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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政协七届三次会议第94号委员提案的复函

来源:市财政局 发布时间:2018-05-17 00:00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唐素华、唐知进、李道丕、余致鳌、陈青松、杨林茂、杨宗伦、卢小清代表:你们在市政协七届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增加财政对乡镇卫生院人员经费投入的建议》(第94号提案)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一、现行政策情况通过对各县区政策的梳理,目前各县区财政针对乡镇卫生院人员投入情况如下:船山,按1万元/人定额补助。安居,按对乡镇卫生院人员经费中基本公共卫生部份及退休职工人员的工资、绩效及五险一金(含住院补充医疗保险在职、离休160元/人.年)进行了全额保障,对差额部分进行了部分保障(工资绩效按50%预算,五险一金按50%预算)。蓬溪,按1.6万元/人的定额补助。射洪,按2.6万元/人的定额补助。大英,按1.2万元/人定额补助。二、周边地市州情况通过对南充、资阳、内江、绵阳财政的沟通了解,上述四个市市本级财力根据现行支出责任的划分对各县区乡镇卫生院暂无相应补助,县区乡镇卫生院都普遍存在乡镇卫生院人员养老保险缴费压力大,运营困难的情况,目前正在积极探索解决中。三、关于增加财政对乡镇卫生院人员经费投入的建议通过和各县(区)财政的反复沟通研究,我市一方面按照原渠道继续执行原有政策,另一方面及时探索解决问题方法,向上级财政反应实际情况,争取上级财政支持。感谢你们长期以来对财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遂宁市财政局2018年5月17日(联系人:李永强 联系电话:17808253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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