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农函〔2025〕42号
遂宁市农业农村局
关于做好2025年度兽用抗菌药使用
减量化行动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市直园区农业农村部门:
根据《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2025年度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化行动工作的通知》(川农函〔2025〕90号)要求,为深入推进我市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化行动(以下简称“减抗行动”)顺利实施,确保完成2025年度减抗行动目标任务,现就做好2025年度减抗行动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强化组织领导,明确目标任务
今年是我市推进减抗行动五年实施方案的收官之年,各县(市、区)、市直园区农业农村部门要高度重视,把减抗行动列入本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充分发挥减抗行动领导小组统筹协调作用,抓实技术指导、督导检查、效果评价等工作措施,扎实推动减抗行动。要根据直联直报系统备案规模养殖场实际情况,摸清辖区内符合条件的规模养殖场底数,建立2025年度开展减抗行动养殖场台账,确保60%以上规模养殖场开展减抗行动,50%以上开展减抗行动的规模养殖场实现县级达标,30%以上县级减抗行动达标规模养殖场申报省级达标场(见附件)。对前期未通过减抗行动效果评价的规模养殖场或未通过省级达标场评价的县级达标场,要鼓励继续开展减抗行动,通过县级或省级达标评价。鼓励有条件的县(市、区)实施整县推进减抗行动,并形成典型案例进行推广。
二、强化动态管理,补齐问题短板
要加强对达标养殖场后续监督管理,适时组织对达标养殖场开展“回头看”,对因各种原因不再符合评价标准的达标养殖场进行清理,不断巩固和提升减抗工作成效,确保减抗行动实施的延续性和效果的稳定性。要统筹用好畜牧兽医专业技术力量,落实技术咨询、现场指导、监测跟踪、评估论证、达标评价等工作,持续为减抗行动提供技术指导和服务。要加强对兽医队伍人员、养殖场业主及兽医技术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从业者科学规范用药水平。要把日常监管与专项检查有效结合,统筹开展减抗行动、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规范兽药使用专项整治巩固提升行动等,以检促改,以改增效,检打联动,不断补齐问题短板,推进减抗行动走深走实。
三、健全激励机制,强化结果运用
要把表扬奖励、标准化示范场审核等工作与减抗行动工作有效结合,建立健全考核激励机制,激发养殖者开展减抗行动内在活力,提高其参与减抗行动的积极性。要充分发挥减抗达标养殖场示范引领作用,深度挖掘“减抗”品牌价值,不断扩大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化的影响面,推动全市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化行动快速有序开展。
各县(市、区)、市直园区农业农村部门要积极做好减抗行动相关信息的报送,4月20日前报送2025年度开展减抗行动养殖场台账,12月20日前报送县级减抗达标养殖场名单(累计数量)和推荐申报省级达标养殖场的评价材料以及减抗行动年度工作总结。
联系人:于大喜,联系电话:0825—2665087
附件:2025年全市减抗行动任务表
遂宁市农业农村局
2025年4月10日
附件
2025年全市减抗行动任务表
序号 | 县(市、区) | 2024年底养殖场直联直报系统备案规模养殖场数量(个) | 截止2025年底应开展减抗行动的规模养殖场数量(累计不少于,个) | 2025年县级以上达标养殖场数量(累计不少于,个) | 截止2025年底申报省级达标养殖场数量(累计不少于,个) |
1 | 船山区 | 73 | 44 | 22 | 7 |
2 | 安居区 | 185 | 111 | 56 | 17 |
3 | 射洪市 | 272 | 164 | 82 | 25 |
4 | 蓬溪县 | 318 | 191 | 96 | 29 |
5 | 大英县 | 232 | 140 | 70 | 21 |
合计 | 1080 | 650 | 326 | 99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