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 适老化
遂宁年鉴(2021)专文·专纪(19)

“十三五”民政工作综述

 

一、健全社会救助制度

(一)健全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全市30余万人纳入低保、特困、残疾人、孤残儿童、临时救助、流浪乞讨救助等特殊群体保障范围,基本实现“应保尽保”“应救尽救”。一是农村低保兜底保障。2016年以来,全市将5.8万余名丧失劳动能力、无法通过产业扶持和就业帮助实现脱贫的贫困人员纳入农村低保政策兜底保障,占贫困人口总数的30.3%。全市共为兜底贫困对象累计发放补助6.96亿元。遂宁市在推进脱贫攻坚“五个一批”行动中,对无法依靠产业扶持和就业帮助实现脱贫的贫困人口,按照“保基本、兜底线、促公平、可持续”要求,在全省率先提出将农村低保贫困户标准提高到脱贫标准、将民政低保和脱贫标准“两线合一”,安居区“四个三”低保兜底脱贫工作机制得到省委书记王东明的高度肯定和亲笔批示。二是社会救助水平不断提高。城乡低保对象保障标准分别提高到600/人·月、400/人·月,较2016年增幅达42.8%53.8%,年均发放低保、特困、临时救助、流浪乞讨救助资金等约4.7亿元。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标准提高到集中1400/人·月,分散900/人·月。三是实施“物价上涨联动机制”。全面落实阶段性提标扩面的政策,20194月开始全面启动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全年共为668641人次城乡低保对象和特困供养对象发放临时价格补贴资金1610万元。截至2020年底,累计为164.07万人次困难群众发放9940万元价格补贴,确保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不受物价影响。四是救助管理工作得到进一步提升。全面推进救助管理服务质量大提升专项行动,成立市政府分管副市长牵头的救助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民政、公安、城管等11部门联合印发《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质量大提升专项行动任务清单》,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年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对象4000人次。全市已对滞留超过3个月仍无法查明身份信息的316人进行落户安置,定期每年组织救助管理干部进行专业素质培训,联合消防、市场监管等部门对托养机构开展集中安全检查。每年开展“冬送温暖夏送清凉”和救助管理站“开放日”活动。

(二)健全完善特困救助供养制度。制定《进一步加强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工作的实施意见》,健全城乡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工作管理体制,在对象认定、办理程序、救助供养内容、救助供养标准、制度衔接、资金保障、监督管理等方面进行规范管理。提高特困供养救助水平,城市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由分散供养500/人·月、集中供养600/人·月提高到780/人·月,农村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由分散供养400/人·月、集中供养500/人·月提高到520/人·月。确定全市失能特困人员三档照料护理发放标准,全失能特困人员照料护理标准为460/人·月,部分失能特困人员照料护理标准为230/人·月,完全具备生活自理能力特困人员照料护理标准为50/人·月,为提高特困人员照护质量提供政策和资金保障。全市生活不能自理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率达到56.3%

二、积极发展慈善事业

(一)积极发动社会各界支持参与慈善事业。“十三五”期间,全市社会捐赠总额达31558.124万元,占GDP2020年度暂参照2019年度计算)的0.052%

(二)积极实施公益慈善项目。健全社会救助和慈善资源信息对接机制,形成一批品牌慈善项目。针对重点群体实施扶贫、助学、助医、关爱留守老人和留守儿童、关爱农民工等慈善。福彩·帮困助学项目累计资助贫困家庭学生8.7万余人。关爱留守老人、留守妇女、留守儿童“三留守”对象12万余人,帮扶贫困农民工1586名。深入实施“希望芋禾”“助脱贫公益行”“情暖夕阳·共筑美好中国梦”“点亮乡村光彩扶贫”“守望乡村平安家园”等扶贫公益项目,帮扶贫困村32个、贫困户1367户。开展“微心愿征集”“十大孝星评选”“健身扶贫展示”等活动,参与人数突破100万人次。

