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市委书记信箱(来信选登)
来信信息
来信时间
2024-06-06
来信编号
6195155428
类型
投诉
来信标题
保利养生谷三期违规侵占公共区域绿化带,违规搭建,违规硬化公共区域
来信内容
保利养生谷三期14-1单元一楼业主违规进行在公共区域搭建,违规硬化公共区域,违规侵占绿化带,侵占二楼业主外墙进行搭建,对二楼造成破坏,多次与物业、城管执法沟通,物业不管理,城管到现场让商量不处理,一楼讲他有关系,投诉无门!
回复内容
回复时间
2024-06-18
回复单位
河东新区
答复内容
  • 网友,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经遂宁市河东新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调查处理,现回复如下:一、基本情况。经河东新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调查核实,现回复如下:执法人员2024年6月7现场调查核实,保利养生谷三期14-1-101号确实存在硬化公共区域绿地并在外墙安装伸缩棚的情况。 二、办理情况。1、关于伸缩雨棚的问题:根据《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条、《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第二十条、《遂宁市城市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遂宁市城市风貌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仅对临街面的市容风貌(含遮阳(雨)棚)进行了规范,并未对小区非临街面遮阳(雨)棚安装作出法定规范。根据《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强制拆除影响市容实施界定的复函》(川建法发〔2014〕508号)文件,明确了临时撑杆搭棚不属于城乡规划许可与管理范畴。在非临街面外墙上安装设置的遮阳(雨)棚,根据文件精神无法认定为违法建构筑物。执法人员已要求物业加强小区内遮阳(雨)棚安装管理。 2.关于占用绿化问题:前期执法人员已对其签发整改通知书,并告知该处业主其行为涉嫌违反了《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条第一款规定,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六十三条规定,要求将公共绿地恢复原貌。后续,执法人员将督促该处业主将公共绿地整改到位。 三、回复回访情况。2024年6月11日8时03分,聂飞(2918986)电话回复举报人,告知处理情况,举报人表示了解。

    河东新区

    2024-0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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