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修订背景和依据
为体现“科学行政、民主行政、依法行政”的政府工作理念, 推进市政府常务会议(以下简称“常务会议”)议事决策科学化、 民主化、制度化,进一步提高议事决策质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四川省人民政府常务会议议事决策规则》和《遂宁市人民政府工作规 则》,结合工作实际,对《规则》进行了修订和完善。
二、主要内容
第一部分是议事决策原则。明确了常务会议议事决策的指导 思想和原则。
第二部分是议事决策范围。明确了常务会议议事决策范围, 对属于议事决策范围的事项,常务会议组成人员和各部门(单位) 应当按规定提请常务会议审议。常务会议组成人员按职责分工和 权限可予决策的,或通过其他会议能决定的事项,一般不提交常 务会议审议。
第三部分是议事决策制度和程序。明确了常务会议由市长、 副市长、秘书长组成。半数以上组成人员到会方可召开。常务会 议原则上每两周召开1次,遇有特殊情况,可随时召开。
第四部分是议题确定和材料准备。明确了拟提请当次常务会 议审议的议题,经市政府秘书长、市政府办公室主任审核后,由 负责常务工作的副市长核报市长审定。议题材料应请示事项明确、 理由依据充分、行文规范简练。
第五部分是纪要制发和议定事项落实。明确了常务会议纪要 由市政府办公室负责起草,纪要初稿原则上在会后2个工作日内 完成,按程序送负责常务工作的副市长、市政府秘书长、市政府 办公室主任及分管领导审核后,报市长签发。常务会议议定事项, 由分管副市长组织、督促相关部门(单位)抓好落实。市委绩效 办负责对常务会会议决定事项的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并汇总向 市长报告
第六部分是信息公开。明确了常务会议新闻稿经市政府办公 室负责同志审核后,由遂宁日报、遂宁电视台等媒体公开报道, 市政府办公室及时在市政府网站公开。
第七部分是会议纪律。明确了常务会议的纪律要求,对请假、 保密等相关事项进行了说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