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市委书记信箱(来信选登)
来信信息
来信时间
2022-10-06
来信编号
20221006002713
类型
咨询
来信标题
恳请遂宁市委督办处理融资遗留问题,早日还人民群众一个公道
来信内容
尊敬的李江书记:您好!过去几年,遂宁的一些老板采取不同方式对市民进行融资,像李佳鹏、周胜敏等人融资款这么多年一直不归还,几乎犹如呆账,这些行为苦人民群众久矣,人民群众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都这么久了,人民群众的血汗钱何时才能够拿到手?我们只有盼望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遂宁市委为人民群众撑个腰了,敬请市委李江书记解决一下人民群众的燃眉之急,尽快让这些祸害把人民群众的血汗钱归还给本人,还人民群众一个公道。在此,万分感谢遂宁市委李江书记!
回复内容
回复时间
2022-10-09
回复单位
遂宁经开区
答复内容
  • 遂宁经开区回复:遂宁市12345政府服务热线书记信箱处理单(单号:20221006002713)已收悉,来电人反映“过去几年,遂宁的一些老板采取不同方式对市民进行融资,像李佳鹏、周胜敏等人融资款这么多年一直不归还,几乎犹如呆账”等问题,其反映的问题部分属实。现回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四川颐康实业有限公司注册资本2549.19万元,其中,四川省国有资产经营投资有限公司共出资929.35万元,持股36.46%;遂宁市兴业资产经营公司出资49.42万元,持股1.94%;遂宁开达投资有限公司出资49.42万元,持股1.94%;自然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李佳朋出资1521万元,持股59.66%。2016年5月,经开区公安分局以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对颐康公司进行立案侦查并进行了司法审计,2019年11月底,在经开区管委会领导和哈尔滨木兰县政府领导共同协商下,达成了由木兰县政府收购颐康公司加工厂房两个车间的协议,收购价款扣除相关税费后共计1490余万已进入遂宁市公安局指定账户并依法予以冻结。 二、调查结果 2021年12月29日,船山区人民法院对颐康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作出一审判决,认定颐康公司非法集资造成出借人损失3.3亿余元,涉及2248人;2022年5月16日遂宁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二审判决维持原判,目前该案件已由船山区人民法院依法进入执行程序。 三、处理情况 我办近几年不断的与各相关部门沟通协调,搜集汇总债权人、离职员工等不同群体的不同诉求,解释传达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上传下达有关工作进展情况,目前正在对颐康公司进行相关资产的评估、后续资产处置涉及的法律法规政策的合理合法性进行研判并制定方案。 四、下步工作 近几年由于疫情不间断的影响,导致后续处置工作推进较慢,后续我办会持续配合司法部门开展相关工作,尽快推动处置颐康公司相关资产。 五、回复回访情况 2022年10月9日我办颐康工作组人员与信访人进行了当面沟通交流,详细告知了颐康公司的处置进展情况及后续工作方向,信访人对我们开展的工作表示理解,对我们的工作态度也表示了满意。 遂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处理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0月9日

    遂宁经开区

    2022-10-09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