(三)加强慈善工作组织领导。健全落实政府支持慈善事业发展的协调机制、配套措施、扶持政策。出台《关于促进慈善事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成立以分管副市长为主任,各县(区)人民政府、39个市直部门为成员的遂宁市慈善事业促进委员会,作为指导和协调遂宁慈善事业发展的常设机构。确定全市慈善事业到2020年的政府支持、社会捐赠、慈善组织、慈善项目、志愿服务、慈善文化、慈善公信力7项目标,安排发动社会各界支持参与、培育规范慈善组织、创新实施公益慈善项目、鼓励发展志愿服务、健全信息对接机制、加强监督管理6项主要任务,落实税收优惠、提供金融服务、加大资金支持、大力宣传表彰、强化人才保障5项激励措施,提出加强组织领导、明确部门职责、加强督促检查3项保障机制。

三、积极发展健康养老业

(一)健全养老服务体系。近年来,全市各级各部门积极贯彻党的十八大、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积极应对老龄化”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遂宁市“十三五”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体系建设规划》确定的发展目标和重点任务,以老年人需求为导向、以人人享有基本养老服务为目标,创新体制机制,激发社会活力,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相结合的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初步形成。截至2020年底,全市共有60岁及以上老年人78万人,占户籍总人口的21.3%。全市建成养老机构124个,城乡社区日间照料中心608个、农村幸福院417个,养老床位2.9万张,平均每千名老人拥有床位数37.3张,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覆盖率分别达到100%60%

(二)加快推进医养结合发展。一是深化“放管服”改革,降低准入门槛。支持医疗机构设立养老机构,支持养老机构增设医疗业务,全市已建成15个医养结合机构,将符合条件的12个机构纳入医保定点机构,医养结合服务床位达2400余张。二是支持社会力量新建和运营康养服务设施。2016年以来,新增5家民营医院增加养老服务功能,全市民办医养机构达12家,建成集医疗、康复、老年护理、养老服务、健康管理于一体的新型医养结合机构,填补养老服务行业市场空白。三是引进外地资本投资遂宁市健康养老服务业。2019年,遂宁市成功引进成都商会在本市新建1所民营三级综合医院,医院依托遂宁市的宜居和旅游环境,开展医养融合服务,为老年人提供康复、康养、临终关怀等服务。四是推进多层次康养机构建设。近年来,为适应老年人康养需求,发展一批不同业态的康养项目。政府投资建设的遂宁市老年养护院、船山区桂花医养中心、安居区第二社会福利院、蓬溪县失能失智老年养护楼等救济型、福利型机构,主要以满足特困、高龄、失能、失智老人医养服务需求为重点,促进养老服务和医疗卫生服务融合发展。五是积极探索“两院一体”建设模式。鼓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办养老院或提供养老服务,桂花、仁里、聚贤、蓬南等地针对农村养老和医疗困难等问题,走出一条解决农村医养结合发展的新路子。桂花医养中心统筹卫生、民政资金和企业捐款,将中心卫生院、联村卫生室、敬老院联合建设成医养中心,可辐射周边7个村近万名群众,有效破解农村医疗和养老服务难题。六是加强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签约服务。全市公办养老机构与医疗机构签约服务率达100%,医养签约服务机构110家。加强医联体服务医养结合工作,市中心医院与桂花医养中心、蓬南医养中心以及云深处等多家养老机构建立医养结合服务,开通双向转诊服务,为老年人提供高质量便捷的医疗卫生服务。七是加大老年病科建设力度。先后向省卫健委争取市中医院和射洪县人民医院老年病科建设项目。市中医院2016年启动老年病科建设,设置床位100张,配备21名医护人员,开放床位达70张。截至2020年底,收治住院老年病人5500余人次,开展专科门诊3.6万余人次。

(三)加强老年健康促进和预防。遂宁市积极鼓励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为老年人提供慢性病管理和康复护理等服务,医院均设立老年人就医绿色通道,80%以上的医院开设老年康复区、老年病门诊和老年人就医绿色通道,二级以上公立医院开设老年病科比例达50.1%,部分民营医院也积极寻求错位发展,填补市场空白,从院内开辟既方便老年人就医、又隔离患病人群、避免院内感染的专区服务老龄患者。同时,鼓励医疗机构将医疗护理和康复等服务延伸至家庭,探索为失能、半失能老人设立“家庭病床”。做好做实老年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65岁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率达到71%,为38万余名65岁以上老年人建立健康档案,开展定期免费体检,并对60岁以上居家老年人优先提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加强老年健康知识宣传,开展老年健康知识宣传周活动,在养老机构、老年大学等老年人聚集的场所举办健康讲座,依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广泛宣传老年病、新冠肺炎、阿耳茨海默等病防治工作,全市老年人健康素养提升至10%

