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应对“猪周期”异常波动,保障我市“肉篮子”稳定供应,促进生猪产业持续健康发展,遂宁市农业农村局草拟了《遂宁市生猪产业互助专项资金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现将全文予以公告并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可通过以下方式提出意见:
一、通过信函方式
将意见寄至:四川省遂宁市农业农村局(地址:四川省遂宁市船山区遂州北路477号,邮政编码:629000)。
二、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420206303@qq.com。
三、通过电话反馈,联系电话:0825-2665060。
遂宁市生猪产业互助专项资金
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为有效应对“猪周期”异常波动,保障我市“肉篮子”稳定供应,参照《遂宁市乡村振兴农业产业贷款风险补偿金实施方案(修订)》设立遂宁市生猪产业互助专项资金,作为本地生猪养殖企业在合作银行贷款的风险补偿金,专项解决本地生猪企业在“猪周期”内资金周转问题。
一、专项资金名称:遂宁市生猪产业互助专项资金。
二、资金规模:初期规模2000万元,后期通过筹集累加至1亿元。
三、资金主管部门: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
四、资金来源:
初期资金2000万元(2022年省级财政乡村振兴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资金)已归集到位。后期在生猪养殖正常盈利,且本地生猪养殖企业自愿的前提下,按出售仔猪、育肥猪数量认缴专项资金。认缴标准为:仔猪出售价格为500元/头以上时,按10元/头标准认缴,出售价格为700元/头以上时,按20元/头标准认缴;育肥猪出售价格为9元/斤以上时,按10元/头标准认缴,出售价格为11元/斤以上时,按20元/头标准认缴。生猪价格以省发改委公布为准,生猪销售数量以官方兽医开具检疫票据为准。
五、资金用途:作为本地生猪养殖企业在合作银行贷款的风险补偿金。
六、运作模式:
(一)资金归集。由政府财政资金引导本地生猪养殖企业出资,共同设立遂宁市生猪产业互助专项资金。
(二)合作银行确定。市农业农村局会同财政等部门通过比选的方式择优确定合作银行,并在合作银行开设专户存储(比选合作银行择优参考指标:①贷款放大比例;②贷款风险分担比例;③放款速度;④专项资金存款利率;⑤企业贷款利率;⑥2022年内是否为本地生猪养殖企业放贷。)。
(三)利息分配。财政投入的专项资金存放银行的利息收益归市政府所有,滚动存入资金池;企业认缴的专项资金的利息归企业所有,在企业退出时连同本金归还企业。
(四)担保公司确定。合作银行负责落实合作担保公司,并按照有关要求简化贷款程序。
(五)放贷规模及时限。合作银行对有贷款需求的生猪养殖企业按出资规模放大一定倍数(5—10倍)给予贷款,单笔贷款时间不超过3年。
(六)风险分担。若贷款出现风险后,由专项资金、担保公司、合作银行按照约定的比例承担损失。专项资金承担损失部分优先由该笔贷款企业认缴资金承担,不足部分由财政投入专项资金部分承担。
七、资金使用监管:由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按照《四川省乡村振兴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川财农〔2022〕16号)要求和相关规定负责资金监管和拨付。
八、退出机制:
(一)企业最后一次认缴专项资金满三年,且当期没有以专项资金认缴企业的名义贷款的,可按程序办理退出手续,取回企业认缴专项资金本金及利息。
(二)若企业在借款期内出现转产、破产等情况,合作银行依法处置借款企业的借贷抵押物,偿还清全部借款后,按程序办理退出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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