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李某法运输依法应当检疫而未经检疫生猪案

来源:遂宁市农业农村局 发布时间:2022-10-28 09:34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2022年9月7日5时30分,射洪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接到遂绵高速金华出口射洪市金华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卡点电话称在卡点现场挡获了一辆生猪运输车,车牌号为晋MH6903,车上承运生猪113头未附有动物检疫合格证明。调查,李某在山西省运城市收购113头生猪,准备运往德阳市用于屠宰,该批生猪未申报检疫,未取得《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其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二十九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射洪市农业农村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九十七条第一款、第一百条第一款和参照《四川省农业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第八条之规定,对李某法作出了罚款167025.6元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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