四、发展残疾人事业

2016年开始,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2019年遂宁市率先在全省建立三、四级精神和智力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十三五”期间,累计为182.27万人次困难残疾人发放生活补贴1.42亿元;为258.66万人次重度残疾人发放护理补贴1.53亿元,为5359名遂宁户籍的三、四级精神或智力残疾人发放护理补贴606.71万元。

五、创新社会治理方式

(一)坚持高位推动,夯实基层基础。成立由市委书记、市长为双主任的市委城乡基层治理委员会,是全省唯一实行双主任制的市州。一是自治小组聚合力。市委城乡基层治理委设立办公室及4个专门工作组,其中基层自治工作组由市民政局牵头,组织部、住建局等15个部门参与,负责提出推动基层自治政策措施、规划计划、培育自治力量等相关工作。二是专项基金保运转。设立2600万元城乡基层治理能力建设专项资金,制发《资金管理办法》,确定55个补助项目,整合撬动各领域项目资金6000万元,用于统筹推进城乡基层治理创新和改革实践。三是构建平台优服务。着力构建“2级平台5级体系”,“市、县”两级平台给予政策指导、资金支持,“市、县、街道、社区、小区”五级治理体系,上下联动,打造社区15分钟服务圈,微治理撬动大变革。四是充实力量促发展。市县两级新增城乡基层治理综合科室6个、编制15名。市委编委会决定成立遂宁市社会组织和社区治理服务中心,为市民政局直属正科级事业单位,配备事业编制7名,确保社区治理组织有力、推进有序。

(二)引导全民参与。一是完善自治机制。健全“一约四会”制度,规范运行居民公约和红白理事会、道德评议会、居民议事会和禁毒禁赌会,推进移风易俗,促进精神文明建设。射洪市推行“六手印记”村务管理模式,从辖区内的无职党员、村民小组长、致富带头人、村民户主四类人员中随机抽取4名村民代表,与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和驻村法律顾问组成“六手印记”工作组,对涉及本村发展和群众利益的重大事项开展监督。二是志愿服务有序参与。全市实名注册志愿者达53万人,注册率超过16%。建成“社区志愿服务一张网”,日均可调配志愿者超过8000名。发布志愿服务一二三星级项目50个,每个最高奖补达20万元。在船山区推行“慈善+社工”,探索建立社区治理基金。在船山区、河东新区等地探索“积分制”管理,将居民的学习教育、履行义务及志愿服务情况详细记录,作为居民日常行为积分的重要依据,通过挂牌授星、奖励反馈等方式进行积分应用,有效激发居民参与社区治理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蓬溪县建立“乡约银行”,聚焦“孝、善、俭、勤、美、信、安”标准进行积分管理,将“乡约积分”评定与基层“两代表一委员”推荐、“四好户”“五好家庭”等评选推优工作有机结合,拓展“乡约积分”使用范围,探索积分兑换物品、劳动力服务等多种激励机制。

六、推动社会组织健康发展

(一)发展社会组织。加快培育和发展社会组织,每万人社会组织达到12个,形成政社分开、权责明确、依法自治的现代社会组织体制。“十三五”以来,全市社会组织发展迅速,截止2020年底,全市共有社会组织3925个,登记的社会组织总数为2011个,备案城乡社区社会组织1914个,每万人拥有社会组织数12.2个。全市社会组织基本完成民政、教育、卫生、文化、体育、群团等18个领域的覆盖,从业人员数量(含专兼职)总数达到3.61万人。

(二)深化社会组织登记制度改革。健全退出机制,推进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探索一业多会等竞争形式。重点培育和优先发展行业协会商会类、科技类、公益慈善类、社区服务类社会组织,对四类组织实行直接登记。积极推动服务型政府建设,发挥行业协会在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社会事业发展、文明创建和民主政治方面的作用。截至2020年底,全市已完成144个行业协会商会的脱钩工作。

