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市财政局关于委托会计服务公司
代理记账的函
市级各单位:
目前,由于市级各单位会计人员较少,具有会计从业资格的人员更少,因而出现了无证上岗、会计和出纳混岗等问题,严重违反了《会计法》等相关规定。为切实做到依法行政,根据华章市长和朱兵常务副市长的批示,我局决定会同遂宁发展公司成立会计服务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行政事业单位会计核算问题进行整改。现将有关事项函告如下:
一、该公司由遂宁发展公司出资、市财政局(市会计学会)管理,办公地点设在市财政局内,主要负责对不具备独立核算条件的行政事业单位及其他经济实体开展代理记账、会计咨询等业务。
三、公司本着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经营自主、服务社会的原则,实行市场化运作,对服务对象按业务量大小收取一定的费用。
四、会计人员不具有从业资格证及不具备独立核算条件的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经济实体,均可、也应当委托该公司办理代理记账等业务。凡愿意委托该公司进行代理记账等服务的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经济实体,请务必于
特此函告。
遂宁市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