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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宁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5年遂宁市水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方案》的通知

来源:市农业农村局 发布时间:2025-04-16 10:01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遂农函〔202549

 

遂宁市农业农村局

关于印发《2025年遂宁市水产品质量安全

整治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市直园区农业农村部门,局属相关科站(中心):

为进一步提升我市水产品质量安全,全链条规范水产品生产、经营、用药、运输等环节监管,压实收储运经营企业(个体)主体责任,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现将《2025年遂宁市水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遂宁市农业农村局

2025415


2025年遂宁市水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方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和《兽药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四个最严的要求,进一步提升监管精准性和有效性,确保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可靠可信,全力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二、工作目标

按照一年夯基础、两年促提升、三年见实效总体目标规划,健全遂宁市水产品检测查验体系,推动主要产地水产品实现承诺达标合格证、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与快检结果信息联通,建立食用农产品全链条监管机制,进一步推动责任落实,全方位提升质量安全筛查能力和监管效能。

三、工作内容

一是构建工作机制。联合公安、市场监管、交运等部门印发《2025年遂宁市水产品质量安全联合执法行动方案》《关于强化水产品产地准出与市场准入衔接工作的通知》《关于规范开具、查验水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的通知》,构建定期会商机制、明确各自职责分工,推动联合执法检查常态化、具体化、高效化。

二是构建监管体系。推动全市水产品质量追溯体系建设,各县(市、区)将水产品生产主体纳入溯源管理系统,建立一户一档信息台账,推行一告知一公示一承诺一提示制度。即主管部门告知生产主体入市无证惩处窗口期和收储运输人、车辆台账等,公示监管对象,明确职责和义务,提示主体窗口期开具合格证执行不到位等情况,主体填写《农产品质量安全承诺书》。根据生产方式、质量管控效果划分质量安全风险等级,对采用安全绿色优质种植养殖方式、能够保障质量安全的,适当降低巡查检查频次,抽检合格后上市;对生产方式存在较高质量安全风险的,加强过程管控,采收出塘前严格把关,每一批开展速测,提高监管的精准性。联合市场监管部门共同建立管理衔接机制,实现无缝对接,形成监管合力,做到源头可溯、过程可查、去向可追、风险可控

三是落实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承诺达标合格证是新修订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明确的一项新制度,是压实生产者主体责任的有效手段。镇村(社区)要协助重点品种养殖主体(建档立卡内)规范开具承诺达标合格证,并录入速测检测合格的凭证;督促水产品收购主体,按照规定收取、保存承诺达标合格证或者其他质量安全合格证明,进行混装或者分装后销售的要开具承诺达标合格证。协助市场监管部门加强对进入水产批发市场、农贸市场销售的水产品的入场查验,突出抓好市内生产重点品种的市场准入。强化不合格产品溯源信息共享,建立承诺达标合格证问题通报协查机制。

四是开展专项整治。针对水产品养殖特点、药物残留风险隐患等制定一品一策攻坚治理方案,突出严打严管、重典治乱,从严查办违法使用禁用药物行为,严格管控常规药物残留超标,情形严重的移送司法部门,推动落实行政拘留、行刑衔接等措施,确保整治工作见到实实在在的效果。持续开展水产品质量安全联合执法检查,以零容忍态度坚决打击危害水产品质量安全的违法行为,严把水产品上市关,织密水产品质量安全防护网

四、时间安排

(一)动员部署(20255月底前)。市农业农村局成立工作组,印发工作方案,召开动员部署会,组织开展快检人员培训,协调下拨快检专项补助资金,推进追溯信息平台建设。

(二)全面实施(20256月-11月)。各县(市、区)按照本级实施方案,结合实际组织快检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制定完善工作计划,严肃开展快检工作,组织开展宣传报道。联合市场监管、公安、交运等部门开展不定期督导检查,组织专业机构对入场的水产品进行抽查检测,对农批市场快检能力进行评价,对快检数据开展复核比对分析,建立食用农产品全链条监管机制。

(三)总结提升(202512月)。对全年水产品收储运环节监管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并安排部署下一年重点工作。

五、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高度重视,提高站位,深刻认识农产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政治属性、民生属性。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工作推进会、协调会,分阶段、分节点梳理工作进展情况,明确任务,落实责任,确保民生实事项目落地、落实、落细。

(二)加强督导问责。要加强合格证开具、运输人、车辆台账等工作推进情况督导,及时发现存在问题,确保水产品收储运监管机制运行良好。在督导检查中,对发现的工作不力、敷衍了事和存在数据造假等情况进行督办约谈。

(三)加强宣传报道。要多渠道、多角度向社会广泛宣传相关情况和工作进展,普及常识、传播知识、增强意识、凝聚共识。号召广大人民群众积极投诉举报,反映违法违规问题,不断提高工作的知晓度和参与度,营造良好的社会共治氛围,全面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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