(三)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搭建社会组织在政府与公众之间有效沟通的桥梁。探索具有遂宁地方特色的基层社会治理机制和体制,完善以社区为平台、社会组织为主体、社会工作专业人才为支撑的“三社”互动机制。安居区委、区政府率先践行省民政厅提出的专业社会工作发展“三轮驱动”新理念,实施“三加一改革”创新集成治理,投入资金超过400万元。推动社会组织参与社区、院落、楼栋治理,辅助开展精神障碍患者、性病艾滋病感染者、流浪乞讨人员等特殊人群管理。河东新区探索“三计划三行动”村改居社区居民融入提升模式。市救助管理站连续5年购买服务社会组织开展“夏送清凉、冬送温暖”街面巡查救助服务。

(四)鼓励社会组织提供公共服务,实现城市社区社会组织服务全覆盖。按照政府保基本的原则,健全社会产品和服务提供制度,完善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公共服务目录。社会组织承担大量基本公共服务和补缺性服务,成为重要提供者和推动者。全市通过政府购买服务转移给社会组织的基本公共服务事项达到108项,主要涵盖教育、卫生、社会保障、文化、体育、公共就业、人才服务等领域,其中民办学校、医院、技能培训机构提供的服务分别占服务总量的54%38%62%

(五)探索建立专业社工独立的职业体系。围绕加强民生改善和创新基层治理,以专业社会工作政策制度设计为统揽,民政牵头示范引领,从“人才、岗位、项目、机构、社会合作”五个环节发力,推动专业社会工作发展,全市已有社工专业人才达3700人,其中持证社工384名。在工作机制方面,建立组织、民政、财政、公安、人社及群团各司其职的协同机制,确立季度会商机制,建立“成遂人才柔性服务通道”,与西财、民大等高校开展“校地合作”。在制度建设方面,从党委政府制度设计、行业团体标准推广入手,印发地方规范、团体标准20余个,将为专业社会工作发展提供目标、路径、保障制度汇编于首部《遂宁社会工作政策宝典》。制定《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实施办法》《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绩效评价办法》,每年编制发布目录,通过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牵引专业成长。司法、卫计、教育等部门和团委、妇联、残联等群团组织专项资金用于向社会组织购买“同心圆梦”“心手相牵”“社区家长学校”“残疾人社区康复”和防艾干预等社工服务。2018年起,市财政安排150万元,连续3年实施“社会组织专业社工参与精准扶贫示范项目”。联合市委组织部、市财政局制发《遂宁专业社工2021倍增计划实施方案》,以专业社会工作政策制度设计为统揽,民政牵头示范引领,从“人才、机构、领域、站点、项目”五个环节发力,推动专业社会工作发展,走出具有遂宁特色的本土化社会工作发展路子。

(六)依法规范社会组织开展活动。持续开展僵尸社会组织清理工作,出台行业协会商会负责人任职管理办法,对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购买服务项目进行抽查审计,制定社会组织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和社会组织负责人任职管理办法,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组织反腐倡廉工作的通知》,制定社会组织红黑名单,加强社会组织诚信建设。坚持党建引领,指导符合条件的社会组织成立党组织,在社会组织登记时同步指导建立党组织,以党建促进组织建设,加强社会组织意识形态管理。

七、专项社会事务工作

(一)大力推进殡葬改革。一是全面落实惠民殡葬政策。市政府出台《遂宁市惠民殡葬实施办法》,从201911日起,对在本市辖区内死亡并在辖区殡仪馆火化的逝者进行遗体接运、冷藏、火化、骨灰寄存等基本殡葬项目费用减免或资金补贴。“十三五”期间,全市已为9799名逝者家庭减免基本殡葬服务费用1045.14万元。绿色惠民殡葬政策实施两年来,推进有序,配套资金保障有力,成效明显,进一步推动全市殡葬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二是破解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难题。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出台《关于印发〈遂宁市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指导、督促县(市、区)落实选址,科学规划设计项目,大力推进项目建设。截至2020年底,蓬溪县天福镇长坪村、金桥镇蛇亭咀村,安居区拦江镇成玉桥、安居镇庙儿坡村,射洪县金华镇5座农村公益性公墓已基本建设完成;安居区磨溪镇千丘村、东禅镇石桥沟村、大英县金元镇高金村3个农村公益性公墓正加紧建设;船山区老池乡芋禾村、龙凤镇凉水井、射洪市沱牌镇3个农村公益性公墓正在开展前期协调工作。三是做好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摸排整治工作。做好医疗机构太平间非法从事殡葬服务活动专项治理,开展违法违规私建硬化大墓、活人墓专项摸排整治工作。全市共摸排出殡葬服务机构外集中安葬点50处,面积达293.42亩、坟墓数量2662个,违法违规私建硬化大墓326座,违法违规私建活人墓共489座,已经整治9处,其余的正有序开展整治。四是市级殡葬基础设施项目得到重大突破。市本级和蓬溪县联合建设殡仪馆、公墓项目在蓬溪县任隆镇黑白沟村落地,已开展项目设计、社会风险评估等工作。

