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府办函〔2023〕11号
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
第83070号建议办理答复的函
刘虹代表:
你在市八届人大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整治撂荒地的建议》(第83070号建议)收悉。现将办理情况复函如下。
一、全面如实反映撂荒耕地整治情况。一是如实摸清耕地撂荒情况。依据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成果,采取“地毯式”“拉网式”排查,以县为单位、以村为单元建立台账,全面摸清耕地利用及撂荒底数,并将整治任务层层分解,确保不留盲区、不留死角。2022年实施四轮摸排,共摸清存量撂荒耕地28.24万亩,并如实向农业农村厅上报备案。二是分类科学整治撂荒地。采取边摸排边整治,“一村一案”“一地一策”制定整治方案,分类组织、科学复耕。及时召开撂荒地整治、粮食生产等工作推进会、调度会10余次,亮做法、比成绩、赛进度、排位次,强力推进撂荒地整治,每月底向农业农村厅上报当月整治进度情况。2022年28.24万亩的整治目标任务顺利完成。三是高质完成耕地后备资源调查评价。2022年,全市按要求完成耕地后备资源调查评价成果(可开发类、可垦造类、可恢复类)。2023年2月,在自然资源厅耕地“非农化”“非粮化”调研时,全市就耕地保护工作有关情况进行了汇报,如实反映了农业结构调整、耕地撂荒等难以约束、部分撂荒地整改恢复难度大、耕地后备资源紧张、开发复垦压力大、成本高等工作面临的挑战和困难。
二、全面科学高效划定“三区三线”。按照“永久基本农田红线、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优先序,本着宜耕宜种、宜粮则粮、宜经则经的原则,划实划优全市耕地保有量292.3562万亩,永久基本农田260.9895万亩,划定成果于2022年11月已经自然资源部批复启用。
三、强化政策激励激发农民种地积极性。一是完善政策激励。2022年,在全面落实中央、省补贴补助的基础上,市县财政安排1.2亿元以奖代补。2023年,全市将继续坚持财政补贴政策,对玉米大豆带状复合种植市县财政按照亩均100元给予补助,其中市级财政按照扩权县15元/亩、非扩权县30元/亩进行补助,县(市、区)级财政补足剩余部分。继续开展大豆保险工作,财政给予70%保费补贴。二是培优新型经营主体。鼓励村组干部、种田能手、返乡农民工牵头成立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创办农业企业,不断培优各类新型经营主体开展土地适度规模经营,在撂荒地整治工作中实行“三方共耕”“三免两减半”等模式,有效推动撂荒地治理,全市共引进和培育新型经营主体9000余家。高标准服务涉农主体健康发展,2022年办理设施农业用地上图入库备案291宗,面积0.6548万亩,有效满足种养殖业用地需求,促进涉农企业健康发展。三是规范农村土地流转。鼓励实行土地适度规模经营流转,严格执行农村土地流转分级审查制度,全覆盖开展农村土地流转资格审查、项目审核,重点就流转土地用途进行审核,严禁流转土地“非粮化”。截至2022年底,全市共流转土地142.46万亩,流转率43.4%。
四、完善服务机制遏制新增撂荒耕地。一是完善社会化服务体系。构建县、乡、村三级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体系,扶持壮大服务功能齐全、经济实力较强、运行管理规范的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组织,畅通粮油作物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渠道,重点做好粮食作物“耕种防收烘”等生产环节的社会化服务,组织开展代耕代种及土地托管服务工作,2022年开展农业生产服务252.4万亩次,有效解决耕地承包农户无力耕作的问题。二是加强示范激励。在2023年市委农村工作会议上,市委、市政府对2022年的种粮大户、粮食生产社会化服务组织、村集体经济组织等三类“种粮标兵”共30个种粮主体进行了表扬,并给予2万—4万元的资金奖励,进一步激发了全市种植户和社会化服务组织保护耕地种植粮食的热情。三是完善种粮补贴政策。对各类种粮补贴政策进行广泛宣传,严格落实强农惠农政策,及时兑付耕地地力保护、稻谷目标价格、种粮大户和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等资金,并对惠农补贴发放情况进行核查,确保资金落实到位。2022年,全市发放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29127.13万元、稻谷补贴资金1730.48万元、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9152.01万元、种粮大户补贴资金2286.62万元,有效保障了种粮农户的权益。
感谢你对全市撂荒地治理工作的大力支持!
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4月26日
(联系人:胡荣贵;联系电话:13880340434)
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
抄送:市人大人事代表工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