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市市长信箱(来信选登)
来信信息
来信时间
2024-08-19
来信编号
4221156589
类型
咨询
来信标题
遂宁市房地产开发公司关于商品房公摊面积的相关政策规定
来信内容
市长您好!我想咨询一下遂宁市房地产开发公司关于商品房公摊面积、公摊系数、公摊率的相关政策是怎么规定的,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本人于2024年6月20日购买了遂宁正高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的正黄阅江府的预售房屋,在看房过程中询问了销售顾问房屋的公摊,对方回答说13层以上公摊为25%,于是在签订购房合同时就没有再计算公摊面积,现如今发现按照购房合同上标明的建筑面积111.73㎡,套内面积83.21㎡,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28.52㎡计算所得公摊系数为:公摊面积/套内建筑面积=28.52/83.21=34.27%,远远大于销售顾问说的25%,销售顾问解释说应该用公摊率来计算,公摊率=公摊面积/建筑面积=28.52/111.73=25.53%,双方就公摊系数、公摊率产生争议,现请相关部门协助解答以下问题:(1)就商品房公摊系数、公摊率的定义、公式、应用场景作出相应政策解答;(2)国家规定的关于商品房公摊面积的相关政策是怎样的,开发商用公摊率来衡量每户业主所购房屋的公摊是否符合相关规定?(3)购房者购买房屋时关注的公摊到底应该用公摊系数来衡量还是用公摊率来衡量?
回复内容
回复时间
2024-08-26
回复单位
市住建局
答复内容
  • 网友,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现将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一、调查情况
    (一)术语的定义、公式及应用场景
    在《房产测量规范GBT17986. 1-2000》《四川省房产测绘实施细则》等行业规范中,统一采用分摊系数作为公摊的计算方式,未有公摊率等相应描述。
    分摊系数定义及计算公式如下:
    K=∑&Si/∑Si式中:K—为面积的分摊系数,分摊系数取位至0.000001;
    Si——为各单元参加分摊的套内建筑面积;
    &Si——为各单元分摊所得的共有建筑面积;
    ∑&Si——为需要被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总和;
    ∑Si——为参加分摊的各单元套内建筑面积总和。
    (二)分摊面积的控制比例及销售用语
    目前尚未有相关政策文件明确规定分摊面积的控制比例。在不同的规划条件、设计方案,竣工情况下,房产测绘公司计算出的共有建筑面积的分摊系数是不相同的,即房屋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也就不同。遂宁市未禁止开发企业在销售过程使用公摊率等相应描述。
    (三)关注分摊系数
    购房者在购买商品房时,更应关注分摊系数。群众可前往遂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https://snjsj.suining.gov.cn/),点击首页“业务系统”模块,在“房屋面积管理公示”中查看已公示的房屋面积情况。
    二、办理情况
    我局工作人员于2024年8月22日致电您,为您详细解答了相应问题。

    市住建局

    2024-0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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