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 适老化
遂宁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同意原市金融工作局国有资产调拨的复函

市财政局:

你单位报送原市金融工作局《关于申请调出部分国有资产的函》收悉。因机构改革,原市金融工作局与市财政局合并,根据《遂宁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遂府办发〔2020〕11号)、《国有资产调拨规范》(遂机管发〔2021〕37号)等规定,经研究,同意将原市金融工作局原值167190元的国有资产调拨给市财政局、原值53364元的国有资产调拨给市金融服务中心、原值105251元的国有资产调拨给市委社会工作部、原值4880元的国有资产调拨给市委统战部使用。请你单位及时办理资产移交、账务调整等手续。

此复。

遂宁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2024年12月17日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