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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农业农村系统生态环境突出问题 排查整治工作动员部署会强调 把问题解决在萌芽 矛盾化解在苗头

来源:市农业农村局 发布时间:2023-12-28 10:00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全市农业农村系统生态环境突出问题

排查整治工作动员部署会强调

把问题解决在萌芽 矛盾化解在苗头

 

12月19日,市农业农村局召开全市农业农村系统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排查整治工作动员部署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全省农业农村系统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排查整治工作会议、全市持续发力筑牢长江上游生态屏障暨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2023年第三次会议精神,通报了前期全市农业农村系统农业面源污染“大排查、大整治、大提升”行动开展情况;对农业农村领域减排固碳、秸秆及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畜禽屠宰污染治理、病死(害)动物无害化处置、化肥农药减量增效、农药包装废弃物及农膜回收处置、水产养殖尾水治理、十年禁渔等重点工作作了具体安排部署。

会议指出,要认真学习领会省、市会议和文件精神,自觉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市安排部署上来,从讲政治的高度扎实开展问题排查整治;各县(市、区)、市直园区分管环保的同志要及时向党组汇报,切实搞好统筹、落实责任,强化日常督管;要与牵头股室共同研究,及时将相关工作落实分解到具体业务部门,切实做到事情有人管、责任有人担、能力有保障

会议要求,在巩固前期“大排查、大整治、大提升”行动成果的基础上,按照本次全省明确的五个方面排查整治内容,聚焦畜禽养殖(屠宰)、水产养殖、十年禁渔、化肥农药减量等重点领域和小流域污染治理、饮用水源保护等重点区域,举一反三,深入开展问题排查整改,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矛盾化解在苗头;要对各级各类环保督察反馈问题、群众信访问题等办理整改情况开展全覆盖“回头看”,确保整改成效经得起检验。

会议强调,要坚持结果导向,强化日常督导,每月调度一次工作开展情况;局各科(站、办、所)之间要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合力,督促指导县(市、区)、市直园区有条不紊开展好排查整改工作;要提前谋划2024年农业环保工作,查漏补缺,高质量做好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迎检工作。

局有关分管领导、科(站、办、所)主要负责人,县(市、区)农业农村局、市直园区农业农村部门农业环保工作牵头分管领导、牵头股室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

 

(乡村治理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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