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市委书记信箱(来信选登)
来信信息
来信时间
2024-06-12
来信编号
2510155479
类型
咨询
来信标题
关于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的“四好农村路”修建,需要收费执行的疑惑
来信内容
市委领导,你们好! 我是一名在外工作10年刚刚回到家乡的一名普通大学生,一直有一个要回到家乡创业的梦。 由于前些年交通运输条件实在是太差,一直未能实现。 但是近日,看到习近平总书记提到关于“让致富路、幸福路、连心路、振兴路越走越宽”激励各地干部群众进一步做好“四好农村路”建设的重要指示,我想家乡的公路应该会开始修建了吧。 果不其然,这个月开始已经开始动工,准备改建了。我就迫不及待回到家乡,开始期待。 但是建设过程中,我了解到,关于这个“四好农村路“的具体实施,好像跟我理解的不太一样。 因为实施过程中,村领导说,除了主路外,到各家门前的支路(小路)是需要各个家庭自己出钱修建的,不含在“四好农村路"的范畴,基于以上,我有几点疑问,希望相关领导回复。 一、希望相关领导给予明确回复,除开主路外的支路(通到各家门口的小路)修建费用需要各个家庭自行承担,是否属实? 二、如果的确是需要老百姓自己出钱进行修建支路(小路),那收费的标准以及相关政策和财政支付情况是否会有详细公示? 三、后续支路(小路)的相关维护是否也是属于交通运输部管辖?是否和主路的维护管理一致? 以上,是作为一个对家乡有非常高期待的90后年轻人真诚的提问,希望相关领导看到后,给予回复,谢谢! 希望家乡越来越好。
回复内容
回复时间
2024-06-19
回复单位
安居区
答复内容
  • 网友:您好!您的留言收悉。现回复如下。
    经安居区交通运输局和三家镇核实,您反映的道路位于胜利村3社,涉及常住人口3户、16人,该道路为长约30米的通组(社)入户路,其中约30米涉及占用基本农田,目前未硬化,您反映的情况属实。
    “十三五”时期及以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四川省农村公路建管养运协调发展的意见》(川府发〔2015〕5号)等规定,农村公路仅硬化连接到建制村村委会、村小学或村民聚居点的道路,不包含通组入户道路,故在2020年之前交通运输部门仅对以上道路进行硬化支持。“十四五”时期即从2021年开始,交通运输部提出有序推进30户及以上自然村组通硬化路,根据《四川省“十四五”公路水路交通运输发展规划》有关要求,到2025年四川省30户及以上自然村组通硬化路达到65%。故我区自然村组通硬化路正处于起步阶段且仅对30户及以上自然村组,同时需通过村民自筹、社会捐资、涉农资金打捆等多种方式来筹集资金,逐步解决全区自然村组通硬化路问题。
    下一步,安居区交通运输局、三家镇将加强通组入户(社)道路政策宣传解释,让更多的群众知晓、支持;三家镇将加强与区级各部门沟通对接,积极争取乡村振兴、农业农村等涉农资金支持,并通过村民自筹、社会募捐等多种方式筹集资金组织实施;安居区交通运输局也将加大向上对接力度,将我区符合通组路硬化规定项目及时申请纳入省级补助项目库,逐年解决全区自然村组硬化路问题。
     如您仍有疑问,欢迎拨打电话0825-8531096、8388983进行咨询,三家镇、安居区交通运输局工作人员将耐心细致地为您解答。感谢您对“领导信箱”的信任与支持!祝您生活愉快!


    遂宁市安居区交通运输局    
    2024年6月17日

    安居区

    2024-0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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