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国动办信箱(来信选登)
来信信息
来信时间
2020-07-27
来信编号
1595815968161
类型
咨询
来信标题
防空警报器要拆除应该怎么做?
来信内容
我村(小河洲)因拆迁,贵单位安装在我村防洪台的防空警报器需要拆除,请问应该怎么做?
回复内容
回复时间
2020-07-30
回复单位
石本江
答复内容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和《四川省人民防空警报系统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因城市建设或楼房改造等原因,需要拆迁防空警报设备,有关单位部门、企事业单位、社区必须提前一个月向人防行政主管部门报告,经批准后方能拆迁,警报设施、设备拆迁和重新安装的费用,由原管理单位负责。我市防空警报设备由市人防办统一管理维护,因此拆迁和重新安装工作由市人防办负责,费用由市人防办承担。若各设点单位、社区等需要拆迁的,请提前一个月向市人防办提起申请,联系人:市人防办组织指挥通信科,联系电话:0825-2313139。

    石本江

    2020-0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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