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

来源: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12-10-30 00:00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根据《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办法》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种子管理体制改革加强市场监管的意见》(国办发[2006]40号)的有关规定,经第二届国家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并经国家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进行为期一个月的公示,决定停止推广原全国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审定通过的竹系26等50个水稻品种、丰抗2号等36个小麦品种、丹玉6号等34个玉米品种、豫棉一号等50个棉花品种、铁丰18等32个大豆品种,现予公告。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上述品种种子停止生产;自2009年1月1日起,上述品种种子停止经营、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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