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市市长信箱(来信选登)
| 来信信息 | ||||
| 来信时间 |
2022-0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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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编号 | 2022052300277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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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类型 |
咨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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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信标题 | 关于成南高速扩容遂宁市桂花镇来龙村路段拆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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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信内容 |
关于成南高速扩容遂宁市桂花镇来龙村路段拆迁赔付标准,能否有一个具体的政策,我们这边这是第二次因为高速公路拆迁了,第一次拆迁具体赔付了,但只是后面重新修了房子,应该还有其他补贴,但是桂花镇政府没有拿出来,只是通过每年300元一个人的标准去发俗称的‘生活费’,但是300元一个人一年能干嘛,剩下就没其他生活保障了。那么这一次拆迁赔付标准说的是900多一平米,一套房子下来就20多万,现在修房子本来很贵,人力财力付出其实最终算下来自己应该还会贴钱,也没具体说有不有其他生活保障,现在在劝大家签字拆迁,大家都不拆,村支书就领导几个人一对一劝拆,以请吃饭为由单独谈话,谈的过程中给你加1-2万,我就想了解国家财政对于每笔款项的用途肯定都是提前订好的,既然拆迁标准是国家定的,那为什么他们能在劝解中通过加钱的方式劝拆,这笔所加款项又从和而来,既然国家给过一定指标最开始为什么不拿出来,并且每家人加的钱也不一致,其实老百姓并不是要去争取好多钱,只需要看到一个标准的政策性规定,并且能够保障后续的生活比如买养老保险或者其他什么保障。希望政府能给一个明确的答复,这是第二次拆迁了,难道又和头次一样的结果,一年给你发三百元。我的工作也会政府机关单位息息相关,现在惠民惠农政策搞得这么好,但是一个拆迁还要通过请吃饭去酒桌上劝拆,和谈生意一样一点点的加价。这完全和政府单宗旨‘为人民服务’背道而驰,更应该是为人民生活做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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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内容 | ||||
| 回复时间 | 2022-05-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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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单位 | 船山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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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复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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