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五”市场监督管理工作综述
一、市场准入环境持续优化
深入推进商事制度改革,推行“先照后证”、注册资本认缴登记、放宽经营场所登记条件等多项改革举措,放松市场主体准入管制。大力推行行政审批改革,委托下放县(市、区)审批权6项,委托园区审批权12项。全面推行“一窗通”平台、“营商通”APP,实现全程电子化网上办理,企业开办更加便捷。实施审批流程再造,按照“一件事”标准,将企业开办环节从“企业登记、印章刻制、申领发票”3个环节,压缩为1个环节,企业开办时间压缩至8个工作小时内。“十三五”期间,全市市场主体持续保持高速增长,新增市场主体9.7万户,总量达16.05万户。
二、质量整体水平全面提升
市政府印发《遂宁市质量发展“十三五”规划》,第一次将质量发展规划纳入市级重点调度的专项规划体系;先后出台《中国制造2025遂宁行动计划》《遂宁市优势特色农业产业发展规划(2016—2020年)》等配套性文件。2017年,将各县(区)政府、园区管委会及成员单位质量工作纳入市政府绩效考核体系,全市产品质量、工程质量、服务质量、环境质量、产业质量水平持续提升。制定《遂宁市标准化体系建设发展规划(2016—2020)》,鼓励天齐锂业、佳世特橡胶等6家企业参与15项国家标准、6项行业标准制(修)订工作,组织制定地方标准7项、团体标准11项。实施“标准化+”工程,成功创建全国首个地级市区域的物流标准试点项目、国内首个乡风文明标准化试点项目。“十三五”期间,全市新增四川名牌产品28件,四川高金实业集团获得第四届“四川质量奖”提名奖;组织开展2届“市政府(市长)质量奖”评选,10家企业获得市政府(市长)质量奖,11家企业获得质量管理奖;举办2届寻找“遂州工匠”活动,在全市各类企事业单位(组织)的一线科研、技能人才中寻找质量领军人物,共计17名候选人获得“遂州工匠”殊荣。针对区域特点、行业通病、企业短板,在电子、汽摩配件、纺织、建材等行业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对防爆电气、电线电缆等重点工业产品以及烟花爆竹、儿童学生用品等重点消费品开展质量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强化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督促企业落实质量主体责任。推进特种设备安全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2725台特种设备完成风险辨识。印发《遂宁市加强电梯质量安全工作实施方案》,推行电梯安全责任保险,全市电梯投保率达35%。加强水电气三表、出租车计价器等民生计量监管,新建社会公用计量标准45项,全面实施强制管理计量器具免费检定,免收检定费1500余万元。制定《遂宁市加强质量认证体系建设促进全面质量管理实施方案》,全市获得能源、质量、环境等管理体系认证的组织990家,通过有机、绿色、强制性等产品认证的企业102家,质量发展基础进一步夯实。
三、知识产权保护不断加强
出台《关于进一步促进专利创造运营实施专利资助的通知》《遂宁市专利权质押贷款管理办法》等政策措施,建立500万元的风险补偿金和275万元的补贴资金,为13家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融资3417万元,补贴资金60余万元。与成都、绵阳等市联合签订《成都平原经济区知识产权运营区域合作框架协议》,与重庆市潼南区、铜梁区签订《知识产权协同发展合作协议》,共同建立“高价值专利”“优质地标品牌”“重点品牌”等知识产权保护名录。加快出口商品业原产地签证一体化建设,建立遂宁矮晚柚质量技术规范,推动遂宁矮晚柚地理标志证明商标进入中欧互认。联合市中级人民法院、市版权局、市司法局印发《关于联合构建遂宁市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机制的意见》《专利侵权纠纷快速调处工作办法》,成立遂宁市知识产权保护指导中心、知识产权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等16个知识产权非诉讼调解机构,多元化应对知识产权纠纷。持续深入开展知识产权“铁拳”等专项行动,查处知识产权侵权假冒案件279件,营造公平竞争的良好市场环境。“十三五”期间,全市所有县(市、区)全部通过国家知识产权试点城市验收,在全省率先实现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工程试点示范全覆盖。遂宁经开区被国家知识产权局确定为国家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试点园区。新增授权专利6214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1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4件、注册商标11628件。全市实施专利技术5000余项,新增产值500余亿元,新增利税20余亿元。
四、市场监管体系逐步健全
