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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宁市农业农村局
征集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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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求《关于开展2021年度植保无人驾驶航空器购置市级累加补贴工作的补充通知》意见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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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2022-0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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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反馈日期:

关于征求《关于开展2021年度植保无人驾驶航空器购置市级累加补贴工作的补充通知》意见的公告

根据《遂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装备产业转升级的实施意见》(遂府发〔2020〕1号)、《四川省农业农村厅 四川省财政厅关于修订〈四川省2021—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机具种类范围〉的通知》(川农函〔2022〕160号)和《遂宁市农业农村局 遂宁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1年农机购置市级累加补贴工作的通知》(遂农函〔2021〕374号)精神,遂宁市农业农村局、遂宁市财政局草拟了《关于开展2021年度植保无人驾驶航空器购置市级累加补贴工作的补充通知》,为推动补贴工作的顺利开展,现将《补充通知》予以公告并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如有意见请在公告期内通过下列联系电话或邮箱反馈。公告期从2022年5月17日至5月23日。

联系人:李建中 联系电话:0825—2310747   邮箱:961635771@qq.com

遂宁市农业农村局

关于征求《关于开展2021年度植保无人驾驶航空器购置市级累加补贴工作的补充通知

》意见的公告

根据《遂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装备产业转升级的实施意见》(遂府发〔2020〕1号)、《四川省农业农村厅 四川省财政厅关于修订〈四川省2021—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机具种类范围〉的通知》(川农函〔2022〕160号)和《遂宁市农业农村局 遂宁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1年农机购置市级累加补贴工作的通知》(遂农函〔2021〕374号)精神,遂宁市农业农村局、遂宁市财政局草拟了《关于开展2021年度植保无人驾驶航空器购置市级累加补贴工作的补充通知》,为推动补贴工作的顺利开展,现将《补充通知》予以公告并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如有意见请在公告期内通过下列联系电话或邮箱反馈。公告期从2022年5月17日至5月23日。

联系人:李建中     联系电话:0825—2310747         邮箱:961635771@qq.com

附件: 关于开展2021年度植保无人驾驶航空器购置市级累加补贴工作的补充通知

遂宁市农业农村局 

2020年5月16日 

关于开展2021年度植保无人驾驶航空器购置市级累加补贴工作的补充通知

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财政局,市直园区农业农村、财政部门:

根据《遂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装备产业转升级的实施意见》(遂府发〔2020〕1号)、《四川省农业农村厅 四川省财政厅关于修订〈四川省2021—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机具种类范围〉的通知》(川农函〔2022〕160号)和《遂宁市农业农村局 遂宁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1年农机购置市级累加补贴工作的通知》(遂农函〔2021〕374号)精神,结合我省农机购置补贴辅助管理系统相关数据和测算方法,对我市植保无人驾驶航空器(农用无人机)购置市级累加补贴标准进行了测算,现将开展2021年市级植保无人驾驶航空器购置补贴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贴范围

补贴对象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的农用无人机购买者,包括新农业经营主体、农业企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户个人。补贴产品必须符合《植保无人飞机质量评价技术规范NY T 3213 2018》要求,并获得省级以上有资质的检验检测或鉴定机构出具的检测合格报告或有效鉴定证书,如大疆、极飞等(见附件1)。按照《遂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装备产业转升级的实施意见》(遂府发〔2020〕1号)相关规定,市级财政对购置农用无人机累加补贴到50%(见附件2,以下简称一览表)。

二、补贴标准

各地补贴标准统一按一览表执行,本补贴标准为最高补贴限额。购机者实际购机价格高于一览表平均售价的,可按最高补贴额享受补贴;购机者实际购机价格低于一览表平均售价的,按实际购机价格乘以相应补贴比例减去中省补贴后的差额,即为实际应享受的市级累加补贴。

三、资金管理

各地补贴资金可用上年结转市级累补资金、2021年市级累补资金,如前两项资金已用完的,可使用2022年市级累补资金。要强化补贴资金兑付环节管理,严格审核并完善相关兑付资料(购机发票、身份证、社保一卡通账号等),详细填写《遂宁市农机购置市级累加补贴登记明细表》(见附件3),对个人购机者,必须通过社保一卡通进行兑付。已经享受农业项目其它财政资金补助的农机具原则上不再享受市级累加补贴。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累加补贴工作。各县(市、区)、市直园区要严格按照相关资金管理办法要求,加强组织管理,明确责任分工。结合本地实际,编制切实可行的项目实施方案,于5月底前将经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园区管委会审批后的项目实施方案报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备案。县级农业农村部门作为实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责任主体,对购机的真实性负责;财政部门作为实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资金保障主体,负责财政补贴资金的拨付和监管。

(二)严格执行有关制度。要严格执行市级累加补贴的机具范围、补贴标准、操作流程,坚持累加补贴资金专款专用原则,严禁挤占、截留、挪用。对弄虚作假、骗取套取市级累加补贴的行为,将严格按照《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产品违规经营行为处理办法(试行)》及我省实施细则进行处理。市级将加强对各县(市、区)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切实解决工作中的问题和困难,保障资金发挥最大效益。

