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既是民生工程,又是稳住经济大盘和保市场主体保就业的重要举措,全年的目标任务已列入省市重点考核内容。遂宁市紧盯该项资金预算执行进度,采取有效措施,着力加快项目工程进度,确保专项资金保障跟进有序,充分发挥资金绩效,努力办好民生实事。
一、情况再通报,从思想上提高站位
一方面,领会省级部门意见,及时梳理。迅速向各县(市、区)、市直园区传达财政部四川监管局、财政厅、住建厅和审计厅的会议精神,全面自查2020年未使用的资金、2021年执行进度低于70%资金和2022年执行进度低于64%的资金。另一方面,召开市县约谈会议,诫勉谈话。5月、6月和8月,市财政局和市住建局通过“晒进度”“发点球”的方式,通报全市执行进度,两个执行进度滞后的县(市、区)财政局和住建局同志分别作了表态发言。
二、办法再强调,从行动上解决问题
一方面,强调使用范围。全市涉及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包含棚户区改造、公共租赁住房、租金补贴、老旧小区改造,要严格按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进行使用。另一方面,强调沟通交流。要求执行进度滞后的县(市、区)、市直园区不能闭门造车,要主动查找问题和分析原因,积极向省市业务部门请示汇报,尽快采取有效措施提升资金执行进度。
三、绩效再考核,从分数上强化执行
一方面,细化评分指标。对标对表中省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绩效评价指标,对评价指标逐条分工,落实责任,从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强化对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的绩效预算管理。另一方面,强化结果运用。将绩效结果作为资金分配的重要依据,进一步强调预算执行管理,防止中省市资金在财政或者住建账户上“沉睡”或“躺平”,从源头上、根本上发挥财政资金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