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市委书记信箱(来信选登)
来信信息
来信时间
2024-11-06
来信编号
1688158302
类型
咨询
来信标题
关于《遂宁市推进新型工业化 促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的咨询
来信内容
书记您好,我想请问关于《遂宁市推进新型工业化 促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这项政策颁布以来,政府有在真正的实行起来吗?如果在真正实行,其中第8小项:“对首次获得能源管理体系认证、低碳产品认证的企业,给予5万元奖励。”这一项政府企业又如何提报申请呢?谢谢。
回复内容
回复时间
2024-11-08
回复单位
射洪市
答复内容
  • 网友,您好!您咨询的问题已收悉,经射洪市经济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调查处理,现回复如下:一、基本情况。您咨询《遂宁市推进新型工业化 促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是否真正实行?若实行,其中第8小项“对首次获得能源管理体系认证、低碳产品认证的企业,给予5万元奖励。”如何申请。二、办理情况。经核实,您反映的文件实际为遂宁市经济和信息化局、遂宁市财政局《关于做好兑现2023年度市级新型工业化奖补政策申报工作的通知》(遂经信〔2024〕22号),目前已落地实施。关于该文件第8小项,政府企业如何提报申请的问题,按照遂经信〔2024〕22号文件明确要求,申报工作需登录(且进行实名注册)“遂宁市经济大数据平台”(网址为sso.sniidsj.cn/SsoFnd),进入“资金申报监管系统”,并按要求提交申报资料。如在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获得,应在第二年遂宁市下达兑现2024年度市级新型工业化奖补政策申报工作的通知后,按照以下办理流程:(一)申报方式:符合此次兑现奖补政策范围的企业和园区自愿申报。申报采取线上申报方式,需登录(需实名注册)“遂宁市经济大数据平台”(sso.sniidsi.cn/SsoFnd),进入“资金申报监管系统”按要求提交申报资料。(二)申报资料:1.《遂宁市2023年新型工业化奖补资金申报表》,须加盖申请单位公章。2.真实、有效的相关奖励证明材料、财务票据、统计数据资料等,复印件须加盖申请单位公章。有效资料的时间范围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企业将取消本次申报奖补资格,且三年内不得申报。(三)审核流程:1.企业(园区)线上提交申报资料后,由“资金申报监管系统”分类推送至当地经济和信息化、发展改革、市场监管等奖补措施对应审核部门审核。2.各县(市、区)、市直园区对应审核部门审核通过后,有关审核情况将由“资金申报监管系统”推送至当地经济和信息化部门复核汇总。复核后,由各县(市、区)、市直园区经济和信息化部门从“资金申报监管系统”导出申报情况汇总表,审核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报送至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技术改造与创新科)。有关审核情况将由“资金申报监管系统”推送至市直相关部门审核,并抄送至当地财政部门掌握情况。3.市直对应部门审核通过后,从“资金申报监管系统”导出申报情况汇总表,审核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报送至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技术改造与创新科)。有关审核情况将由“资金申报监管系统”推送至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复核汇总,并抄送至市财政局掌握情况。4.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复核后,会同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管局等相关部门会审奖补方案,并按程序征求市级相关部门意见建议。5.对拟申报奖补情况进行公示后,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市场监管局会同市财政局按程序报送市政府审定。
    2024年11月7日9:50,工作人员已致电您告知相关情况,您表示满意。

    射洪市

    2024-1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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