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2025年12月07日
遂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遂宁市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 凝聚你我力量 共同抗击疫情 致全市广大消费者和经营者的一封信

全市消费者和经营者朋友们:

目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形势仍然严峻,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抗击疫情关系到你我他,无论是消费者还是经营者都应承担起应有的责任,众志成城、共克时艰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疫无情,人有情,全国上下一条心,凝聚你我力量,同舟共济共同抗击疫情,必将取得这场疫情防控阻击战的最后胜利!遂宁市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提醒全市广大消费者和经营者:

一、减少外出,做好个人健康防护

在疫情防控期间,消费者应尽量减少外出购物次数与时间,如果必须外出,进入公共场所一定要做好个人防护,正确佩戴口罩,如到农贸市场、超市等场所,要避开密集人群,与人接触保持1米左右;外出回家后,要勤洗手,衣物等随身物品可以使用含酒精消毒产品进行消毒或放在门外通风处,有效预防病毒和细菌。使用过的一次性口罩,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处理,不随意丢弃。

二、理性消费,切勿盲目囤货

当前生活物资储备充足,请广大消费者根据生活需要理性购买。理性对待特殊时期由于市场供需矛盾引发产生的价格适当上涨这种市场价格行为和市场调节作用,无需大量囤积商品。个人无故恐慌的不理性消费行为容易造成资源的浪费,甚至引起物资的匮乏,特别是口罩、消毒杀菌用品等防控物资,大量囤货对个人而言不仅会造成浪费,还会增加市场紧缺,成为"哄抬物价"的帮凶,大家要理性消费,切勿盲目跟风抢购囤积。

三、消费者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的,有权要求退款

根据《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的规定"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本法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广大消费者因为不可抗力解除订餐、婚庆或旅游合同后,对消费者的退费请求,相关经营者应依法依规和《合同》的规定及时处理,不能久拖不决,更不能以任何形式和理由侵犯消费者的合法利益。

四、坚定必胜信心,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

谣言止于智者。在事关每个人的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面前,我们更应该团结起来,众志成城,坚定信心,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不人为制造干扰和恐慌,不随便传播非官方渠道发布的与疫情相关的信息,要以官方发布为准。

五、经营者要遵循公平、合法、诚实信用原则

在特殊时期,全市广大经营者和消费者在进行交易时,应当遵循公平、合法、诚实信用原则。经营者要落实消费维权主体责任,承担抗击疫情的社会责任,诚实守信、不得借疫情之机串通涨价、哄抬物价,不得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者。经营者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等法律法规,切实加强行业自律管理,配合政府做好市场稳价工作,共同建设健康、安全、放心、舒心的消费环境。

请广大消费者积极监督,发现串通涨价、哄抬价格、以次充好、经营野生动物及其产品等违法行为的,保留相关凭证,及时拨打12315投诉举报热线电话或登录"全国12315平台"进行投诉举报。

 

 

                                                        遂宁市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

                                                          2020年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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