(三)优化提升服务质量。要按照中、省、市深化“放管服”改革精神,进一步优化明确补贴资金申报、录入、核实、公示、审批、兑付各环节时限及标准,完善相关规章制度,明确部门及岗位职责分工,落实AB岗制度,督促引导购机者购机后15个工作日内到农业农村部门申报补贴,做到农机补贴申请者提交必备资料后需跑一次路完成申请手续,兑现补贴的时间控制在1个月内。两部门要有针对性地落实风险防控措施,确保政策规范廉洁高效实施,不断提升公众满意度和政策实现度。

附件:1.遂宁市植保无人驾驶航空器补贴产品一览表

2. 遂宁市植保无人驾驶航空器购置累加补贴一览表

3.遂宁市植保无人驾驶航空器购置累加补贴登记明细表

附件1

遂宁市植保无人驾驶航空器补贴产品一览表












生产企业

号名称

何时经有资质机构检测合格

备注

大疆创新科技有限公司

3WWDSZ-10016(MG-1S)

2017年11月11日江西省农业工程学会定鉴定合格

其他经有资质机构检测合格的农用无人机符合本方案条件要求的,可逐级申请补贴。

大疆创新科技有限公司

3WWDSZ-10016(MG-1P)

2018年5月31日国家植保机械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检测合格

大疆创新科技有限公司

3WWDSZ-10016(MG-1P RTK)

2018年5月31日国家植保机械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检测合格

大疆创新科技有限公司

3WWDZ-15A(T16)

2019年3月8日国家植保机械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检测合格

大疆创新科技有限公司

3WWDZ-15.1B(T20)

2020年1月10日国家植保机械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检测合格

广州极飞科技有限公司

3WWDZ-20A(XP2020)

2020年4月15日国家植保机械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检测合格

北方天途航空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3W8TTA20

2018年8月15日浙江方圆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检测合格

北方天途航空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3WWDZ-16A(M6E-G200)

2019年5月15日浙江方圆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检测合格

浙江华飞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3WWDZ-16P(P16)

2019年05月24日浙江方圆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检测合格


附件2

遂宁市植保无人驾驶航空器购置累加补贴一览表

序号

大类

小类

品目

档次名称

基本配置和参数

平均

销售价

(元)

市级累加补贴额(元)

备注

1

田间管理机械

植保机械

植保无人驾驶航空器

10—20L多旋翼植保无人驾驶航空器

10L≤药液箱额定容量<20L;多旋翼;电动、油动、油电混动;电动须配置智能电池系统,含智能电池2组及以上;具有避障系统;具有RTK的高精度卫星导航定位系统;具有电子围栏

17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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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多旋翼植保无人驾驶航空器是由两个以上旋翼(含两个)组成,并通过多个旋翼在空气中旋转产生升力和拉力实现飞行并进行施药作业的无人飞机。

2

田间管理机械

植保机械

植保无人驾驶航空器

20—30L多旋翼植保无人驾驶航空器

20L≤药液箱额定容量<30L;多旋翼;电动、油动、油电混动;电动须配置智能电池系统,含智能电池2组及以上;具有避障系统;具有RTK的高精度卫星导航定位系统;具有电子围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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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智能电池系统由智能电池和智能电池充电器组成,具备过充保护、过放保护、短路保护和充放电使用次数显示等功能。

3

田间管理机械

植保机械

植保无人驾驶航空器

30L及以上多旋翼植保无人驾驶航空器

药液箱额定容量≥30L;多旋翼;电动、油动、油电混动;电动须配置智能电池系统,含智能电池2组及以上;具有避障系统;具有RTK的高精度卫星导航定位系统;具有电子围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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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避障系统是指通过雷达或多目视觉等传感器主动检测障碍物并能实时归避的系统,通常有前避障、前后避障或绕障,不含使用航线规划绕障。

4

田间管理机械

植保机械

植保无人驾驶航空器

15L—25L单旋翼植保无人驾驶航空器

15L≤药液箱额定容量<25L;单旋翼;电动、油动、油电混动;电动须配置智能电池系统,含智能电池2组及以上;具有避障系统;具有RTK的高精度卫星导航定位系统;具有电子围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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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857


5

田间管理机械

植保机械

植保无人驾驶航空器

25L及以上单旋翼植保无人驾驶航空器

药液箱额定容量≥25L;单旋翼;电动、油动、油电混动;电动须配置智能电池系统,含智能电池2组及以上;具有避障系统;具有RTK的高精度卫星导航定位系统;具有电子围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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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遂宁市植保无人驾驶航空器购置累加补贴登记明细表

县(市、区):                                                             时间:

购机者

姓名

住址(乡镇镇、村)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或组织机构代码

机具品目

机具

数量

购机金额(元)

中央补贴(元)

市级累加补贴(元)

总补贴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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