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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万元到账6年赔偿积案终化解!船山区人民法院成功执结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感谢法官为我们多方奔走,帮助达成和解协议,为我们维权。”近日,因儿子梅某被机动车撞伤案执结,104万元赔偿款到账,周某将一面锦旗送给船山区人民法院执行干警。该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顺利执结,为长达六年的纠纷画上句号。 

2018年1月的一个晚上,汤某驾驶汽车与骑自行车穿过人行横道线的梅某相撞。18岁的梅某受伤昏迷,交警认定此次事故中,汤某承担主要责任,梅某承担次要责任。突如其来的意外,让梅某双亲陷入无限的悲痛,他们带着儿子辗转多地医院寻求救治办法。巨额的治疗费用和各类花销掏空这个不幸的家庭,梅某被鉴定为一级伤残。2018年,梅某的母亲周某首次代梅某起诉,请求侵权方赔偿因该交通事故产生的医疗等费用。法庭调查得知,汤某驾驶的车辆所有权人为张某某,挂靠于某出租汽车公司从事营运活动。期间,张某某将肇事车转包给刘某某,刘某某又在夜班时间将车辆交于汤某经营。 

法院审理后,依法判决汤某及其妻子(属夫妻共同债务,以下同理)承担赔偿责任,某出租汽车公司、张某某及其妻子、刘某某及其妻子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判决生效后,梅某申请了强制执行。法院拍卖了主债务人汤某名下一处房屋,扣划了各被执行人银行账户,并在申请人同意的情况下,督促张某某及其余连带责任人自行出卖财产筹款50万元支付给申请人。然而,梅某几年来的治疗费及各项损失已累计近200万元,赔偿款远远不足,且新的费用还在持续产生。为此,周某代其先后于2019年、2022年起诉,分别就各时期因交通事故产生的各项损失请求赔偿,法院判决支持其诉求。 

2023年8月,梅某再次就最新判决申请强制执行。经过前期执行,被执行人的财产情况并不乐观。执行干警将目光转向某汽车出租公司。经查,该公司名下现登记有数台车辆,执行干警立即采取了查封措施。双方当事人经过商讨,自愿达成和解协议,由申请人计算之前尚欠金额及后续治疗费,连带责任人于三个月内履行完毕,后再向主债务人追偿。 

经过法院干警反复奔走、协调,近日,某出租汽车公司、张某某夫妇、刘某某夫妇到法院向申请人一次性履行案款10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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