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市委书记信箱(来信选登)
来信信息
来信时间
2022-07-12
来信编号
20220712000825
类型
咨询
来信标题
手续不全、违规在住宅楼二楼修建大型游泳池
来信内容
遂宁市飞鱼体育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在手续不全的情况下在东湖丽景住宅楼5栋二层修建大型游泳池,据现场邻居所说,场地约1000㎡。此次来信主要是请求政府为民做主,该公司之前一直在装修,业主得知后希望其出示租用单位设计图、第三方权威机构承重验算报告、有关部门环保节能报告等来为业主住宅楼提供安全保障,据邻居了解,住宅楼一般承重力不超过800k,而游泳池1立方米承重为1000k,早已大大超重,并且位于住宅楼2楼,在无法提供有关部门、机构相关承重验算报告的情况下,该公司一直偷偷装修,并且从里面反锁门不准人去看。业主前去理论,态度凶恶,甚至有打人状,是否涉嫌黑恶?前去理论不理业主,拿了一个施工许可证,试问施工许可证是否有承重验算?没有!上面没有任何关于验算的数据,仅仅是施工,而施工什么也没有注明,并且其发证日期为2022年7曰5日,施工结束日期也在2022年7月5日,是否有问题?而今也过了施工期限。为何还在施工?多方拨打热线、城管、社区电话,热线要求其提供承重实验报告以及加固设计图,该公司无法提供,而城管由于所谓的施工许可证也无法禁止,这些业主都已告知该公司负责人,其态度恶劣,不予理会,仍坚持修建,该公司明目张胆无视法律法规,无证明、无报告、无良心,以自身利益为主,不顾东湖丽景5栋全体住户业主的生命财产安全,视人命如草芥。我们不是不支持人家发展,而是希望能够让自身的生命财产安全得到保障,该公司在什么都不能提供的情况下在住宅楼2楼修建大型泳池,是谁租的?又是哪个部门允许的?希望政府为民做主,规范治理,莫让长沙楼层垮塌的悲剧在美丽的遂宁上演!
回复内容
回复时间
2022-07-19
回复单位
河东新区
答复内容
  • 河东新区回复:尊敬的群众,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经遂宁市河东新区建设与交通运输局调查处理,现回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河东新区建交局涉及的手续办理事项为“施工图审查备案”,考虑该项目为室内泳池装修,楼面荷载增加存在隐患,新区建交局于2022年6月1日上午10点,在第二办公区112会议室组织东湖丽景小区原设计单位(成都碧城建筑设计有限公司是)、飞鱼室内装修工程设计单位(宜兴市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施工图审查机构(四川兴源建设工程施工图审查有限公司)、企业(遂宁市飞鱼体育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代表召开了座谈会议。原设计单位出具了“关于东湖丽景5号楼二层局部加固及局部搭建的复核”其结论为“调整后对整栋房子的结构安全没有影响”;第三方审图机构四川兴源建设工程施工图审查有限公司于5月11日出具了审查合格报告。 根据企业提交施工图审查备案资料符合办理备案条件,建交局于6月1日办理完成该项目(飞鱼室内游泳池结构加固工程)施工图审查备案。6月24日,企业申请办理“飞鱼室内游泳池装修消防改造工程”施工图审查备案,建交局根据审查合格报告予以办理。综上,关于遂宁市飞鱼体育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申请的施工图审查备案项目资料齐备,程序合法,建交局依规予以办理施工图审查备案工作。经核实,该项目已于2022年7月5日在新区行政审批局取得施工许可证。飞鱼室内游泳池装饰装修项目申报面积为1392.13平方米,根据《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住建部51号令)第十四条第四款:总建筑面积大于二千五百平方米的影剧院,公共图书馆的阅览室,营业性室内健身、休闲场馆,医院的门诊 楼,大学的教学楼、图书馆、食堂,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 加工车间,寺庙、教堂,属于特殊工程,该项目不属于特殊建设工程,属其他建设工程。依据第三十三条:对其他建设工程实行备案抽查制度,不做消防设计审查。该项目按要求向新区建交局(质安中心)取得了质安监备案及施工图审查备案,说明装饰装修及结构图纸审查符合有关规定,质量和安全手续齐全。2022年7月4日向新区行政审批局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当日行政审批局窗口按规定对提交的资料进行了初审,符合受理条件,当日完成受理,经审批局按程序审核、决定后于2022年7月5日发证。二、办理情况。 7月13日14:30,新区质安中心对该工程负责人进行了约谈,要求进一步落实各主体单位和参建人员责任,保证施工期间管理人员严格按照规定时间到岗履职,严格按照审批通过的设计文件、施工图纸、施工方案及相关规范、规定进行施工,保证施工全过程质量安全。相关要求全面落实到位后,由施工单位书面提出复工申请,经新区质安中心复查通过后方可恢复施工。7月15日,该游泳池项目已撤场。三、回复回访情况。2022年7月18日建交局工作人员电话联系来电人,向来电人做了相关解释工作。遂宁市河东新区建设与交通运输局

    河东新区

    2022-0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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