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市委书记信箱(来信选登)
来信信息
来信时间
2022-12-21
来信编号
20221221002005
类型
咨询
来信标题
反映遂宁市康骨中医医院周蓉违规违纪
来信内容
"本人反应遂宁市康骨中医医院周蓉违规违纪,身份证:510902********9160,多次和周蓉沟通无果,周蓉恶意逃避。多次向单位遂宁市康骨中医医院反映该工作人员周蓉违纪违规行为,但单位未作出任何反馈,视若无睹。诉求如下: 1.周蓉,身为遂宁市康骨中医医院在职人员,作风品行不端。薅群众羊毛,损害群众利益。 2.周蓉是在我司线下门店以副业经营需要资金周转为由办理贷款,请核查周蓉在外是否存在参与营利性活动及经商的嫌疑。 3.周蓉,此种行为抹黑单位形象,请单位严格督促监督周蓉履行自身义务,偿还周蓉故意拖欠我司剩余本金4633.4元。 4.望遂宁市康骨中医医院相关单位开展党风廉政警示教育,整顿歪风邪气。 5.周蓉其用在职证明利用单位在职人员的身份代表单位形象,单位是否可以容忍这类人员继续驻扎在单位,任由这种行为影响政府单位人员在人民心中的正面形象? 望各位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倾听群众呼声,关心群众疾苦,千方百计为群众排忧解难。坚持落实信访工作责任。若我本人的诉求无法得到解决,不排除本人采用信息网络、书信、电话、传真、走访等形式,向各级机关、单位反映情况,提出建议、意见或者投诉请求,望相关部门严查周蓉,确定周蓉是否能在单位中“继续任职”,也希望贵遂宁市康骨中医医院能给我一个准确的答复。也请相关部门可以及时和我取得联系。 "
回复内容
回复时间
2022-12-28
回复单位
船山区
答复内容
  • 船山区回复:网友,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经船山区卫生健康局调查核实,现回复如下: 一、调查情况。根据网友所诉情况,经调查核实,(1)被投诉人周蓉(身份证:510902********9160)于2017年1月-2019年7月在康骨中医医院上班,2019年7月由于双方工资洽谈异议而离职,在职期间并未发现周蓉存在作风品行不端的问题,目前该人已离职也无法再对其进行党风廉政警示教育。(2)针对“周蓉在外是否存在参与营利性活动及经商的嫌疑”的问题,康骨中医医院属于民营医院,对在职人员没有要求其不能参与营利性活动和经商。(3)针对“故意拖欠我司剩余本金4633.4元”的问题,周蓉于2018年12月16日向贷款公司贷款,也出具了是康骨中医医院在职职工的证明,但是该证明周蓉并未向医院说明是用于私人贷款,医院不属于担保人员,不对未支付尾款进行偿付。目前医院积极配合联系周蓉,核实事情真实性。(4)建议网友可以选择司法途径维护自身利益。 二、办理情况。2022年12月26日工作人员电话与网友联系,告知周蓉2019年7月已从康骨中医医院离职,其身份属于社会人士,对于参与营利性活动及经商无身份限制,针对拖欠的剩余本金建议其选择司法途径。 三、回复回访情况。卫健局工作人员于2022年12月27日联系网友,向其解释了具体情况,网友表示理解。

    船山区

    2022-1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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