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市委书记信箱(来信选登)
来信信息
来信时间
2025-02-08
来信编号
5194159985
类型
咨询
来信标题
关于新购住房购房补贴政策事实问题?
来信内容
根据2023年12月14日遂宁市各级部门联合发布的《进一步促进遂宁市主城区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若干政策措施》中第一条优化惠民服务第一项针对对符合政策生育二孩、三孩的家庭,教师、医护工作者、现役或退役军人、进城农民,在2024年3月31日前购买市主城区新建商品住房的,按建筑面积给予每平方米50元的财政补贴,单户补贴最高不超过6000元。根据以上政策我于2023年11月28日签订的购房协议,售房部于2023年12月14日进行的网签备案。我先生为农村籍户口且同时也是退役军人,昨日我到市民中心办理相关补贴领取时,工作人员告知我不符合该项政策,请相关部门给出合理解释。
回复内容
回复时间
2025-02-13
回复单位
市住建局
答复内容
  • 网友:
    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我局高度重视,赓即开展了调查核实。现回复如下。
    一、调查情况
    我局房地产业科工作人员于2月10日收到您的留言,您反映于2023年11月28日签订的购房协议,售房部于2023年12月14日进行的网签备案。您先生为农村籍户口且同时也是退役军人,9日您到市民中心办理相关补贴领取时,工作人员告知您不符合该项政策,请相关部门给出合理解释。工作人员于10日致电您了解了相关情况,您的网签时间在2023年11月28日,备案时间是在2023年12月14日,工作人员在电话里与您进行了详细的沟通解释。
    二、办理情况
    2023年12月14日,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联合市财政局等11部门印发《进一步促进遂宁市主城区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若干政策措施》,《措施》中明确对符合政策生育二孩、三孩的家庭,教师、医护工作者、现役或退役军人、进城农民,在2024年3月31日前购买市主城区新建商品住房的,按建筑面积给予每平方米50元的财政补贴,单户补贴最高不超过6000元,并明确本文件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即自2023年12月14日起),您的网签时间为2023年11月28日,不符合政策要求。
    三、下步工作
    我局工作人员与您已沟通妥善,您无其他异议,若您还有其他疑问,可致电0825-2321297进行咨询,感谢您的理解。下一步,我局也将进一步加大购房政策的宣传力度。

    市住建局

    2025-02-13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