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农函〔2025〕58号
关于印发2025年遂宁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
和品牌培育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市直园区农业农村部门,局属相关科站(中心):
现将2025年遂宁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和品牌培育工作要点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落实。
遂宁市农业农村局
2025年4月24日
2025年遂宁市农产品质量
安全监管和品牌培育工作要点
2025年,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和品牌培育工作要全面贯彻中央、省委、市委农村工作决策部署,坚持“严监管、保安全”“优品质、塑精品”并举,加快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省建设,培育打造“遂宁鲜”区域公用品牌,守住农产品质量安全底线,促进品牌农产品优产优销,夯基赋能新时代更高水平“天府粮仓”遂宁样板区建设和乡村全面振兴。
一、加快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省建设
(一)推进“五大工程”实施。全面实施农业生产源头治理、全产业链标准化、精细化监管、质量监测升级和社会共治“五大工程”,农业标准化覆盖率、绿色优质农产品比重达到50%以上,例行监测合格率98%以上,基本构建农产品质量安全现代治理体系。
(二)创新建设实践路径。坚持从“小切口、大纵深”入手,在构建从田间到餐桌全链条监管、提升基层监管能力、产地准出分类监管、社会化服务、信用监管、舆情响应处置等方面谋划新举措、新抓手,积聚县(市、区)资源力量,启动实施一批制度机制创新项目,选树推介一批农安省建设典型案例,不断夯实农安省建设支撑。
(三)推行农安信息化监管。优化完善省级农安智慧监管平台。全覆盖建立信息化监管名录,推进监管巡查、检验检测、信用评价等监管信息化应用。快捷建立重点农产品生产、收购、销售全程追溯链条,推进重点农产品全过程信息化追溯管理。
(四)落实监督监管制度。推进试行产地准出分类监管制度,对农产品生产经营者区分品种、生产方式、质量控制能力划出风险等级,实行上墙公示,开展差异化监管,对药残风险高的上市前批批速测。深化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强化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衔接,加快建立问题通报协查机制,依法查办应开不开等行为,督促农产品批发市场规范收取查验承诺证。
二、抓深抓实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
(五)落实巡察整改任务。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市巡视巡察农业农村反馈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整改要求,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和整改台账,扎实抓好整改落实。坚持巡视整改与重点工作一体谋划推进,推动基层检测技术能力提升,大宗和特色农产品纳入监测计划,韭菜、芹菜药残合格率保持高位,鳊鱼、牛蛙药残合格率大幅提高。构建长效整改机制,巩固提升整改成果。
(六)深化重点问题农产品药残攻坚治理。盯紧黄鳝、泥鳅、牛蛙、大口黑鲈、鳊鱼、鲫鱼、乌鳢、豇豆、芹菜药残问题突出品种,落实“一品一策”精准整治措施,确保各月份抽检合格率达到部省要求。全覆盖动态建立种养殖主体名录,落细乡镇差异巡查检查、县乡精准速测上市把关、市月月抽检等措施。以县为单位建立产地收购商名录,督促履行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指导开具、收取、查验承诺达标合格证和检测报告。强化包联指导、定期通报、分级约谈等工作制度。配合产业部门加强生产过程管控,推动分品种制定生产过程技术规范,加强农兽药科学使用、种养密度管控等源头治理。强化与市场监管部门联合整治。扎实开展柑橘降酸剂等“三无”投入品防范整治,严厉打击违法销售使用“三无”投入品行为。
(七)强化直供学校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动态更新直供学校农产品生产者名录,每学期开展教育培训,发放禁限用及易检出药物清单。对直供种养殖者实施重点监管,加大巡查频次,在产品上市(出栏)期每周至少巡查一次,对药残风险高的问题品种实行批批速测把关。直供学校基地全部纳入专项监测,经检测合格方能上市供应;开展专项监督抽查,发现问题及时跟进执法,通报有关部门。督促直供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严格落实法律规定,每批次供应需附带承诺达标合格证。
(八)开展农资打假专项行动。联合市场监管、公安等部门,持续用力抓实农资打假专项行动。开展放心农资下乡进村活动,提升农民识假辨假意识。加大网络、游商售假打击力度。开展农资产品监督抽查,规范农资生产经营行为。在春耕、夏、秋冬种等重点农时,加大对制售假劣农资、销售禁用农药等违法行为的执法力度,定期公布违法典型案例,发挥以案示警震慑效应。
三、持续强化质量安全风险管控