推进新型市场监管体系建设,以“双随机、一公开”为基本手段,以信用监管为基础,以重点监管为补充的新型市场监管体系初步形成,市场监管效能逐渐释放。建成遂宁市社会信用信息管理平台,实现跨部门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共享应用,归集全市271个部门信用信息480023条,其中信用评价信息45931条、行政许可信息90987条、行政处罚信息11849条。联合市文明办、市发展改革委发布诚信红黑榜2期,通报表扬红榜主体1412个,曝光黑榜主体2513个,并对黑名单主体实施联合失信惩戒,443户企业纠正失信行为后移出经营异常名录。切实推动市场主体履行年报等主体责任,全市企业年报率持续保持在99.6%以上,居全省前列。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建立“一单两库一细则”,以市政府名义出台《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实施意见》,实现市场监管领域相关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十三五”期间,全市市场监管部门“双随机”检查市场主体6626户次,抽查覆盖率5.09%,依法处置问题主体2533户次,列入经营异常企业2216户,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721户。全面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组织全市清理限制竞争政策措施文件3684件,修改3件、废止3件。规范行政机关、事业单位、中介机构、金融机构等涉企收费行为,针对转供电、教育、医疗服务等领域价格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治理,查处价格违法案件96件,清退多收价款90余万元。强化广告和网络监测,监测检查网站、网店11273户次,摸排互联网销售假冒伪劣商品、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等案件线索1056条。持续开展“春雷行动”“网剑行动”等专项整治,重拳打击制假售假、虚假宣传等违法行为。
五、食品药品安全持续稳定
先后出台《遂宁市落实食品安全党政同责实施意见(试行)》《遂宁市市级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工作责任清单》,修订完善《遂宁市食品安全“五级监管”责任体系规定》,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目标绩效考核,食品安全治理体系进一步健全。持续推进“双安双创”示范建设,射洪、蓬溪、大英成功创建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全市7个乡镇成功创建市级食品安全示范乡镇(街道)。建成遂宁市农产品质量追溯平台,全市1200家生产主体纳入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全面推广“川冷链”追溯平台,严格执行《四川省冷链食品贮存业务新冠病毒防控工作指南》,实现进口冷链食品进出货信息登录,初步建立起全程全链条追溯体系。推进食用农产品许可证制度,实行农产品批发市场商户建档管理,全市3家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建档率100%。创新开展食品安全审计,对95家重点食品生产企业持续合规条件进行全方位审计。实施“互联网+明厨亮灶”工程,“明厨亮灶”建成率达96.16%,学校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建成率达61%。创新“互联网+标准化+农村集体聚餐监管”,发布全国首个农村集体聚餐的地方标准,依托遂宁市乡村群宴智慧管理平台和遂宁乡厨微信公众号实现电子报备及在线监管。建立食品安全信息及风险警示互通机制,与潼南区签订《食品安全预警交流协作框架协议》。完成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建设,建成食品快检室49个,配备食品快速检测车5台。加强基本药物质量安全监管,全面推行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出台《遂宁市药品经营(零售)营业场所审核规定(试行)》,全面规范药品零售经营场所管理。落实药品全程溯源管理制度,全市10家药品生产企业、32家药品流通企业建立药品质量管理追溯体系。与卫生健康、公安部门共同推进基层药物不良反应(ADR)报告及药物滥用监测,累计上报药品不良反应21864例,医疗器械不良事件3720例,化妆品不良反应914例,药物滥用3197例。“十三五”期间,针对食品药品领域突出问题,先后组织开展食品小作坊、校园食品、中药饮片等专项整治行动,共查办食品违法案件2719件、药械化违法案件1423件,向公安机关移送案件76件。修订完善《遂宁市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遂宁市食品安全较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操作手册》《遂宁市药品医疗器械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突发事件Ⅲ应急演练2次,较大药品安全事件应急演练1次,有效提升食品药品安全应急处置能力。
六、消费保障体系更加完善
持续推进“放心舒心消费城市”创建,创新建立“13526”创建机制,在全市全域启动创建工作。编制完成《遂宁市“放心舒心消费城市”创建工作测评体系》,发布《放心舒心消费城市测评通则》《放心舒心消费城市测评模型和方法指南》2个地方标准,推行“六个一”(一个街区、一个行业、一个企业、一个景区、一个市场、一个服务窗口)示范创建活动,创建示范街道(小镇)8条、示范行业5个、示范景区3个、示范店356家、消费维权站14个。将12315、12365、12331、12358、12330投诉举报热线整合到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中心统一受理,实现各类诉求统一受理、集中分派、高效办理。在全省率先建立“绿色遂宁·放心舒心消费”信息化平台“一码通”,实现线上快速维权。推进消费投诉信息公示试点,定期发布消费维权报告,加强消费维权宣传引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