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市市长信箱(来信选登)
来信信息
来信时间
2025-04-14
来信编号
5990161054
类型
咨询
来信标题
30年前的公路建设集资是否合法是否合规
来信内容
1996年12月26日,遂宁市蓬溪县群利镇五桶村村委干部每家每户收取公路建设集资款,按户按人收取,我们家当时交了402.5元。收款时村委干部的说法是必须交,并不征求是否意愿,不交就要收回土地做要挟。如今接近30年了,这样的集资是否合法,是否合规。村干部、镇干部的做法是否合法?股权证盖的公章是:“蓬溪县遂武路建设有限公司”此公司是否真实存在,集资款的具体去向,分红的具体情况,至今未有任何部门给予我们一个合理的解释。此集资村级、镇级、县级干部是否参与其中,如是当时政府行为,是否有政府文件公示?如非政府行为,为何村、镇级干部来收取款项?此集资是否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请市长给予合理的解释,此类集资是否在国家法律法规的允许范围内。
回复内容
回复时间
2025-04-21
回复单位
蓬溪县政府服务热线中心
答复内容
  • 先生咨询的30年前的公路建设集资是否合法是否合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为解决蓬溪县老二区九个乡(镇)群众出行和生产生活需要,1996年由县交通局和老二区九个乡(镇)共同出资(按出资额发“股权证”)成立了蓬溪县遂武路建设有限公司,以便于修建老二区任隆镇至群利镇的遂武路(非高速公路)。遂武路建成后结算,资金已全部用于道路建设,无结余资金。我局工作人员用座机5393976致电来电人说明了情况。

    蓬溪县政府服务热线中心

    2025-0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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