(九)加大农产品抽检力度。上下协同、联动高效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逐步实现“菜篮子”产品全覆盖。市局继续组织开展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和监督抽查,监测品种覆盖我市大宗食用农产品、特色小宗名贵品种和豇豆、芹菜、水产养殖重点品种等重点治理农产品。市县监测品种和指标根据本地区实际进行调整,动态增补,抽样点避免与部省监测重复。鼓励各地发现问题隐患,提高主动发现风险能力。全市农产品定量检测样品量不少于1.5批次/千人,其中,市级0.75批次/千人,县(市、区)级0.75批次/千人,监督抽查比例不低于25%。强化与当地市场监管部门协作配合,全力保障部省级抽检在我市顺利实施。
(十)强化监测结果应用。坚持会商通报、问题约谈、检打联动机制。针对监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核查处置,分析原因、研究对策,按规定纳入“两个名单”管理。会同市场监管、粮储、卫生健康等部门,及时会商研判热点问题、风险隐患和抽检结果等。推动把监测结果作为产业政策扶持、立项资金补助的重要依据。
(十一)加强应急处置工作。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舆情分级分类处置办法,将舆情监测处置纳入日常工作,落实舆情属地办理、市县(市、区)协同处置机制,加大点对点舆情核实解释、正面发声回应力度。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加强应急演练。做好“五一”、国庆等重要时点节点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和应急值守工作。
(十二)补齐科普宣传短板。加强科普队伍体系和工作体系建设,组织参加农产品质量安全科普培训,征集遴选优秀科普文章、视频等作品,利用新媒体渠道加强公益宣传推介,推进社会共治。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课程进大学校园试点。
四、大力促进农产品优质化发展
(十三)推进标准体系优化与应用。持续优化农业标准体系建设,围绕重点领域、新业态、新技术加快标准编制,制(修)订市级农业地方标准10个。对实施5年以上的标准开展复审。积极推动标准供给由政府主导向政府与市场并重转变,鼓励支持发展团体标准、企业标准。积极参与国家、行业、国际标准的制修订。各地因地制宜开展现代农业全产业链标准化试点建设,聚焦以产品为主线、全程质量控制为核心,推动全产业链技术规范集成应用。
(十四)促进特色水果品质提升。水果药物残留治理及“三品一标”建设单位,在完成30批次定量检测和30批次定性检测的基础上,加快开展相关产品的特征品质指标体系建立,研究产品分等分级、最佳品质表征和最佳采收期等。规范水果膨大剂使用,针对重点品种推广氯吡脲、噻苯隆合理规范使用明白纸,组织对基层监管、农技人员等开展膨大剂相关法律法规、限量标准、技术规程轮训,选树一批新型生产模式,发布典型案例。
(十五)实施农产品“三品一标”提升行动。按照稳增量、优结构、强主体、增效益的要求,扩大绿色、有机、名特优新及地标农产品生产供给。从严加强证后监管,规范标志使用。推动地理标志农产品核心基地建设,探索开展农耕农品索引名录征集工作。提升农产品“三品一标”影响力,办好宣传推介活动。促进“三品一标”农产品消费,组织进商超、进社区、进食堂、进电商活动,引导建设一批“三品一标”农产品专卖店。
(十六)打造“遂宁鲜”品牌目录。有序开展“遂宁鲜”市级公用品牌商标授权,加快构建“1+N”农业品牌矩阵。组织开展第一批遂宁市农业品牌目录申报,强化目录管理,建立健全动态调整机制。实施“遂宁鲜”精品培育计划,集中培育精品品牌50个,重点打造10个特色优势产业知名标杆品牌。积极开展中国农业品牌精品培育,组织精品品牌主体参加农交会、农博会等知名展会和“锻造国家农业品牌”宣传推介活动,组织会员企业参加“天府粮仓”精品全国推介和“一带一路”行活动,推动“遂宁鲜”品牌出川出海。
五、切实推动责任落实和体系建设
(十七)完善责任落实机制。圆满完成乡村振兴实绩考核、食品安全及质量工作等考核目标,用好食品安全“三书一函”制度,建立常态化约谈机制,对工作不力县(市、区)发函、约谈提醒,推动“三管三必须”原则在农安领域落实要求。
(十八)提升基层监管能力。健全乡镇网格化监管制度,明确乡镇监管机构监管要求,将巡查检查、上市把关等要求纳入乡镇日常监督管理内容,乡镇网格化监管覆盖面达到100%,培育星级监管站20个(每个区(县)各4个)。开展监管员协管员常态化培训,指导农产品企业落实法律要求,配备相应技术人员。加快胶体金速测技术的推广应用,进一步提升速测的针对性和靶向性。
(十九)推进监测能力建设。实施农产品检测机构综合能力提升计划,指导市县农产品检测机构进一步优化环境设施,更新仪器设备,加快检测人才培养,提升农产品监测预警、风险评估、品质指标分析等检测技术服务能力。开展农产品检测机构结对帮扶活动,提升县级检测中心能力水平。强化农产品检测机构的监督管理,定期开展能力验证、监督检查和技术实训。组织开展农兽药残留限量规定培训。积极备战第六届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技能竞赛。
(二十)谋划“十五五”重点工作。根据“十五五”全国全省农产品品质提升规划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检测能力提升建设规划,谋划“十五五”我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监测和品质提升的思路目标、重点任务、重点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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