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开展遂宁市创业培训定点机构认定工作的
通 知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园区人社部门,各相关机构:
为深入贯彻落实创业带动就业战略,加强我市创业培训工作规范化管理,提升创业培训质量,根据《遂宁市创业培训管理办法》及相关政策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面向全市开展创业培训(含网络创业培训)定点机构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原则
坚持“公平公开、自愿申报、择优选择、动态调整”的原则,确保认定过程公正透明,选拔出优质的创业培训定点机构,为我市创业者提供高质量的培训服务。
二、认定类别及条件
(一)创业培训定点机构认定条件
1.机构资质:依法设立且具有培训资质的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就业创业培训(实训)中心、普通高等学校、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等机构。从事培训业务2年及以上,承诺能够履行创业培训机构全部职责,无不良信用记录。
2.师资力量:拥有2名及以上持有国家或四川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颁发的创业培训讲师证书的专职教师,且专职教师与机构签订劳动合同;同时配备2名及以上专职管理人员。
3.培训场地及设备:具有符合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颁布的技术要点等要求的培训场地及设备设施,场地应满足教学需求,设备设施能正常运行并保障培训效果。
(二)网络创业培训(含直播版、电商版)定点机构认定条件
1.基础资质:已被认定为我市创业培训定点机构。
2.管理团队:有2名及以上专职管理人员负责网络创业培训及后续服务的组织工作,确保培训工作有序开展。
3.师资配备:拥有2名及以上获得《网络创业培训(含直播版、电商版)讲师培训合格证书》的全职讲师,能够提供专业的网络创业培训教学。
4.教学场地:网创培训场地满足名30学员教学,配备投影仪、可移动桌椅、黑白板等教学设备;培训面积要足以实现移动桌椅呈“U型”或“岛型”摆放。
5.教学设施:电商版培训配备30台电脑,直播版培训配备5套及以上支架、灯光、麦克风等基本直播设备,满足开班时每组配备1套基本直播设备和1台电脑的要求;配置优质的网络资源(建议不低于100兆带宽独享),保障实操平台的流畅使用。
6.教学辅助平台:已与具备资质的教学辅助平台供应商签订合作协议,所用教学辅助平台具备教学服务、模拟训练、培训考核、培训管理和后续服务等功能。
(三)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参加本次定点机构认定
1.在申报过程中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情节严重的;
2.提出申请之日前3年内存在严重违规培训行为,或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情形,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的。
三、申报材料要求
(一)统一要求:申报材料需统一用A4纸印制,采用胶装方式装订成册,不得散装或者合页装订,逐页编码,并由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在规定签章处签字和盖章。申报材料应根据本通知要求的统一格式提供,且内容完整。材料不齐全者一律视为不合格。
(二)共性材料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申报的可不提供)。
3.办学相关审批文件、办学许可证复印件。
4.办公、培训场地证明。自有场地的出具产权证明复印件;租赁场地的须提供有效的租赁协议、产权证明复印件。
5.管理人员、授课教师及创业服务专家花名册及资质证明(包括学历证书、创业培训讲师培训合格证书、职业资格证书或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复印件)。
6.各项组织管理制度,包括教学管理、教师聘用、学员管理、档案管理、安全管理、财务管理等制度。
(三)补充材料
1.创业培训定点机构补充材料:提供近1年开展培训业务工作总结(包括培训人数、培训专业、培训效果等相关数据及证明材料)或开展创业培训或创业服务经历相关证明材料;创业培训教学计划、教学大纲和教材样本。
2.网络创业培训(直播版、电商版)定点机构补充材料:
网络创业培训实操教学教室及设备设施的现场照片、固定资产台账;网络创业服务专家的相关资格证明材料及聘书或合作协议。网络创业培训及创业服务的年度计划;网络创业培训教学辅助平台使用证明材料(合作协议)。
四、认定流程
(一)自愿申报:符合条件的机构可在2025年7月31日前,向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书面申请,逾期不再受理。
(二)材料初审: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对申报机构提交的材料进行初步审核,检查材料的完整性和合规性。对材料不完整或不符合要求的机构,通知其在规定时间内补充完善。
(三)实地考察:对通过材料初审的机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将组织专家进行实地考察,核实机构的场地、设备、师资等实际情况是否与申报材料一致,是否满足认定条件。
(四)专家评议:组织专家对申报机构进行综合评议,根据认定条件和实地考察情况,对机构的培训能力、教学水平、服务质量等方面进行打分评价。
(五)公示公布:根据专家评议结果,确定拟认定的创业培训定点机构名单。通过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或相关媒体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机构,正式认定为遂宁市创业培训(网络创业培训)定点机构,并向社会公布。
五、工作要求
(一)精心组织。各县(市、区)、市直园区要把创业培训定点机构认定工作作为提高创业能力和培训效果的重要措施,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面向辖区范围内所有符合基本条件的单位,积极发动、审慎筛选、严格把关。
(二)明确要求。经认定后的创业培训定点机构方可在全市范围内承担政府补贴性创业培训任务,各级创业培训经办机构要加强定点机构管理,指导定点机构严格按照标准和要求开展培训。
(三)动态管理。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将定期对全市创业培训定点机构进行考核评估,对不符合条件要求的定点机构,将予以动态调整。
请各县(市、区)、市直园区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机构申报,共同推动我市创业培训工作高质量发展。如有疑问,请联系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职业能力建设科。
联系人:何鑫;联系电话:0825-5801813。
地址:遂宁市船山区遂州中路682号1号楼1408房间
附件:遂宁市创业培训定点机构认定申请表
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