责体彩公益金会计核算、使用安全监管、信息公开等;

    3. 加强对体彩公益金使用单位的指导和监督,按规定组织使用单位开展资金及其支出项目绩效自评;

    4. 配合财政部门建立健全体彩公益金项目资金使用管理制度。

    第六条  体彩公益金使用单位的主要职责如下:

    (一)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本单位体彩公益金支出审批等管理制度;

    (二)按照财政、教育体育部门的要求,编制和申报体彩公益金项目预算;

    (三)执行批复的体彩公益金项目预算,确保专款专用和绩效目标的实现;

    (四)对体彩公益金进行会计核算,按要求向财政部门报送会计报表和年度决算报表,并完成绩效自评工作。

    第三章  使用范围和分配原则

    第七条  体彩公益金使用支出内容主要包括:

    (一)群众体育部分

    1.公共体育场(馆)建设和全民健身设施器材配置。主要用于公共体育场(馆)的新建、改建、扩建及其维修和全民体育健身设施器材的购置。

    2.资助或组织开展全民体育健身活动。主要用于群众性体育活动、全民健身科学研究宣传和国民体质监测、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和群众体育队伍建设等。

    3.体育扶贫工程专项支出,主要用于专项支持贫困地区体育事业发展的支出。

    (二)竞技体育部分

    1.改善体育专业训练比赛场(馆)及设施设备条件。

    2.举办体育赛事活动和省级以上综合性运动会参赛备战。

    3.资助全市竞技体育人才培养和补充运动员保障支出(不包括个人补助)。

    第八条  体彩公益金不得用于以下方面的支出:

    (一)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二)行政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三)违规发放工资、奖金、津补贴等人员支出;

    (四)以营利为目的的活动;

    (五)不符合规定用途的支出。

    第九条  体彩公益金分配分为以下两步:

    第一步:按照区(园区)彩票销售量的2%进行分配。

    第二步:按照"突出重点、统筹兼顾、公开透明、科学规范"的原则进行再次分配。

     对体育产业方面的项目可采取项目补助、贷款贴息、以奖代补等方式予以支持,资金扶持额度原则上不超过项目总投资额的20%。支持重点包括:体育健身健康服务;体育设施建设管理和运营;体育培训服务;国内外知名体育赛事活动;职业体育与体育社会化运作;体育装备新产品、新技术、新材料的研发及产品制造和销售;体育产业基地建设培育和平台建设;体育旅游、运动康复等新兴体育产业项目;对中省政策有明确要求需市级财政分担责任的,按政策要求予以据实补助等。

    第四章  监督管理

    第十条 体彩公益金使用单位要积极做好体育彩票公益金宣传工作。凡体育彩票公益金投入援建或资助的体育场馆、设施、器材等,要在其显著位置设立包含"中国体育彩票"标识的宣传铭牌。凡体育彩票公益金投入举办或资助的体育活动、赛事等,要在活动或赛事手册、宣传载体、新闻报道中包含"中国体育彩票"的字样和标识。凡未进行商业冠名的活动或赛事,均冠名为"中国体育彩票杯"。体彩公益金资助的基本建设设施、设备或者社会公益活动,应当以显著方式标明"彩票公益金资助——中国体育彩票"。

    第十一条 建立体彩公益金资助项目档案。体育部门应建立健全体彩公益金档案管理制度,完善项目档案资料,建立项目数据库,促进体彩公益金档案管理的科学化。

    第十二条 健全体彩公益金资助项目监督检查机制和绩效管理机制,市、区(园区)按照分配主体,实行分级监管的原则。

    市本级要对体彩公益金安排的项目实行项目绩效管理,强化支出责任和效率意识。健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管理制度,开展项目绩效监控,做到"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强化项目绩效评价审计工作,每年由教体部门和财政部门根据需要成立联合检查组对上一年实施的项目按申报时的相关资料实行绩效评价。加强绩效评价结果运用,将评价结果作为调整支出结构、完善相关政策、科学安排项目预算的重要依据。

    各区、园区相关部门次年5月应将上年度本级公益金的安排、使用、管理、监督情况上报市教育体育局、市财政局备案。

    第十三条 市财政局和市教育体育局根据需要对体彩公益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体彩公益金属政府性基金,应确保专款专用,不得挤占、截留、挪用、侵吞,不得用于平衡一般财政预算。体彩公益金资助项目超过2年尚未启动的,按存量资金管理办法管理。

    第十四条  对检查中发现的拖欠、截留、挤占、挪用体彩公益金,以及任意改变体彩公益金用途、扩大支出范围、用于平衡预算等违规行为,依据《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彩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54号)及有关财经纪律处理。对涉嫌严重违纪或违法犯罪的,按规定移交监察或司法机关处理。

    第五章   

    第十五条  各县(区)财政、教育体育部门可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十六条  上级出台了新的管理办法,与之相抵触的,以上级最新出台的管理办法为准。

    第十七条  本办法由市财政局、市教育体育局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30日以后施行,有效期5年。遂宁市财政局 遂宁市体育局印发的《遂宁市体育彩票公益金管理办法》(遂财综〔201765号)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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