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系列重要指示精神,以乡村生态振兴助力乡村振兴战略落实落地,以切实解决老百姓身边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为目标,以打好农业农村污染防治攻坚战为抓手,突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推动农村人居环境改善,不断提高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
一是制定方案,明确任务。2020年,印发了《遂宁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三年推进方案》,明确工作总体目标、实施步骤、重点任务、工作要求。指导各县(市、区)、市直园区结合辖区实际制定工作方案,编制县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8个。科学制定目标:确保到2022年,全市75%行政村(含涉农社区)生活污水得到有效治理。
二是全面排查,建立台账。以村镇自查、县区核查,市级抽查的方式,结合乡镇区划调整和最新人口普查情况,对行政村基础信息开展全覆盖调查,摸清底数,建立市县、镇、村四级基础信息台账。采取分步推进、每月一调度,督促跟踪的方式,截至2020年底,我市72.5%的行政村生活污水得到有效治理。
三是因地制宜,治用结合。结合丘陵地区实际,坚持因地制宜、利用优先,统筹推进“厕污共治”,推广多种“治用结合”模式。针对散户,采取改厕+利用,针对小型聚居点,采取集中收集+资源化利用或集中收集+人工湿地,针对大型聚居点,采用建设集中处理设施方式,截至目前,全市已建成151个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105个人工湿地。
四是积极争取,加大投入。狠抓“千村示范”工程建设,2019年以来,全市已实施173个“千村示范”工程,争取奖补资金4832万元,各级部门累计投入1.9亿余元支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积极向上申报项目,17个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进入中省生态环境保护投资项目储备库,计划总投资16.2亿元,拟申请资金10.1亿元。加强与银行、金融机构的合作,通过发行债券、贴息贷款、鼓励民间资本投入等方式不断拓宽融资渠道。
下一步,我们将以更高的站位、更实的作风、更细的措施,牢记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切实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把党史学习教育同推动业务工作深度融合,进一步明确职责、压实责任、强化监督,推动各项工作措施落实落地。
一是高质量实施“千村示范”工程。根据省委、省政府安排部署,今年,我市将继续实施43个行政村“千村示范”工程建设,并纳入全市30件民生实事统筹推进,我们将坚持问题导向,把争取到的省级奖补资金1720万元用到人民群众最关切最关注的方面,确保用好用实。
二是大力推动基础设施建设。结合实际,按照“新建一批、修复一批、改造一批”的建设思路,根据村庄格局、地形地貌、常住人口、实际污水排放量等因素科学确定处理设施建设选址和规模,不断补齐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短板。
三是建立健全运维管理机制。推动出台我市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长效运维管理办法,落实乡镇人民政府网格化监管措施,强化村委会协助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责任,引导受益农户积极参与设施管理,加强基层环保专业队伍能力培训,鼓励市场主体参与运营管理。
四是开展农村黑臭水体整治。按照分级分类,突出重点的原则,有序开展农村黑臭水体整治工作,把控源、截污、治理有机结合,优先解决一批对村民生产生活影响较大的环境突出问题。大力开展生态宜居乡村建设,着力提升村容村貌,为老百姓留住鸟语花香田园风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