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市委书记信箱(来信选登)
| 来信信息 | ||||
| 来信时间 |
2025-0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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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编号 | 519415998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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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类型 |
咨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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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信标题 | 关于新购住房购房补贴政策事实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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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信内容 |
根据2023年12月14日遂宁市各级部门联合发布的《进一步促进遂宁市主城区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若干政策措施》中第一条优化惠民服务第一项针对对符合政策生育二孩、三孩的家庭,教师、医护工作者、现役或退役军人、进城农民,在2024年3月31日前购买市主城区新建商品住房的,按建筑面积给予每平方米50元的财政补贴,单户补贴最高不超过6000元。根据以上政策我于2023年11月28日签订的购房协议,售房部于2023年12月14日进行的网签备案。我先生为农村籍户口且同时也是退役军人,昨日我到市民中心办理相关补贴领取时,工作人员告知我不符合该项政策,请相关部门给出合理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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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内容 | ||||
| 回复时间 | 2025-02-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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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单位 | 市住建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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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复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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