(二)继续推进婚姻登记规范化。一是持续开展婚姻登记规范化建设工作,更好地解决婚姻登记机关人员、编制和经费问题,切实加强婚姻登记机关的场地、设备等硬件设施建设,各县(市、区)均已配备人脸识别系统。完善责任制和考评制度,进一步提高登记人员的责任意识,塑造婚姻登记机关的良好形象,群众满意率大幅提升。二是持续推进婚姻在线预约工作和婚姻颁证工作,预约率和颁证率稳定提高。高效有序完成全市各婚登中心“2·14”“5·20”“七夕”婚姻登记工作。三是制定《遂宁市婚姻登记中心行风建设方案》,深入推进全市婚姻登记中心行风建设。四是推进婚俗改革,对婚姻历史文化进行挖掘,完成婚姻历史数据录入,开展婚姻登记中重要问题调研,形成调研成果。

八、做好区划地名相关工作

(一)高质量完成乡镇行政区划调整改革。作为全省先行试点市,全市乡镇(街道)数从131个调整为95个,减少乡镇建制36个(其中:船山区3个、安居区5个、射洪县9个、蓬溪县11个、大英县8个),比省定目标多减少11个。调整前,全市乡镇(街道)131个,平均人口2.86万人、平均面积41平方公里。调整后,全市乡镇(街道)95个、减幅27.5%,平均人口3.95万人、平均面积56.57平方公里,均比调整前提高38%,基本达到丘陵地区规模标准。“正向调整”“五个必谈”“统筹做好改革前后篇文章”等经验做法得到省委书记彭清华肯定,副省长王一宏对遂宁乡镇行政区划调整改革工作作出书面肯定性批示,遂宁市作为试点地区在全省乡镇行政区划调整改革工作部署会上作为唯一的市级层面代表交流发言。《中国机构编制网》、省委办公厅《每日要情》、省政府办公厅《川政晨讯》、省委改革办《改革专报》《四川省行政区划调整改革工作动态》先后刊登遂宁市乡镇(街道)行政区划调整改革的经验做法。遂宁市“两项改革”工作经验为全省提供可借鉴、可复制、可推广的样本。

(二)全面完成射洪撤县设立县级市工作。2019712日、816日、819日,国务院、省政府、遂宁市政府先后批复同意撤销射洪县设立县级射洪市。20191118日,射洪市成立大会召开。射洪县历经25年申报撤县设市工作全面完成。

(三)启动大英撤县设区工作。市委七届九次全会提出启动大英县撤县设区工作。20206月,大英县政府形成《关于撤销大英县设立遂宁市大英区的请示》上报市政府。市民政局通过开展社会公众意见征求、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专家论证和合法性审查等工作,依序完成市政府常务会、市政协协商、市人大常委会和市委常委会、市委全委会审议等程序,20208月,市政府形成《关于撤销大英县设立遂宁市大英区的请示》上报省政府。

(四)圆满完成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按照成立组织机构、公开招标、外业采集、内业录入、四级验收等13个步骤扎实开展,全市形成11大类58个子类30426条的地名信息采集,设置重要地名标志8万余处。对发掘的51处优秀地名文化加强保护,重点挖掘地方文化特色,并整理47个经典地名故事。参与编纂《中华人民共和国地名词典》第28部分,拍摄《四川地名文化纪录片·遂宁》,代表四川省接受民政部验收,排名全国第六。

(五)推进地名标准化建设。由民政牵头,公安、住建、城管等部门配合对主城区地名标志和门楼牌号开展拉网式清理整治,投入700万元完成18.5万个门楼牌和街道牌安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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