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2025年12月08日
遂宁市农业农村局
遂宁市全面完成2019年高标准农田建设 项目技术评审

 按照《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2019年农田建设工作的通知》(川农函〔2019〕298号)要求,依据我省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实施方案专家评审办法,我市于7月24日全面完成各县(区)市级技术评审并公示。

主要采取了4条措施。
一是成立遂宁市农田建设专家库。经专家本人申请、所在单位推荐、公示无异议、市农业农村局审定并于6月18日召开全市农田建设专家库成立暨入库专家培训会,聘请了58位入库专家为首批遂宁市农田建设专家。
二是及时开展农田建设项目实地考察和市级评审。市级评审由局农建科、人事科从专家库中抽取的农田建设管理、土壤改良、国土整治、农田水利、水土保持、农田机械、农田道路、农田生态环保、农田规划设计、工程造价等专业领域的7名专家组成市级技术评审组负责。在各县(区)自评基础上,从6月26日开始,由市农业农村局组织专家,县(区)级行业主管部门、项目乡镇、编制单位共同全程参与,逐县(区)开展了项目区实地考察和市级初步评审。在对项目区现场实地核查、室内查阅资料和听取相关情况汇报后,专家们现场询问了项目实施方案编制有关情况,对实施方案进行了点评,形成了书面审查意见,对实施方案存在的问题分别提出了修改建议,把好方案编制的技术关口。
三是对实施方案及时整改完善。综合专家及各有关部门、当地乡镇意见,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蒋惜春要求,各县(区)要根据项目区产业发展需要,严格对照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编制要求和规范标准,切实按照时间节点,抓紧组织编制单位加强技术力量配备,认真梳理并对照每一位专家意见,进一步摸清项目区基本情况,进一步优化规划布局和措施设计,核准工程量和工程造价,决不允许违反项目规定和违背实际的虚假设计发生,确保实施方案达到设计深度和编制质量要求。从项目评审工作开始至今,我市5个县(区)共10个项目区前后历时近1个月,均按照市行政主管部门及专家意见,对项目实施方案反复进行了修改完善,确保了实施方案编制质量。
四是及时组织开展实施方案综合评审并公示。7月24日,市农业农村局组织专家组对经修改完善的实施方案送审稿进行了综合评审。专家组对照全省评分标准和要求,分实地考察和实施方案评审两部分逐项评分,形成了最终综合评分结果,各县区均达到了项目批复要求。我局已于评审当日将中央转移支付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评审结果在局门户网站公示,并将所有项目评审扣分情况再次反馈各县(区),要求他们根据专家评审评分表扣分内容抓紧时间对相关问题进行再次修正。我局在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将按规定对中央转移支付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作出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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